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仔细看了看李邺,忽然认了出来,低声道:“你莫非是飞鲨?”
“是我!”
李俶大喜,上前拍拍李邺的胳膊,“老弟,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是和胤哥一队的,想来北山猎个大家伙,没想到遇到了殿下,对方是什么人?”
李俶心急如焚道:“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估计是想造反,他们把我儿子抓走了,我得去把儿子救回来!”
李邺连忙道:“我去试试看,殿下赶紧去通告天子,这帮人袭击春狩,目标一定是天子!”
李俶心中十分慌乱,早已经六神无主了,他见李邺十分神勇,十几箭便射退了追兵,心中对他不由有了期望。
他也担心父亲和皇祖父的安全,便听从了李邺的建议,叫来两名贴身侍卫道:“你们二人跟李公子去救小殿下,一切听从李公子的命令,救出小殿下,我有重赏!”
两人一起躬身道:“遵令!”
李俶又对李邺道:“老弟只管尽力就行了,实在救不回来我也会不怪你!”
李邺默默点头,简单收拾一下,要了十几把匕首,把自己马匹托付给程昌胤,便带上两名侍卫上山了。
程昌胤看得一头雾水,但又不敢多问,只得跟随李俶向大营方向奔去。
.......
三人牵马翻过了低矮的山坳,李邺带着两名侍卫到了铜人岭的另一头,铜人岭的北面山峦起伏,远远望去,布满了一道道巨大的沟壑,这些沟壑都是极好的藏身之地。
“李公子,我们再向东面去一些吧!我们当时是在最东面遭遇到他们。”
两名侍卫都在二十岁左右,一个叫潘向英,一个叫罗金,京兆府人,两人身材虽然魁梧强壮,但又十分矫健灵活。
提建议的是潘向英,他见李邺年纪不大,多少对他的能力有点怀疑。
李邺摇摇头,一指西北方向的沟壑道:“我已经看见他们了,在那里!”
两人连忙顺着李邺手指方向望去,却什么都没有看见。
“耐心等!”李邺丢下一句话。
两人继续观望,过了好一会儿,只见一队一队骑兵从沟壑里出来。
两人顿时佩服万分,罗金问道:“李公子怎么发现他们的?”
李邺淡淡道:“山谷上方的石壁上藏着一个暗哨。”
两人还是没有看见,但这已经不重要了。
一队队骑兵飞奔而出,大约有一千八百人,为首大将是阿布思的侄子,也叫阿布思,大家叫他小阿布思。
他刚得到消息,乌图思被射杀,对方来了援军,无法再追赶。
小阿布思大怒,让对方逃掉,岂不是泄露了机密?
他将一群士兵大骂一通,尽管现在是中午,他也只能豁出去了,按照主帅阿布思的部署,他们应该是今晚一更时分偷袭大营。
小阿布思只能赌一把,或许对方还来不及部署,能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一千八百骑兵风驰电掣一般沿着一条小道向东面的武亭川水疾奔而去,他们在武亭川水过河,然后从东面的草地一路杀下去。
潘向英和罗金一起向李邺望去,对方奔跑的速度太快,他们没有看清楚小王爷在不在对方的队伍中?
李邺摇摇头:“队伍中没有看见七八岁的孩子,已经还在山谷中。”
他们将马藏好,李邺纵身向山下奔去,潘向英和罗金连忙跟上。
他们时而奔跑,时而匍匐,山谷前面的岩壁上藏有一名哨兵,下方山岩下放着一把类似长刀的兵器,哨兵正在喝水吃干粮,没有注意到有人在悄悄靠近。
距离哨兵还有百步左右,李邺取下弓箭,抽出一支箭,张弓搭箭,一箭射向哨兵,他选的时机非常精准,哨兵正在仰头喝水。
“噗!”
一箭正中哨兵咽喉,哨兵扼住喉咙,一声也叫喊不出,一头从岩壁上翻滚下来。
李邺吩咐一声,“把他的盔甲和兵器给我,尸体藏起来。”
潘向英和罗金立刻冲上去,将尸体搬走藏了起来。
李邺奔上前,侧身向山谷内望去,山谷很像一個葫芦,入口出不宽,只有两丈左右,但山谷里面却是另一番天地,里面宽达数里,长十几里,有树林,有草地,甚至还有山泉和湖泊,还真是一处世外桃源。
这时,潘向英和罗金跑了过来,把盔甲递给李邺,潘向英将士兵的腰牌也递给李邺,惊讶道:“他们竟然是朔方军!”
李邺接过小铁牌,前面刻着‘朔方’二字,后面则是‘旅帅’二字。
这是他的身份牌,表示他是朔方军中的一名低级将领。
“他们应该是同罗部的胡人!”
罗金指着小铁牌左下方道:“这里有他们的标识!”
李邺只看到一个小小的狼头,他笑问道:“狼头就是同罗部的标识?”
“狼头是突厥、回纥以及其他铁勒人的共同标识,但朔方军中有一支三万人的同罗军,他们的腰牌上就会有狼头标识。”
李邺心念一动,连忙问道:“是阿布思吗?”
“首领正是阿布思!”
李邺想起了天宝后期阿布思叛乱,难道就是他们?
李邺已无暇多想,他迅速穿上对方的盔甲,这套盔甲还比较合身,他对二人道:“你们上山,我若救出小王爷,会抢一匹马冲出来,你们在谷口伏击追兵。”
二人连连点头,罗金跑去把哨兵的长兵器拿过来递给李邺,“公子会用吗?”
李邺接过长兵器,不由笑了起来,原来是一把三尖两刃刀,这不是二郎神的兵器吗?
他掂了掂,三尖两刃刀重约三十余斤,长七尺,也就是两米出头一点点,可劈可刺。
这个重量对李邺稍微轻了一点,不过能用。
三人兵分两路,潘向英和罗金攀上山梁,李邺则向山谷内奔去。
.......
李邺小心翼翼走进山谷约一里左右,见左边是一片树林,他立刻向树林内奔去。
刚进树林,忽然听见头顶上有人大声喝问,说的是草原胡语,他听不懂。
一抬头,只见前面两棵大树上,各蹲着一名士兵,手持弩箭,对准了他,原来这里有第二个哨岗。
两名同罗士兵见李邺穿着和他们一样的军服盔甲,还以为他也是自己的同伙,如果李邺直接走进山谷倒也罢了,偏偏李邺又向他们藏身处奔来,更加引起他们的怀疑。
李邺听不懂他们的喝问,他们语气愈加严厉。
这时,李邺把三尖两刃刀放在地上,把弓箭和战刀都放在地上,又向他们出示腰牌,也放在地上,然后举起手后退几步。
两名同罗哨兵对望一眼,为首之人给对方使个眼色,另一人放下弓弩爬下树。
李邺忽然一个侧翻,手中两道寒光射向树上的士兵,士兵大惊,手中弩箭射出,箭矢嗖地插在地上,却射了个空。
与此同时,两把飞刀一左一右射进了他的胸口,士兵惨叫一声,从树上栽落。
正在爬树的士兵惊得从树上落下,他刚要爬起拔刀,又一道寒光瞬间射来。
“噗!”飞刀从他的额头射入,直没至刀柄,士兵瞪大眼睛,仰头摔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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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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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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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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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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