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藏国>第七十四章 程家后人
  后面有人用飞脚踹他,速度疾快,李邺在水底苦练的成效这时淋漓尽致的体现出来,他不慌不忙,身体微微一侧,抬脚反踢回去,至少比对方快了三倍。

  “啊!”对方痛呼一声,被他一脚踢出了一丈外。

  还好,他留有分寸,并没有加力,否则对方的骨头非被他踢断不可。

  李邺这才看清对方,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年轻男子,长得浓眉大眼,身材高大强壮,但他身穿锦袍,腰束革带,佩戴黑巾幞头,额头正中有道月牙形伤疤,很有特点。

  李邺这一脚很有分寸,年轻男子没有受伤,但很狼狈,被一脚踢得后退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年轻男子恼羞成怒,爬起身大吼一声,拔剑要冲上来。

  这时,府内走出一名中年男子,他大喝一声,“住手!”

  年轻男子悻悻收起剑,又狠狠瞪了李邺一眼,对中年男子道:“大伯,我发现了偷宗祠的小贼!”

  李邺怒怼道:“这个世间还有上门还赃物的小贼吗?”

  中年男子也看见了台阶上的三件物品,惊呼一声,快步上前细看,果然是宗祠丢的那几件东西。

  他连忙抱拳道:“这是公子送来的?”

  “当然,这是我花大钱买的,发现是贵府之物,特来奉还,没想到主人没见到,倒先领教了贵府的家风!”

  中年男子歉然,再怒斥年轻男子道:“你已是堂堂的宫廷侍卫,还要鲁莽到几时?还不过来道歉!”

  年轻男子也意识到自己太鲁莽了,他看见先祖的铁椎,一时热血上涌,便把对方当贼了,别人是来送还程家失物的。

  他胀得满脸通红,上前抱拳道:“刚才是我鲁莽了,向公子道歉!”

  李邺见他虽然鲁莽,但并不强横,心中的怒气也消了,便关切问道:“刚才那一脚没伤着兄台吗?”

  年轻男子脸更红了,但他也拿得起放得下,竖起大拇指赞道:“老弟好俊的功夫!”

  中年男子这才笑道:“在下程若冰,这是我侄子程昌胤,公子请府里坐!”

  “原来是程家主,在下李邺,打扰了!”

  李邺拾起一对香炉,年轻男子程昌胤连忙上前拾起铁椎,一起进了府内。

  程若冰把李邺请到客堂坐下,这段时间李邺在嗣宁王也都是跪坐,也慢慢习惯了,当然,久坐还是不行。

  程若冰让侍女上茶,他指指桌上的三件物品问道:“请问公子在哪里找到它们的?”

  李邺笑道:“能否先告诉我,它们是怎么遗失的?”

  程若冰叹口气道:“这三件物品都是先祖之物,一直保存在程氏祠堂内,三年前,祠堂失火烧毁,后来清点物品时发现少了这三件,估计是有人趁乱拿走了,我们四处打听,也没有它的下落。”

  李邺微微笑道:“这是我在一家铁匠铺内用十贯钱买回来的,差点熔解了。”

  “才十贯钱!”

  旁边程昌胤忍不住道:“李公子难道不知道……”

  他忽然发现大伯怒视自己,连忙闭嘴了。

  李邺淡淡道:“我当然知道,它们是白银铸成的,一共二十余斤,只是铁匠误以为是铜器,估计当时的小贼也以为是铜器,最后被我捡了大便宜。”

  程若冰连忙道:“我一定按照白银的价值补偿公子!”

  李邺摇摇头,“不用,给我十贯钱就行了。”

  程若冰愕然,“这……这怎么好意思!”

  李邺拾起铁椎笑了笑:“这是令祖的开国兵器吧!它虽然是铁器,但没有它,大唐凌烟阁内就不会有令祖的留影,难道它只值一贯钱?还有香炉,这可是敕封之物啊!敕封之物能按照重量算钱吗?”

  程若冰着实惭愧,对方高义,自己却以为对方想占便宜。

  他起身再次行一礼,“程家欠公子一个天大的人情,只要公子有难处,程家一定全力以赴,我为家主,当此一诺!”

  这还差不多,李邺抱拳笑道:“青山不改,绿水长流,我们后会有期,李邺告辞!”

  李邺告辞走了,程若冰叔侄二人一直把他送出府门,望着李邺骑着毛驴扬长而去。

  程若冰轻轻叹息一声,“这少年不是一般人啊!”

  “伯父,他还是少年?”

  程若冰瞪了他一眼,“你十七岁,他叫你兄台,还不是少年吗?估计最多十四五岁。”

  “他确实武艺很厉害,我竟然.....”程昌胤脸一红,说不下去了。

  “我说他不是一般人,不是武艺高低的意思,而是他的见识,他的胸襟,他的智慧,他很清楚,那三件物品对我们程家价值万贯也不为过,但他只要十贯钱,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得出的啊!”

  “可是.....他要的十贯钱,我们也没有给他。”

  “笨蛋!我以家主的名义给了他承诺,他还要十贯钱做什么?”

  程若冰心中很清楚,对方两次提到敕封之物,就是在暗示自己,程家居然把敕封之物弄丢了,那可是夺爵大罪。

  这个人情不是那么容易还的,程若冰着实有点担忧,不知道对方的来历,也不知道对方会提什么样的要求?

  程若冰心中暗暗叹息一声,只得暂时把这件事放在一旁。

  他对程昌胤道:“你拿着东西跟我去宗祠,赶紧把东西换掉!”

  程家丢了敕封之物,害怕宫里追查,便仿造了一对香炉,现在真东西回来了,就得赶紧把假香炉换掉并销毁,这件事若被天子知晓,程家会吃不了兜着走。

  程若冰之所以对李邺许下重诺,因为双方都知道这对香炉的重要性,对方替程家解除了一个重大隐患。

  叔侄二人拿着香炉和铁椎匆匆去了宗祠。

  ……….

  李邺回到常乐坊,却意外看见乔彬站着自己母亲的医馆门口。

  李邺惊讶问道:“阿彬,你怎么在这里?”

  “李大哥,你总算回来了!”乔彬欢喜地迎了上来。

  “你怎么会找到这里的?”

  乔彬挠挠头道:“我去永和坊找你,发现你搬家了,我又找到张小胖,他说你们搬到常乐坊了,具体在哪里他也不知,我就来常乐坊寻找,想碰碰运气,正好看见裴婶子的医馆。”

  李邺点点头笑道:“你找到我有急事吗?”

  “是我爹爹让我来找你,他请伱明天上午去一趟王府,王爷找你有事!”

  “我知道了,我们去吃点东西,喝一杯!”

  李邺午饭还没有吃,着实饿坏了。

  ........

  长安虽然大街上没有商铺,两侧都是坊墙,但坊内却是另一番模样。

  主街两边都是各种店铺,店铺虽小,但很接地气,衣食住行医,基本的生活都涵盖了,所以就算夜里关闭坊门,普通百姓也缺不了什么。

  从早到晚,大街两边的店铺内都熙熙攘攘,热闹异常。

  李邺带着乔彬来到一家阿杨小菜馆,昨天晚上,他们一家三口就是在这里吃的晚饭。

  酒馆很小,只有四张桌子,两人在靠里面的一张小桌前坐下,李邺要了一壶酒,点了三個菜,一盘烤鹿肉,一条红烧鲫鱼,一盘烩三鲜,又要了两碗米饭。

  这一顿饭菜也就三百文钱,在大酒馆内一个菜都不够,在坊内却能吃一顿了,这就是小酒馆接地气的缘故,物美价廉。

  李邺给乔彬斟了一杯酒,笑问道:“还在读书?”

  乔彬点点头,“在长安县学读书,要读三年,今年是第一年。”

  “读完县学呢?”

  “读完县学后再去府学读两年,然后父亲想找关系让我去读太学,从太学出来,进县衙当七曹佐官就容易了。”

  “不想参加科举?”

  乔彬苦笑一声,“我没那个本事,肯定考不上,所以我爹爹不打算浪费时间,让我直接去太学读书。”

  李邺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笑问道:“这是你父亲给你规划的人生?”

  乔彬点点头,“我爹爹常说,趁年轻,早打算。”

  乔彬给李邺满上一杯酒问道:“李大哥准备一直打马球吗?”

  李邺摇摇头,“最多也就一两年,我打马球只是想赚点快钱,但靠它立业,没有意思。”

  “也对,当官可以打马球,打马球却不能当官,那....那李大哥有计划吗?”

  其实李邺真没什么想法,木大娘说,成为李林甫的孙子,可以入仕当官,但李林甫有六七十个孙子,自己是四十八郎,又不是嫡子,入仕当官哪里轮得到自己?

  “还在考虑,不过现在当务之急还是打马球挣点快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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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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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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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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