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邺劝了母亲半天,房子也是他们一点点血汗钱积累下来,凭什么一把火烧掉就算了。
烧了自己的房子,赔偿是天经地义。
裴三娘最终被儿子说服,收下了三千贯钱的赔偿,不过永和坊的老宅她决定卖了,一把火烧光了她的记忆,她也不留念了。
裴三娘决定便宜卖掉,被大火烧了两次,无论如何都不太吉利。
第二天,李洵的母亲丁氏请李邺一家三口吃饭。
丁氏原本打算在坊内最好的南皮酒馆请客,被裴三娘婉拒了。
正好李洵的父亲还在高陵县办理交接,家里没有男主人,索性就在家里吃顿便饭,反而更加融洽一些。
李洵家可谓三喜临门,一喜是李洵母亲的恶疮被裴三娘一贴治好,已经渐渐康复。
二喜是他父亲从高陵县庄园调回来,当上了三座安然居大酒楼的管事,月俸从每月六贯涨到十贯,加上家族例钱,他们家一个月的收入就有十五贯,加上一些别的福利,一年的收入也有两百贯。
三喜就是李洵得到了李邺让给他的机会,他可以去明德学院读书了,立刻转学过去,先在下院读半年,然后再转入上院读两年。
第三喜才是让他们一家欣喜若狂,在明德学院有名师指导,再加上李洵自身的刻苦,考上明经科的可能性就很大了。
当然还一个半喜,李洵十一岁的妹妹李小荷给裴三娘做了药童,他母亲丁氏被病痛折磨了两年,当然希望家里的孩子懂点医术。
裴三娘本来不太愿意,李小荷也是相国的孙女,自己怎么能雇相国的孙女当药童?
但丁氏出身平民,她对相国孙女这个身份从来不以为然,她觉得自己家和平民没有什么区别?丁氏一再坚持,裴三娘也只得答应了。
李洵家的房子其实也不错,八分地,院子不大,房舍很多,分为东西两个院子,东面小院是给儿子李洵准备的,西面院子则是李洵父母和两个女儿居住,家里也有一個粗使丫鬟。
李邺参观了李洵的小院子,笑道:“我只看见小荷,你姐姐出嫁了吗?”
李洵点点头,“我姐夫是新平县尉,去年考中明经科,我也打算考明经科。”
“明经科和进士科有什么区别?”李邺笑问道。
“明经科主要是考记忆,如果你记忆特别好,能把四书五经和其他名家都背熟,基本上就能考上了。
而进士科考经文比较简单,分数更偏重于诗和赋,所以年纪大的士子都会选择进士科,他们的记忆不行了,所以就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李邺不解道:“我感觉考明经科容易一些!”
李洵摇摇头,“怎么可能容易?几万人考试,只录取不到百人,明经科考试的题量很大,没用思考时间,就要求你非常熟练,错一个字,漏一个空都会被淘汰。
还要写十篇经论,就是对经文的理解,还要会写对策,这是所有读书人最怕的,我想去明德学堂,就是因为那里有名师辅导写经论和对策。
有的士子为了写好时事对策,就出去游历开拓眼界,游历几年回来后,以前读的经文又不熟悉了,这时候考明经肯定考不上,只能考进士,所以考什么是根据自己的情况来选择,反正都是一回事,考上也做不了官。”
李邺一头雾水,“为什么考上科举了,还做不了官?”
“看来你是真不懂,科举是礼部考试,考上后只是获得功名,拿到了当官的资格。
去太学读书也能获得功名,但没有当官资格,想当官,必须得参加科举。
当然啦!获得功名有很多好处,不用交税,不用服劳役,州县官府文吏能优先录用,见官不用跪,可以进官学教书,所以太学出来基本上都去官学教书了,待遇好,还轻松。”
李邺挠挠头,“然后呢,想当官怎么办?”
“科举考上后想当官,那就必须再通过吏部的选官考试,叫做铨注授官,吏部考有身、言、书、判四关考试,身就是长得好,身材高大,相貌堂堂,言就是要能说会道,思路清晰,书就是书法要好,判就是判案文辞要写得好。”
“听你这样说,吏部考也不难啊!”
李洵苦笑道:“听起来好像不难,但每年百余人考上科举,最后能当官者却只有十几人,你说是什么缘故?”
“授官名额有限?”
“这只是一方面,更重要是,有关系有后台才行啊!我姐夫就是因为祖父给他说了好话,才通过了吏部考。”
李邺忽然想到了自己的父亲李岱,当年他就是考上明经科,又通过了吏部考,在等待授官时,得罪了武惠妃,结果被剥夺了授官资格,从此一蹶不振。
李邺点点头,笑问道:“打马球能当官吗?”
“当然可以,打马球不仅能赚钱,还能认识权贵,权贵推荐进宫当侍卫,当侍卫也能做官,但只能做武官,贤弟不会是想去打马球吧!那个得从小练习,不比读书轻松。”
这时,裴三娘喊李邺回家了,李邺便起身告辞,李洵一家一直把他们送出门。
“邺儿,你和李洵在聊什么?”裴三娘笑问道。
“聊一聊科举!”
裴三娘好奇问道:“莫非你也想参加科举?”
李邺摇了摇头,他上辈子最怕的就是背书,这辈子也一样,让他在唐朝参加科举考试,他还不如不穿越。
今晚和李洵的聊天,让他彻底死了走文路之心。
这一刻,李邺忽然连县学也不想去了。
……….
休息一个月,马球联赛又再次开始了。
从复赛开始,就要进行淘汰赛,十支球队将逐队厮杀,获胜的五支球队进入第二轮淘汰赛,积分前两名闯入决胜赛,最后的获胜者为马球联赛第一名,得到天贵的称号和一万贯奖赏,同时也获得了攻擂资格,将和擂主龙武军马球队争夺天魁。
李邺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了高力士府,距离府门还百步左右,李邺取出面具戴在脸上。
李邺被领到更衣房,每人都有独立房间,也算是他们的宿舍。
房间是套间,分里外两间,各种家具齐全,床上还有柔软簇新的被褥。
在桌上放着一套新队服,是一套白色的武士服,胸口上绣有天鹏二字。
实际上,穿这种武士服的人很多,都是天鹏队的支持者。
正式比赛时还要披上盔甲,盔甲有三种颜色,分别代表球场上的位子。
李邺刚换上球服,有人敲门了,他连忙出去,刚才管事行礼道:“领队请公子过去,请随我来!”
李邺随着管事来到了大堂,大堂上坐了四个人,都穿着一样的队服,脸上都带着一样的面具,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但李邺还是一眼认出了猎鹰,他的下巴上有一颗很大的红痣,容易识别,猎鹰是上一场比赛后唯一保留的球员,其他四人都是新招募的。
冯劝农笑着向李邺摆摆手,给其他四人介绍,“这是飞鲨,我们的主射球手。”
果然,冯劝农这句话说出后,李邺从猎鹰的眼睛里捕捉到了一闪而过的一丝嫉妒,上一场比赛,他是主射球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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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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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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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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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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