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邺在一百五十步线处纵马疾奔,抽箭、搭弦、张弓、一箭射出,箭矢正中兔头,一气呵成,非常流畅。
在疾奔中,他又连射四箭,箭箭中靶,箭箭射中额头要害。
鼓声再次响起,李邺反过来奔跑,这次他换了手,右手执弓,再一次连射五箭.......
接着,士兵们又换了鸟雀靶和鼠靶,当然都是木制,并非活物。
其实正如裴旻所言,马球和骑射就是一枚铜钱的正反两面,它们的基础都完全一样,控马、眼利、手稳、精准。
马球打得好,骑射也一定是高手,骑射厉害,马球也能很快成为高手。
各个军方强队中的马球高手并不是从小训练马球,都是半路出家,但他们一定都是骑射高手。
马球和骑射之间的切换,技术完全没有问题,缺的是经验和熟练。
所以士兵们得知李邺是马球高手后,对他五天成为骑射高手,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下午时分,五天的训练结束了,李邺特地请士兵们吃一顿饭。
喝了几杯酒,王廉对李邺道:“公子骑射的优点我们都说过了,卑职再说说不足之处。”
李邺连忙道:“王将军请直说,我洗耳恭听!”
一声王将军叫得王廉心花怒放,他笑道:“卑职只是一个小小队正,当不起将军,公子五天训练结束,只能说公子参加武举考试没有问题了,肯定能拿高分,但要成为实战中的骑射高手还有距离。”
李邺点点头,“我也知道,我没有一点沙场经验!”
王廉挠挠头道:“公子没有完全明白卑职的意思,沙场是另一回事,那种血腥生死的考验,我们也没有经历过。
卑职说的实战是射活物,而不是校场上拿着靶子跑,其实这种没意思,线路都是固定的,只有射活物才能真正锻炼箭术,天上的飞鸟,地上的鼠兔,水里的鱼蛇都可以,线路变化多端,公子必须要提前预判线路,这才是高手。”
王廉笑道:“这是当年王忠嗣将军给我们开课时说的,卑职也是照搬。”
旁边另一名士兵道:“公子可以晚上练习射箭,自古就有日射金钱眼,夜射香头火的说法,军营内也有夜训,所以晚上练习射箭更锻炼眼力。”
“老蒋说得没错!”
另一名士兵也道:“我也建议公子抽时间练步弓,骑射是平射,射直线,而步弓是抛射,技巧不一样,掌握了步弓,对骑射精准度还能提高,慢慢地变成射眼睛、射脑门、射咽喉,公子距离一个真正的高手就不远了。”
众将士一席话,李邺收获良多,他举杯笑道:“感谢大家的金玉良言,我都记住了,来!我敬大家一杯。”
.........
次日一早,李邺出门了,这还是他第一次出远门,裴三娘和木大娘一直把他送到巷子口,千叮咛万嘱咐,各种担心。
李邺笑道:“你们放心吧!有舅父在呢,出不了事,就十天,说不定用不着十天,我就回来了。”
“花钱要大方一点,别太小气,让别人看不起!”裴三娘又嘱咐道。
“娘,我知道了,估计有钱也没有地方花!”
“还有,不准去赌博!”
“不会的!”
李邺向她们挥挥手,出发了。
望着儿子远去,裴三娘眼睛一红,又差点落泪了,木大娘劝她半天,两人才慢慢回家去了。
李邺却很期待,这是他来大唐第一次出远门啊!
李邺身穿一身蓝色细麻武士服,头戴纱帽,天狼弓放在袋中,挂在鞍桥上,箭壶也放在一起,腰配一把短剑。
后面挂着两个鼓鼓囊囊的行李大皮袋,一看就是要出远门了。
不多时,李邺抵达丹凤门,他凭邀请信进了掖门,来到了丹凤门广场。
这时,丹凤门广场上已经聚居了数千人,都是高官权贵和他们的家眷子女,一些高官权贵还带了侍女丫鬟。
李邺四处张望,估计他的祖父李林甫也在。
就在这时,忽然有人从后面重重拍了他的胳膊一下。
“李老弟,我们又见面了!”
李邺一回头,身后是一名浓眉大眼的年轻男子,正是程昌胤,李邺又惊又喜,“程大哥,你们也去春狩?”
“我们家族每年都去,老弟是第一次吧!”
李邺点点头,“正是!”
“去我们那边聊聊吧!”程昌胤热情邀请他。
李邺刚才已经看到李林甫的马车了,但旁边还有李岫、李屿、李岷三个嫡子和五六個嫡孙,李邺认识其中的李注和李泽,但没有看见父亲李岱,李邺就不高兴过去了。
既然程昌胤相邀,他也不客气,抱拳笑道:“那就打扰了!”
“上次多谢程大哥及时通知!”
“没事,我听说你把他们干得很惨,神龙帮解散了,宇文嗣武还被打断了双腿,真痛快!”
宇文家族严守口风,外面几乎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只知道结果,宇文嗣武被打断双腿。
李邺淡淡道:“他们作恶多端,也算咎由自取!”
“以他做的恶,打断双腿还便宜他了!”
一边说着,李邺跟随程昌胤来到了西北角,程家都在这里,李邺一眼看见了家主程若冰,旁边还有一个中年男子,应该是程昌胤的父亲程若水。
还有几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娘子,这些都是程昌胤弟妹,程昌胤虽然是老二程若水的儿子,但他却是程家的嫡长子。
程若冰前面两个孩子都是女儿,老三程昌缔是儿子,但比程昌胤小两岁。
另外还有四辆大车,里面是两位夫人和一些丫鬟侍女,以及各种物品。
“程伯父,好久不见了!”李邺上前给程若冰行一礼。
程若冰有些惊讶,他一直以为李邺是长安的平民少年,但既然李邺也能参加春狩,那显然就是自己搞错了。
“李贤侄,你父亲是何人?”
“家父是户部郎中李敬文。”
“李敬文?”
程若冰念了两下这个名字,他忽然反应过来,李敬文就是李岱。
“原来李公子是李相国之孙,失敬!失敬!”
李邺怕他误会,便笑着解释道:“只是庶孙罢了,而且我认识伯父的时候,还是平头小民,没有归宗,我这次参加春狩,和家族无关,连我祖父都不知道。”
这里面有点复杂,但程若冰还是听懂了一点,这孩子可能是个私生子,刚刚才认祖归宗。
不过,这和他没关系,重要的是,李邺替他们找回了先祖之物,这才是关系到他们家族兴衰的大事。
程若冰又给李邺介绍了兄弟程若水和一群晚辈,程若水也颇为感激李邺,他笑道:“如果李贤侄是单独一人,不妨和我们一起。”
“那太好了,我非常乐意!”
李邺正愁没有地方呆,程家主动邀请,正中他的下怀。
程昌胤着实高兴,“贤弟,这次春狩你跟我一起,我带你去猎鹿!”
这是,李邺忽然看见了父亲李岱,正东张西望寻找什么?应该是在找自己。
李邺对程昌胤小声道:“我去一下,马上就回来!”
他把马匹交给程昌胤照看,快步走了过去。
程若水低声问兄长道:“宗祠那些东西,会不会是李林甫归还的?”
程若冰摇摇头,“这孩子应该没有说谎,李林甫拿到了程家的东西,怎么可能让一个庶孙来归还?”
程若水恍然,“兄长看得透,但李林甫的孙子,是不是有点.....”
程家是东宫派系,而李林甫一直企图扳倒太子李亨,双方是政敌,所以程若水有点担心。
程若冰淡淡笑道:“现在的李林甫已经不是从前的李林甫了!”
程若水点点头,“我明白兄长的意思了,其实一个庶孙也无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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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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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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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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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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