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家也不例外,若不是裴旻没有儿子,李邺也不会有这个机会。
当然,张小胖这种坊间少年看见也没关系,反正他们也不懂,但被马球手们看见,恐怕就会有泄密的风险。
一更时分,李邺翻城墙奔到了沣水河畔,周围一片寂静,两里外的一座村庄也看不见灯光,他迅速脱去衣裤,用一块大石压好,手执马球杆一跃跳进了河水中。
李邺这两天很有感觉,他有一种要突破的感觉,当然不是指他要突破二生三的阶段,而是这个阶段中第一个步骤的突破。
每个阶段都有起、承、转、合四個步骤,第一个步骤就是‘起’,突破了这个步骤,也就是意味着他二生三阶段入门了。
他整整苦练了一个多月才终于看到了门槛。
但这也是四个步骤中最容易的一个步骤,第二个步骤是承,比较漫长,至少要苦练一年,枯燥而无聊,却是一点点的积累。
积累了足够的能量后,才能向最关键也是最难的第三个步骤发起冲击。
一旦突破第三个步骤‘转’,第二阶段基本上就成功了,而第四步骤合则是一种巩固,或者是一种拓展。
所以整个第二阶段实际上只有两次突破,一个是入门突破,一个是出门突破。
李邺现在面临的就是第一个突破。
他在水中顺水而漂,奋力在水中挥舞着十三式剑法,他不急不躁,一次又一次竭力后上浮。
第十次潜入水中时,他忽然在水底站稳了,水底的急流竟然冲不垮他,就像在井底一样,他稳稳地站在细沙上。
逆着暗流挥动球杆,阻力比井底大了十倍不止,但他挥出的速度却能和井底一样,虽然还是像在太空舞剑,但已经比前两天快了很多。
李邺一口气挥出十七下,才浮上水面,他知道自己突破了,但他为什么会突破他也说不清楚,就像他小时候学习游泳一样,练习几天后,忽然就能浮起来了。
很奇妙的感觉。
李邺深深吸一口气深深潜入水中,他又一次稳稳地站在水底细沙上,调动全身每一块肌肉的力量,劲力十足地劈出了第一剑......
这时,裴旻就站在岸边的一株大树背后,默默注视着水面上荡起的阵阵涟漪,他知道李邺突破了,但这一次裴旻并不震惊,也不惊讶,他已经习惯了外甥的天才,李邺的突破完全在他的意料之中。
只是....李邺才耗时一个多月,而自己用了整整半年才突破。
..........
次日天刚亮,李邺便准时出现在宁王府大门前。
乔行忠已经等候他多时,连忙带着他向马球场走去。
“高领队昨晚出事了!”
乔行忠小声道:“他可能涉嫌和杨家有勾结,王爷决定把他革除了,我也是一早才听说。”
李邺点点头,这在他的意料之中,他又问道:“那今天谁当领队?”
“汉中郡王,王爷的兄弟,叫做李瑀,他年轻时也是马球高手,据说是飞龙的徒弟,他是太常少卿,今天只是过来帮忙。”
两人来到了球场,已经马夫把李邺的墨锦牵了过来,一名画匠熟练地给李邺脸上画了面具,两条黑色鲨鱼。
另一名家丁替李邺披挂盔甲,头部、脖颈、胳膊和腿都包裹得的严严实实,今天可是动真格的,连续三次被对方打下马,就会被罚出场,球队就会少一人。
“全体集合!”
队正九头鸟大喝一声,正在休息的球员们纷纷起身集结。
李邺牵马加入队伍,他站在最边上,宁王马球队的球服是蓝色,而李邺作为外援,他穿一身白色盔甲,在人群中格外醒目。
嗣宁王李琳陪同着一名身材高大的中年男子走过来,男子约三十五六岁,留着短须,眼若寒星,双眉似箭,不怒自威。
此人正是汉中王李瑀,他曾经在开元年间担任宁王马球队的射球手。
李邺虽然是第一次见到李瑀,但他有一种直觉,这个李瑀武艺很高,不是会打马球那么简单。
李瑀看了众人一圈,目光最后落在李邺身上,虽然李邺身材很高,但面容看得出还是少年。
“高练已经辞职,今天由我带领大家迎战杨家马球队!”
李瑀没有废话,说话干净利落,“我知道高练已经制定了具体的方案,大家也训练过了,所以我也不会改变方案,一切按照既定方案执行!”
众人都暗暗松口气,大家就害怕出现新方案,再训练也来不及了。
“杨家马球队是你们的老对手,你应该很了解,卑劣、无耻,不择手段,这就是杨家马球队,今天一定会有人受伤,但我不希望是你们,所以你们放手去打,一切由我来托底!”
‘赞!’李邺暗暗喝彩一声,这才是统帅的气质。
“出发吧!”
众人纷纷上马,催马鱼贯而行,队正九头鸟在最前面,李邺则走在最后。
经过李瑀身边时,李瑀淡淡问道:“你就是飞鲨?”
“正是!”
李瑀从怀里摸出一颗麻雀蛋大小的金珠,随手往空中一抛,淡淡道:“打下你头顶上那只鸟!”
李邺球杆一甩,压根就没有抬头,金珠‘啪!’地打飞出去,只听一声哀鸣,一只飞鸟从天空落下。
李瑀手一伸,接住了落下的金珠,嘴角露出一丝笑容,“去吧!”
李邺催马跟上了队伍......
这时,李琳走了上来笑道:“我说过,此子很厉害,没错吧!”
李瑀点点头,“今天有好戏了!”
李琳坐上马车走了,李瑀看了看地上的死鸟,淡淡一笑,自言自语道:“居然是裴旻的徒弟!”
......
二十五支球队分为五个组,每组前两名进入复赛,也就是十强赛。
今天上午每个组都有一场比赛,此时比赛的是第三组的宁王马球队对阵杨家马球队。
从实力看,杨家马球队排名第十三,宁王马球队排名第十五,两队在伯仲之间,杨家马球队略强一点。
虽然宁王马球队有新秀飞鲨为外援,但场上押杨家马球队的人还是多一点,所有球迷都知道,新秀一般都没有经验。
马球比赛也分为上半场和下半场,主要是给战马喝水和休息,上下半场各燃三炷香,一炷香相当于现在的十分钟,半场三十分钟,整场比赛燃六炷香,一个小时。
今天的比赛在崇仁坊的左卫马球场举行,也就是李邺初试的马球场。
这座可以容纳两万观众的马球场已是人山人海,唐朝球场座位都是用砖石砌成,非常坚固结实,但没有什么座位号,随便坐,更多的百姓是站在球场四周,反正只有半个时辰,站不了多久。
最前面是士兵站岗,不准狂热的球迷们冲上球场。
双方都有助威队伍,挥舞战旗,战鼓声敲打得震天响。
大唐是尚武的时代,马球比赛的速度、力量、精准和激烈较量让球迷们如醉如痴。
两支球队骑马进场,球场上响起了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这场龙争虎斗的比赛即将拉开序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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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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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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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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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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