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藏国>第一百零九章 初显身手
  次日天不亮,众人便起身了,早有侍女丫鬟给他们烧了水,做好早饭,他们匆匆洗漱一番,吃了早饭,便准备出发了。

  从今天开始,他们将自由行猎三天,一方面是熟悉地形,另一方面是让大家先练练手。

  当然,自由行猎也是一种比赛,如果能猎到大型猎物,天子会有额外奖励,同时也计入比赛总分。

  武亭川前人喊马嘶,一群群猎犬在前面咆哮飞奔,一队队猎手骑马过了小河,从武亭川向西,数十里都是莽莽森林,低缓的丘陵起伏,森林内生活着各种各样动物,非常适合打猎,但也暗藏危险。

  李邺这一队有七八人,程昌胤参加过三次春狩和两次秋猎,经验丰富,加上他年纪最长,所以他为队正。

  然后是李邺,还有三个程家子弟,程昌缔、程昌辉、程昌曜。

  这三人年纪和李邺差不多,但明显比较生涩,不过个个身穿武士服,精神抖擞,手执弓箭,腰配宝剑。

  另外还有五只猎犬和几名家丁,程小娇也想跟随,被她母亲拦住了。

  “贤弟,这个送给你!”

  程昌胤将一把锋利的匕首送给李邺,“插在皮靴里,很实用!”

  “多谢了!”李邺正好缺一把匕首。

  “我们出发!”

  程昌胤一挥手,五人催马向森林中奔去.......

  森林内树木茂盛,地上灌木丛生,光线阴暗,很安静,只有他们马蹄踩踏在树叶上的沙沙声。

  几百支行猎队伍进入森林,动物们都吓得大气不敢出一口。

  “阿邺,你觉得我们应该向那个方向走?”程昌胤问道。

  李邺想了想道:“西北方向是丘陵,那边机会应该多了一点!”

  一行人当即折道向西北方向而去,一路运气不错,一连捕到十几只猎物,几乎都是野兔和山鸡。

  李邺张弓搭箭,一箭向数十步外的一棵大树树梢射去,箭速快得惊人,一只肥壮的山鸡刚刚振翅飞起,‘噗!’箭矢一箭射穿了山鸡的胸脯,山鸡从树上落下。

  “好箭法!”众人齐声喝彩,射中静止的山鸡不难,但射中飞起来的山鸡却极难,必须事先推断山鸡飞行轨迹和起飞时机,差一点都不行。

  就在这时,不远处传来猎犬的狂吠声,一名家丁大喊,“野兔跑来了!”

  众人回头,只见一只体格硕壮的野兔被猎犬追赶,闪电般奔来过来,众人纷纷追赶,李邺也纵马疾奔,在奔跑中张弓搭箭,目光紧紧盯着野兔的每一個动作,野兔的奔跑就仿佛无数条水流的组合,在细微中能预见它的变化。

  眼看野兔要奔进一丛灌木,李邺忽然心中一动,箭头略偏一点,向另一个方向射去。

  众人都笑着摇摇头,不料那支野兔忽然一个折转,向另一边跳去,‘噗!’正好被李邺一箭射中,一头栽倒在地,几只猎犬冲上去将它扑倒。

  “好!”众人瞪大了眼睛,纷纷竖起大拇指。

  程昌胤上前惊讶问道:“贤弟预判很厉害啊!怎么知道它会折转?”

  李邺摇摇头,“我也不知道,就是一种预感,它不会钻灌木!”

  为首家丁笑道:“李公子说得对,野兔就算钻灌木,躲得了猎犬,也躲不了人,它肯定要折转奔跑,我们都是事后才反应过来,李公子却能在一瞬间醒悟,这个要么是十几年经验积累,要么就是天赋!”

  李邺笑而不语,他哪有十几年经验,也没有这样的天赋,而是水中练剑给他带来的领悟,从细微处见真章。

  别人只看到野兔疾速奔跑,他看到的却是野兔四肢的起伏收缩,看到了野兔脖子扭动的细微动作,那就是野兔要转身的前兆。

  当然,他的目力和感知能力都要远远超过常人才能做到。

  ........

  众人继续向西北前行,已经进入丘陵地区,地形开始变得复杂起来,众人更加小心,他们临行时获知,这一带有大型猛兽出现。

  李邺忽然一举手,众人纷纷勒住了马

  “阿邺,听到什么了?”

  李邺凝神听了片刻,小声道:“附近树上有动静!”

  众人纷纷向树上望去,四周都是松树,没有听到半点动静,李邺的眉头皱得更深,他感觉到了一种危险在降临。

  几匹战马也开始不安躁动起来,“我看见了!”程昌胤一指树端,一只山鸡扑腾腾飞起,众人兴奋大喊,一起张弓射去。

  “不对,在你身后!”

  强烈的危机感使李邺一回头,只见一只金钱豹出现在程昌胤身后大石上,冷酷的目光盯着程昌胤的后背。

  李邺反应快得无以伦比,张弓便是一箭射出,金钱豹一甩头,但李邺微微故意射偏一点点,这一箭正中金钱豹脖颈。

  金钱豹被激怒了,大吼一声,纵身一跃而起,扑向程昌胤的后背。

  所有事情都发生在兔起鹘落之间,程昌胤也反应过来,想甩蹬离鞍,但还是来不及了,眼看金钱豹将扑住程昌胤,只见一个黑影从旁边扑来,将金钱豹撞翻落地。

  黑影正是李邺,千钧一发之际,他扔掉了弓箭,一跃扑向金钱豹,金钱豹被扑倒,大吼一声,一巴掌拍向李邺的脸。

  李邺闪开致命一拍,手中匕首狠狠刺进了金钱豹的下颌,一直没至手柄,与此同时,金钱豹的尾巴也狠狠抽在李邺后背上,将他抽翻了一个跟斗。

  这时,其他程家子弟都反应过来,纷纷拉弓射向金钱豹,金钱豹被匕首刺穿头部,已是它的致命伤,它无力躲闪,连中数箭,站起身摇摇晃晃走了几步,便一头倒在地上,就此死去。

  众人纷纷围拢上来,程昌胤扶起李邺,急问道:“阿邺,你怎么样?”

  李邺被豹尾一鞭抽得气血翻腾,一时动弹不得,要是换其他人,这一鞭早就被抽得脊骨粉碎,但李邺从出身三个月就被他母亲裴三娘放在药水里泡浴,一直泡到七岁,练就了一身铜筋铁骨,豹尾力道再狠也伤不了他。

  他摆摆手,“我没事,歇会儿就好了!”

  这时,三名程家子弟抱起死去的金钱豹欢呼起来。

  程昌胤有经验,他喝道:“豹子一般不会主动袭击人,这应该是头母豹子,你们去周围找找,说不定能找到小豹子。”

  三人连忙放下豹子,去四周寻找。

  不多时,程昌缔喊了起来,他有发现了。

  李邺也渐渐恢复,站起身,一瘸一拐走上前,只见程家三兄弟抱着两只小花豹走过来,很小,都还没有断奶。

  李邺叹息一声,自己把它俩的母亲打死了,造孽啊!

  程昌胤回头对李邺道:“阿邺,豹子是你干掉的,你来决定吧!”

  大家都心知肚明,金钱豹是死在李邺刺穿它头部的那一刀,和别人射箭无关。

  李邺苦笑一声,“先把它们带回去吧!”

  程昌胤和李邺有专门的皮袋,便将小豹子装进皮袋内,背在身后,花豹放在一匹驮马身上,众人调转马头返回营地。

  距离营地还有几里,前面来了一队猎手,清一色的女侍卫,为首两名女将都穿着盔甲,手持弓箭,颇为英姿飒爽。

  李邺一眼认出其中一人,带着面具,正是朱雀,不过她旁边的女子才是主角,长得眉眼精致,十分贵气。

  程昌胤是宫廷侍卫,虽然在宫中才一年,但他却认识为首女子,连忙上前见礼,“卑职程昌胤,参见广宁公主!”

  广宁公主看见程昌胤,俏目一亮,注视着程昌胤笑吟吟道:“我让人去找你,想让你陪我一起狩猎,他们说你已经走了,让人家好失望!”

  几名程家子弟都纷纷扭过头暗笑,李邺也感叹唐女奔放,从不掩饰自己的感情,他原本也想上前见礼,现在发现没必要了。

  程昌胤着实尴尬,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忽然,广宁公主惊喜喊道:“好可爱的小豹子!”

  原来程昌胤后背皮袋中的小奶豹嫌气闷,钻了出来,站在程昌胤的肩膀上,歪着头打量广宁公主,广宁公主的心一下子被小奶豹萌化了,“我要,快把它给我!”

  程昌胤连忙将小豹子递给她,广宁公主把小豹子抱在怀中,喜爱之极。

  “花豹是你猎的?”

  朱雀来到李邺身边,低眉顺眼地询问,目光却偷偷瞥向李邺背后的皮袋,皮袋动了一下,朱雀的美眸顿时一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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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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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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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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