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薛部不过是薛延陀汗国中的几个支脉建立的普通草原部落,龟缩一域,早已经没有了当年统一草原时的雄心壮志。
虽然在朝廷地图上,还标注它为薛延陀,但草原各部落都称它为薛部。
这天上午,前方出现了一条大河,河流很深,他们没法渡河,只能继续向北走,寻找可以渡河的浅水地带。
走出约百里,前面渐渐出现了帐篷,越走帐篷越多,帐篷前,不少孩童好奇地打量着他们,一些少女聚在一起,望着他们吃吃偷笑。
李邺笑道:“阿伦,去问问他们,有没有办法过河?”
阿伦立刻催马上去询问,一名二十余岁的年轻女人一边回答,一边盯着李邺,目光炽热,就像看见失散了多年的亲人一样,看得李邺很不自在。
片刻,阿伦神情古怪地回来道:“他们说前面三十里水比较浅,可以直接骑马过河!”
“那你表情干嘛这么古怪?”
阿伦捂着嘴强忍笑意道:“那女人问参军家里有没有娘子,我说没有,她说希望参军留下,她愿招参军为夫婿!”
“什么?”李邺愕然。
“那女子看上参军了!”
说完,阿伦终于忍不住捂着肚子狂笑起来,苏必也忍不住大笑。
阿伦又哀怜地摸摸自己脸庞,“我长得也不差呀!她为啥就看不上我捏?”
李邺没好气道:“那你就留下呗!”
“我倒是想啊!”
阿伦忽然眼睛一亮,嬉皮笑脸道:“参军,你今晚估计走不了!”
李邺一回头,只见那女人笑吟吟端着一碗羊乳走来,这是铁勒各部落的风俗,如果女人给伱敬一碗羊乳,就表示她对你有意,如果接过来喝了,那就可以留宿女子帐中。
吓得李邺调转马头便落荒而逃,阿伦和苏必一边大笑,一边催马赶上。
那女人见李邺不肯接受,气得她将羊乳狠狠洒在地上,转身怒气冲冲地回帐了。
她主要是看中了李邺高大强壮的身材,薛部男子虽然强壮,但身材普遍不高,像李邺又高大又强大的男子很少见,她其实就希望能生一个高大强壮的儿子。
又走了十几里,帐篷越来越密集,阿伦又去打听了一下,回来道:“参军,这里就是薛部的本部落!”
李邺微微一怔,“什么意思?”
旁边苏必笑道:“也就是说,薛部大酋长在这里!”
话音刚落,不远处传来的低沉的号角声,“呜——呜——”
李邺三人都穿着唐军的盔甲,他们刚进入部落不久,便有负责放哨的牧民立刻赶去报告了酋长。
片刻,一支骑兵迎了上来,约百余人左右,为首是一名年轻的千夫长,也就二十岁左右,长得极为威猛。
年轻千夫长倒也客气,上前用铁勒语问了几句,这半个月,李邺一直在跟随阿伦学习铁勒语,他有强悍的朱雀心法为基础,语言学得极快,短短半个月便掌握了上千个日常词汇和六七十个句子,如果不是很复杂意思的表述,他能听懂,也会说。
千夫长的话他听懂了,对方问他们是不是专门来薛部,还只是路过。
李邺不用翻译,直接不太熟练地说道:“我们是去北庭,路过贵地!”
千夫长点点头笑道:“我父亲请你们去喝杯奶酒,尽一尽地主之谊!”
李邺三人穿的就是朔方军军服,尤其李邺身穿将领的鱼鳞甲,表示在军中有一定地位,那不管是来出使,还是路过,薛部酋长都不会怠慢。
天可汗的威严还在,草原各部落对唐人都极为崇敬。
李邺点点头,“那就打扰了!”
他回头对两名手下道:“我们去休息一下再走!”
他们也需要补充一些干粮了。
三人跟随千夫长向酋长大帐奔去,那是一座占地约两亩的巨帐,位于无数大帐中间,远远便看见了它白色的穹顶。
这时,千夫长忽然看见了李邺腰间的玉葫芦,一下子愣住了,他又摇摇头,不可能,叔父把它带走很久了,怎么会在唐军将领腰间。
这只玉葫芦是羊脂白玉籽料雕成,大小正好一把抓,上面用阴刻雕了一幅西域江山图,更重要是,葫芦头是一个惟妙惟肖的狼头,珍贵无比,一直是隋炀帝的心爱玩物,后来又落在李世民手中,但李世民不喜欢杨广之物,把它视为亡国之君遗物,便将它束之高阁。
当年,草原各部落敬李世民为天可汗时,李世民赠送给各部落不少名贵的礼物,这只玉葫芦便赐给了薛延陀部,后来薛延陀汗国被唐朝所灭,这只玉葫芦没有被唐军缴获,而是落在薛部手中,成为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被称为玉狼头。
李邺见对方总是盯着自己腰间的玉葫芦,便笑问道:“你认识它?”
李邺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在战场上斩杀的薛伦,竟然是薛部的贵族,这个奇异的玉葫芦更是历代薛部酋长的信物。
千夫长摇摇头,“我见过差不多的玉葫芦,但应该不是它!”
这时,他们来到了酋长大帐前,千夫长进去禀报了,李邺取下玉葫芦,放入怀中,他隐隐有种预感,搞不好这只玉葫芦真和薛部有关。
很快,大酋长薛陀迎了出来,李邺见他长得和自己的斩杀的万夫长一个模样,李邺顿时明白了,自己斩杀的万夫长很可能就来自薛部。
当时,登记功劳时,他便知道那名万夫长不是同罗部人,但他怎么也想不到,那人竟然是薛部的贵族。
李邺三人被迎进了大帐,李邺取出天子金牌,笑问道:“我们是去寻找北庭军送信,大酋长可知道他们的驻营地?”
薛陀看见了天子金牌,更加敬重,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汉语,连忙道:“我也听说他们在金山一带活动,但具体在哪里?我真不知道,那边是葛逻禄的地盘。”
李邺点点头,“这里距离金山还有多远?”
“大概千里左右!”
“我们有任务在身,休息一下就出发!”
薛陀呵呵一笑,“既然来了薛部,总要吃一顿饭再走!”
他拍拍手掌,立刻进来一队少女,端着丰盛的瓜果美酒进来,紧接着又进来一队武士,将烤肉的羊肉献上,又来了几名陪酒的贵族,各自坐下。
主人已经准备就绪,李邺不能说走就走,只得坐下饱餐一顿再告辞。
觥筹交错,吃在兴头上,薛陀不露声色问道:“我听犬子说,参军有一只玉葫芦,能否给我一观?”
李邺心中一凛,果然来了。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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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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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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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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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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