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我们遇到大麻烦了。”
天气已经有点热了,李邺见他浑身大汗淋漓,不由笑道:“先喝点水再说!”
张平已经快要脱水了,他连忙在井里打了半桶水,咕嘟咕嘟喝个饱,长长吐了一口气,这才对李邺道:“长安县衙把我们的武馆封了。”
李邺一怔,他立刻想到自己和黑矛在崇仁坊猎杀郭振的案子,虽然没有像孙济良案那样在长安引起轰动,但不代表杨家会咽下这口气,他们一定会暗中调查。
但一转念,谁也不知道黑矛藏身在大业武馆啊!况且黑矛带女儿去祭拜家人,然后把女儿送去武功县的外祖父母那里,至少要好几天才能回来。
应该和猎杀郭振无关,李邺又问道:“为什么被封馆,你们不是和县衙的关系不错,还下乡替他们制止械斗吗?”
“我刚才特地去问了左县尉,他也没有办法,是武家向县衙施压,逼他们查封大业武馆!”
李邺顿时明白了,“是猎鹰那件事吧!”
张平点点头,“我们前天问武瑛要钱的时候,他虽然老老实实给了我们三百贯钱,但当时我就看出他不甘心,一定会报复,果然来了,武家向县衙报案,说是有无赖勒索他儿子三百贯钱。”
李邺负手来回踱步,这件事有点不太好办,高力士之所以栽培猎鹰,是因为高力士受过武家的恩惠,他出于报恩,所以对武家一直很照顾。
武家暗中和安禄山有勾结,高力士很清楚,他一定也知道上次猎鹰的三次重大失误是故意放水,但看在武家的面上,高力士没有找猎鹰麻烦,只是不再用他了。
所以封大业武馆这件事,还真不好去找高力士帮忙。
说起来猎鹰的父亲武信还和他家有旧仇,当年李邺父亲李岱从张掖回来,意气风发,却被老四李岷勾结武信设了个局,李岱在街头痛打恶霸救弱女,哪里知道弱女反咬一口,李岱因这件事得罪了武惠妃,丢了前途,从此一蹶不振,自然也辜负了裴三娘。
这个宿仇李邺一直记着,他耐心等待机会。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猎鹰一刀宰了,但问题是一旦猎鹰此时出事,他父亲武信就会想到大业武馆之事,自己倒不怕什么,可张平就惨了,他和家人都活不了。
用武力解决宿仇也不是不可以,但不能是现在,要等大业武馆之事彻底淡忘后,再下手不迟。
李邺回头问道:“仅仅只是封武馆?没抓人吗?”
“怎么没抓,我的三个徒弟都被县衙抓走了,左县尉让我赶紧逃。”
李邺点点头,“这件事我来处理,我收拾一下就出发!”
之前为了找猎鹰讨要三百贯钱,张平带着手下在武府门前蹲好几天,猎鹰虽然行踪不定,但张平已经掌握了他的规律。
不过让张平怎么也没想到的是,李邺并不打算找猎鹰,而是决定去抓猎鹰的兄弟武珪,这让张平一头雾水。
武珪很好找,他就在国子学读书。
国子监祭酒武信有两个儿子,一武一文,长子叫武瑛,也就是猎鹰,武信是想让他抱高力士的大腿,然后进宫当侍卫,猎鹰又是飞龙的记名弟子,混几年侍卫后,便可以去州县出任武官。
次子武珪便得了父亲的荫官,在国子学读几年书,便可以外放当官了。
李邺之所以将目光盯住武珪,是因为武珪是宇文嗣武的忠实狗腿子,宇文嗣武诸多恶行中,武珪也参与了。
但李邺也心知肚明,想用宇文嗣武的案子来收拾武珪并不现实,只要他父亲武信去求高力士,武珪肯定安然无恙。
不过可以利用武珪之事,施压武信撤销对大业武馆的迫害。
李邺首先来到了国子学,但不巧的是,今天是休日,学生都外出游玩去了,武珪也不在宿舍,元骁也不在。
李邺向武珪舍友打听一下,得知这段时间武珪在宣阳坊的天仙乐馆追捧一名叫虞七娘的乐姬。
李邺回到太学换一身装束,身穿盔甲,手提刀槊,胯下战马,杀气腾腾来到了宣阳坊。
李邺来到宣阳坊,找到了距离坊门不远处的天仙乐坊,张平带着两名手下迎上来道:“武珪就在天仙乐馆,进馆门后左边一间乐屋便是。”
李邺点点头问道:“马车准备好了吗?”
“已经准备好了!”
李邺翻身下马,大步向天仙乐馆大门走去,乐馆并不是妓院,但也不是什么音乐学校,准确说,它一个大众娱乐场所,有点像后世的歌舞厅,不过客人不参与,而是来听歌看舞。
一旦乐坊出了一个才貌双全的音乐名姬,必然会引来大量长安富家子弟前来追捧,所谓‘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形。
大门内两名武士来李邺来着不善,立刻迎上来道:“乐馆内不准带兵器,请把刀放下!”
“不关你们的事,走开!”
李邺一把推开武士,冲进了乐馆内,两名武士大惊失色,同时拔剑,只见一道寒光闪过,‘咔!咔!’两声,两名武士手上都只剩半截剑,两人吓得脸色惨白,连忙后退。
乐馆分成四个大院,被一条中轴主干道串联起来,每一个院子的两边各有一间乐屋。
进乐馆大门后便是第一个大院,左右两边各有一间乐屋,里面都坐满了人。
李邺大步走进左边的乐屋,里面围一圈坐了三四十人,男男女女都有,几乎都是年轻人,中间是一名年轻美貌的琵琶女,一边弹琵琶,一边婉转唱歌。
李邺杀气腾腾闯了进来,琵琶女虞七娘吓得花容失色,惊恐地望着李邺。
“你是什么人,这般无礼!”周围客人纷纷怒斥。
李邺一眼看见了武珪,当初在永和坊,武珪跟着宇文嗣武来找事,被李邺抽肿了脸,李邺对他记忆深刻。
“官府办案,抓捕盗贼!”
李邺喝喊一声,快步走到武珪面前,武珪吓得惊恐大喊:“伱是谁,想干什么?”
话音刚落,便被李邺一拳打晕过去,李邺像拎小鸡一样,把他拎起来向外走去。
“李邺,你要干什么?”
忽然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是女人的声音,李邺回头望去,只见站起来一个高挑的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很久没有见到的朱雀。
她脸上依旧带着面具,不知相貌,上身穿一件淡黄色半袖短襦,内穿一件红石榴长裙,脖颈修长而雪白,头梳双环髻,颇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和她从前身穿武士服完全不一样了。
李邺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朱雀,他迟疑一下,但没有理睬她,抓着武珪快步向外走去。
朱雀身边坐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男子,他低声问道:“小妹,他就是李邺?”
“就是他,他发疯了!”
朱雀气得一跺脚,追了出去。
李邺已经把武珪扔进马车内,张平的徒弟赶着马车向坊门外疾驶而去。
李邺翻身上马,他看了一眼乐坊大门,只见朱雀追了出来。
“李邺,你站在!”
李邺回头淡淡道:“朱雀姑娘,好久不见了!”
“你这个混蛋,你知道你抓的是什么人吗?”
“我当然知道,武信的儿子。”
“你会给自己惹祸的!”
李邺看了她一眼,冷冷道:“我觉得不应该在这个地方遇到你!”
说完,他纵马疾奔而去。
朱雀气得直跺脚,“你要惹祸就随便你,惹下滔天大祸又与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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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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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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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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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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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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