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藏国>第一百三十章 柳叶飞刀
  他快去前去库房,这时,伙计送来茶,李邺一边喝茶,一边打量周围墙上的兵器。

  说是禁止使用长兵器,但这里面各种长兵器都有,大刀、长矛、长枪、大斧、马槊、长戟。

  周掌柜拿着一卷皮子走回来笑道:“这些兵器只是普品,没有什么意思,我们真正的好东西在库房,公子想要什么,尽管说!”

  李邺想了想道:“其实我还想找一把可刺可劈的兵器!”

  “可刺可劈的兵器有很多,比如陌刀、三尖两刃刀、枪斧,最有名是戟刀,它实际上就是长矛加侧刀,集劈功能砍于一身,我们说的青龙戟和方天画戟其实都是戟刀。”

  “槊呢?”

  周掌柜想了想道:“槊当然也可以劈刺,马槊的槊头宽厚,有八个锋面,锋面上有破甲棱,前端尖锐,能刺能劈,可以说是最好的马战兵器,但槊对力量要求很高,一把马槊至少要五十斤以上,还有一种刀槊,劈砍刺杀也极为犀利,只是我们几把好槊都被东主拿走了,要不公子改天再来?”

  李邺笑了笑道:“我就问一问,槊就不用了,先看看飞刀。”

  “公子请看!”

  周掌柜展开了皮卷,上面是各式各样的飞刀,大部分都很小,只能算是飞镖,这些不是战场上用的暗器。

  战场上用的飞刀只有三种,李邺抽出一把,这把飞刀长约七寸,用精铁一气打造而成,刀刃部分长四寸,刀柄部分有三寸,外形像一支柳叶,很细,但兵器质感十足,重约半斤,拿在手中沉甸甸的感觉。

  还有一种是圆柱型,还有一种是棱柱型,这两种和箭矢没有区别,李邺不太喜欢。

  他又仔细端详手中的飞刀,掂了掂,手感非常顺滑适手。

  “公子好眼力,这就是著名的柳叶飞刀,很多名将的飞刀都用它,用精铁打造,虽然不大但分量十足,前端异常锋利,有放血槽,被这玩意儿射中,就算没中要害,也会流血过多而死。”

  李邺随手一挥,一道寒光闪过,飞刀竟把一只苍蝇钉在两丈外的墙上。

  周掌柜惊得张大了嘴,半晌竖起大拇指赞道:“公子好武艺!”

  “这种飞刀店里有多少?”

  “我记得有一盒,三十把!”

  “我都要了,多少钱?”

  “这种飞刀小店放了快二十年,无人问津,公子想要,我就做主送给公子了!”

  李邺连忙摇头,“人情归人情,生意归生意,只要给我好东西,我就很感激了!”

  周掌柜点点头,“那就按照本钱吧!一支一贯钱,我再送公子一套上好的飞刀鞘带,腿上、胳膊上和腰间,一共可以放二十四支。”

  李邺点点头,“另外再给我打造五盒。”

  “当然可以,只是时间要久一点,半年,可以吗?”

  “可以!”

  “公子稍候!”周掌柜连忙向仓库内跑去。

  不多时,周掌柜抱着一只盒子出来,还几副皮鞘,最大是腰鞘,环腰一圈,上面插二十支飞刀,不会脱落,还有腿上和手臂的皮鞘,手臂和腿上藏了四把飞刀,隐蔽性更强。

  “李公子要不要刻铭?”

  李邺从马袋里取出一百两银子当定金,摇摇头道:“上面什么都不要刻,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完全和样本飞刀一样,我对重量和材质很敏感,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周掌柜点点头,“请公子放心,保证丝毫不差!”

  .......

  中午时分,李邺见到了回家小憩的高力士。

  高力士喝了口茶笑道:“这么说,你决定跟随祖父去朔方参战?”

  李邺点点头,“五天后就出发,我很抱歉无法替高翁比赛了。”

  “接下来你还能赶上两场比赛,一场是明天对陇右军队的比赛,还有一场是三天后对安西军队的比赛,从昨天的表现来看,我们的绝地反击其实非常不错,要不是猎鹰三次重大失误,昨天还真不一定输。”

  李邺不想多谈猎鹰之事,相信高力士看得比自己透彻。

  “无论如何,晚辈会全力以赴!”

  高力士笑道:“我从未想过自己的球队能够从五强赛中突围,这是不现实的,但我也不希望垫底,这样吧!如果接下来的两场比赛能胜一场,我不光给予重奖,还会另外奖赏你一件兵器,弓箭、战刀、长兵器、盔甲,随便你挑选。”

  李邺躬身道:“晚辈绝不辜负高翁的期待!”

  ........

  次日一早,五强赛的第二轮比赛拉开了序幕。

  今天的比赛有两场,范阳军马球队对阵安西军马球队,天鹏马球队对阵陇右军马球队,骁骑卫马球队轮空。

  安西军马球队本来实力就不如范阳军马球队,由于三名主力球手没有来参赛,使安西军马球队实力又进一步下滑,所以安西军马球队和范阳军马球队的较量没有悬念。

  真正有看头还是天鹏马球队和陇右军马球队的比赛。

  虽然实力排行榜上陇右马球队要强于天鹏马球队,但这次天鹏马球队拥有今年最强的刺客球手飞鲨,以及防御能力可排名前三的银刀,实力不可小视。

  当然,陇右军马球队实力榜排名第五,因为他们拥有一名二阶球手,天狼星,实力强大,近七成的球迷还是投注给了陇右军马球队。

  看台上,李林甫也来到球场,坐在高力士身边。

  中国自古就是人情社会,唐朝也不例外,李林甫的孙子给高力士打球,这个人情高力士不可能无动于衷。

  在之前户部失火一案中,李隆基对于李林甫态度也是在贬和不贬之间动摇,也正是高力士的反复劝说,才使李隆基渐渐偏向于不贬。

  虽然杨贵妃的求情是临门一脚,但没有高力士的劝说,李隆基也不会那么痛快答应释放李岱。

  “听说高翁把猎鹰换掉了?”李林甫笑问道。

  高力士点点头,“五强赛居然还连续出现重大失误,说明他不配参加五强赛!”

  “确实,很少听说五强赛还出现重大失误。”

  李林甫话题一转,又道:“邺儿可能要随我出征,这件事高翁知道吧?”

  “我知道,他昨天给我说过了,他还可以参加后天对安西马球队的比赛,其实也差不多了,孩子的前途更重要一些,马球嘛!以后还有机会。”

  “多谢高翁理解!”

  这时,‘当!’一声锣响,比赛开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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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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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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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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