李林甫继续出任右相中书令,陈希烈继续出任左相门下侍中。
五人皆为中书门下平章事,共同组建政事堂,另外设执政事笔,一年轮换一次。
执政事笔便是多相制的精髓,大家轮流掌握朝政,防止一人独裁。
只是李林甫窃据执政事笔达十几年,现在终于被打破了。
这就意味着李林甫独揽大权时代的结束。
原本入相呼声很高的宇文靖因为孙子宇文嗣武的案子而失去了机会,加上宇文嗣武恶行严重,宇文靖被御史台弹劾而罢免了兵部尚书,他也心灰意冷,称病在家不出门一步。
李林甫随即推荐千牛卫大将军元素兼任兵部尚书,加封银青光禄大夫。
虽然兵部尚书是虚职,没有实权,但它对元素意义重大,它是元素从武将跨为文官的关键一步。
………
这天中午,黑矛来太学找到了李邺。
李邺给他倒一碗水,笑问道:“女儿情况怎么样?”
黑矛感激道:“外祖父和外祖母都很疼爱她,加上我给了三百两银子,舅舅和舅母都不说话了。”
李邺笑道:“明天你跟我去高力士的府上,你也替他打几场球,挣一笔钱留给女儿,然后我们一起去安西,我在安西军给你谋个军职,伱就留在安西,在安西找个女人,再把女儿接过去。”
黑矛知道公子把自己留在安西必有深意,他点点头,“卑职遵令!”
李邺看中黑矛,很重要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他的身材,身高近两米,长手长脚,极为强壮,这就是一个天生的陌刀将。
李邺想把他推荐给高仙芝,让他成为李嗣业的副将。
黑矛又道:“我听张平说,公子想干掉武珪,这件事可以交给卑职来做,卑职保证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干掉他。”
李邺当时是满腔怒火想杀掉武珪,但几天后他慢慢冷静下来,那个恶魔是一定要杀死,但不是现在,现在干掉他,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巨大的麻烦。
李邺笑了笑道:“我最敬佩草原上的白脚狼王,坚韧、耐心、冷静、一击而中,全身而退,我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也要成为白脚狼王,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卑职明白!”
李邺拍拍他的胳膊,“我让你来,就是告诉你,明天上午和我一起去高力士府上,没有别的意思。”
黑矛点点头,“卑职先告辞!”
黑矛行一礼走了,李邺一个人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他忽然不想在长安呆下去了,他的心已经飞去了安西,大漠、绿洲、胡杨、骆驼,说不定还会遇到另一只白脚狼王。
这时,院子里忽然热闹起来,好像是韦颂他们下课回来了。
“他就住在那间屋,应该在吧!我帮你敲门。”是韦颂的声音。
忽然传来敲门声,只听韦颂笑道:“你小子真是出人意料啊!赶紧出来,有人找。”
李邺起身去开了门,“谁找我?”
一抬头,李邺愣住了,只见朱雀似笑非笑地站在院子里,她又换回一身红色武士服,依旧带着面罩。
李邺忽然想起在乐坊对她似乎有点无理,连忙抱拳笑道:“师姐怎么知道我在太学读书?”
朱雀微微笑道:“既然是你师姐,连你在哪里读书都不知道,这个师姐也太不合格了。”
韦颂三人在一旁起哄道:“阿邺,赶紧带你师姐去吃午饭吧!我们正好有空,可以作陪。”
“不!你们没空,你们很忙。”
李邺堵住了他们巴结朱雀的机会,三人挤眉弄眼一番,这才各自回房了。
李邺笑道:“我请师姐去吃顿午饭,就在附近!”
“好啊!可我的马和弓箭怎么办?”
“东西先放在我的房间,马匹我替你寄存。”
李邺把朱雀的物品放进自己房间,关上门,带着朱雀向太学外走去。
两人来到三元酒馆,酒馆内只有两三桌人,很安静,他们在最里面的小桌坐下,李邺点了几个菜,要了一壶酒。
“那天我在气头上,对师姐有点无礼,很抱歉了!”
朱雀浅浅笑道:“我兄长已经告诉我了,那个武瑛和宇文嗣武整天鬼混在一起,恶贯满盈,你杀了他也是他罪有应得,我只是怕你得罪武家,他父亲毕竟是国舅。”
“旁边那个大胡子是你兄长?”
朱雀笑着点点头,“他是我三哥,那天是他生日,他请了大群朋友来乐馆庆贺,我们也正好遇到武瑛,他若是我兄长的朋友,我兄长肯定会出手干涉。”
“你兄长好像也是军人?”
“他是龙武军中郎将,叫孤独晋阳。”
李邺这才知道朱雀的家世,原来她是独孤家族的女儿,难怪她是烈凤的徒弟。
“我就认识一个独孤烈。”
朱雀抿嘴笑道:“他就是我爹爹!”
“原来.”
李邺一脸恍然,点点头笑道:“看来你是武将家族出身。”
朱雀眨眨眼,有点调皮地笑道:“是的,所以爹爹总是说,要给我找一个进士出身的夫君。”
这时,酒保给他们上了酒菜,李邺给朱雀斟满一杯酒笑道:“这酒不是太好,小店没办法,喝一杯吧!”
“我爹爹想给我找个进士夫君,你怎么不问问我自己的想法?”
“这个.其实我觉得文也好,武也好,这些不是很重要,重要是你自己要喜欢,当然,人品也要好,像猎鹰那种人,最好不要理睬。”
“他想都别想!”
朱雀举起酒杯笑道:“我爹爹很欣赏你,给我说了好多你在朔方的事情。”
李邺呵呵一笑,“你爹爹不会想让我考进士吧!”
这话一出,李邺便知道自己说错话了,朱雀顿时满脸红晕,连忙扭头过去,好在戴有面具,看不到她的羞涩。
李邺着实尴尬,半晌讪讪笑道:“你师父身体怎么样?”
李邺迅速转开了话题,“她老人家有没有提到我?”
“有!昨天就说到你了,说你是个惹祸精,整天不给她安宁。”
李邺挠挠头,不解问道:“我又哪里惹祸了?”
“师父说和薛部落有关,你心里有数吧!”
“薛部落?那是去年的事情了,你师父有没有说具体什么事?”
朱雀摇摇头,“具体她没说,她说很多人都想杀你发财,说你在长安很危险。”
李邺大致猜到了,程千里去年给他说过,薛部落新酋长悬赏要自己的性命。
李邺点点头,“其实也无所谓了,想杀我的人多得去,武家就恨不得把我碎尸万段,不过我最近确实要离开长安,临走前我会去看看她老人家。”
朱雀幽幽看了他一眼,“你又要去哪里?”
“我要去安西!”
“你要从军?”
李邺摇摇头,“去游历,可能会去得很远,时间比较长,一到两年时间。”
朱雀目光有些黯然,轻轻点头道:“其实我也要出去,你回来后我没有来找你,是因为我也在外面,师父说她时日不多了,想去她年轻时的故地走一走,我和两个师姐陪她去了河东家乡,又陪她去了巴蜀,下个月我还要陪她老人家去齐鲁和江南,估计也要一年半载。”
李邺挠挠头笑道:“如果去江南,能否帮我带封家信给我母亲,她在润州。”
“我知道,你父亲在润州当刺史,我会帮你带信,但你要告诉我实话,你去安西真是游历,还是参战?”
李邺沉吟一下道:“葱岭以西最近可能会爆发一场大战,我要参与这场战争,保卫大唐疆域。”
“我给说说!”
李邺取了一根筷子放在桌上,“这是葱岭!”
他又取了两个酒杯放在筷子两边,对朱雀道:“葱岭西面是碎叶,东面是疏勒,都是安西的军镇,开元七年,突骑施突袭占领了碎叶城,朝廷不得不答应把碎叶让给突骑施汗国作为牙庭。
但天宝初年,王忠嗣大破乌苏米施可汗,突厥灭亡,天宝四年,安西节度使夫蒙灵察击杀莫贺达干,灭了突骑施汗国,又重新收复碎叶、热海和伊犁河谷。
但突骑施汗国灭亡后,整个葱岭以西就没有一个强大的本土势力,成为一个空心地带,而西方大食势力开始东扩,估计就是今明两年会和安西军发生一次争夺葱岭以西的战争。”
朱雀从未听说过这种事情,她惊讶问道:“这都是你祖父说的吗?”
李邺摇摇头,“这是我和一些粟特人、波斯人聊天,从他们口中得到的各种零碎消息,然后我整理出来的,昨天上午我见到高仙芝,他也认可我的思路。”
朱雀忽然握住李邺的手,注视着他道:“我不管谁和谁战争,你必须得活着回来!”
李邺感受到了她白皙滑腻的纤手,心中一热,点点头道:“我答应你!”
朱雀深深看了李邺一眼,慢慢摘下了面具。
李邺看到了一张清丽绝伦的脸庞,一双如宝石般明亮的大眼睛,一时间,李邺握住她的手,有些呆住了。
朱雀被他看得有点不好意思,嫣然一笑道:“临走之前,把球杆送给我吧!”
“好!我替高翁打完比赛,就送给你,但我怎么找到你?”
朱雀把自己面具递给李邺,低声道:“我这段时间都住在家里,独孤府背后有一棵百年大树,其中有一株树枝没有叶子,光秃秃的长得很怪异,你把这个面具挂在那棵树枝上,我就能看到了。”
“晚上也看得到?”
朱雀不知想到哪里去了,她有点羞涩地点点头。
李邺笑道:“我一般都会在晚上一更时分行动,到时我就在大树背后等你,然后把信和球杆一起给你。”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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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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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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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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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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