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大城情事>第171章 当不认识
  第二天一早,出去吃了个早餐后,朱子华就又过来接我了。

  朱子华没带他的女朋友,说她不愿去,本来就只是过来玩玩儿,同学就不用见了。

  我搭着朱子华的便车,提不起精神。

  朱子华看着我的眼睛,笑问:“昨天晚上没睡好?”

  “我比较择铺。”

  反正对于这种情况,死鸭子嘴硬就行了。

  “择铺?你这眼圈太黑了,见不得人了都。”

  我靠在椅背上,眼皮开始打架:“那我眯一会儿。”

  说是眯一会儿,其实也是没睡沉。

  迷迷糊糊的跟着车摇晃。

  聚会的地点是虹市的一家会所,这家会所专供有钱人娱乐,而组局的这个学长,在提出要搞这个聚会前,就强调了,费用由他私自掏腰包。

  组局的这个人财力可见一斑。

  朱子华开进这个会所的停车场时,还要了邀请的二维码。

  会所在虹市的郊区,占地面积大。

  朱子华把车停稳后,下了车,就看到整个停车场的车大部分都是豪车。

  甚至在旁边,就停靠着一辆几百万的闪灵。

  普通人几辈子都赚不了的钱,在别人手里,只买了一辆代步的车。

  我和朱子华咂舌。

  很多人生活在自己圈子里,不知道认知以外的东西有多么夸张。

  经历了几个通道,我们终于坐着电梯上了3楼。

  虽然我们已经算来得比较早的了,但一进门,还是见到有好几十个人已经到了场。

  这厅精心布置过,还拉了一条横幅。

  “欢迎虹大计算机系的家人们回家。”

  大厅里的自助餐也准备好了,陆陆续续的,有一些人进场。

  我和朱子华站在一旁,看那些进来的人,没几个认识的。

  后来有我们同班同学进来,才向前搭话。

  在没有开席前,我们一个班的人,就坐在一旁的圆桌上,一起聊天。

  毕业这两年,其实混得太好的人不多。

  资历和经验都不足,大都混得一般。

  像朱子华这种,还算过得不错的。

  大家正聊得火热时,旁边一个声音道:“程阳,你小子来了?”

  我头转向进门的方向,果然看见了程阳。

  他变得成熟了不少,至少整个打扮,是偏成熟的。

  说成熟,又好像只是因为土气。

  整个人也没什么精神。

  不像朱子华,容光焕发的模样。

  我收回目光,双手交叉,大拇指互想拨弄,心里五味杂陈。

  本来恨得恨得牙痒的,在见到他的那一刻,好像又减轻了不少。

  有些事,可能真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去。

  “哟,我还以为你不来了。”一个女同学看了看我,意思不言而喻。

  程阳也朝我看过来,随即就把目光转移到别的同学身上,“怎么能不来?千载难逢见到你们的机会。”

  朱子华知道我和他的过节,但之前总归还是朋友,冲程阳笑了笑,打了声招呼。

  不咸不淡,也不失礼貌。

  大学里似共患难的兄弟,现在却跟陌生人没两样。

  程阳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离我坐的地方,中间隔了三个人。

  既然唐小樱已经嫁了人,我和程阳的关系也就这样了。

  打架是不可能打架的,只能当作不认识,来了结之前的关系。

  从他们聊天的口中得知,程阳现在过得并不如意。

  现在在一家小工厂做维护,还兼网管工作。

  但工厂经营不善,几千块钱工资,经常发不出来。

  我表面平静,实际心里很过瘾。

  暗自骂了一句:活该!

  有同学问程阳:“你怎么不离开虹市呢,说老实话,程阳,你大学时的成绩可不比我们差。”

  程阳只是敷衍着说了一句:“在这里习惯了。”

  有人还不知道我和程阳之间的破事。

  但有些八卦的,道听途说知道我和程阳以及唐小樱的事,听到这个话题后,也就默不作声。

  气氛有一些尴尬,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进场,注意力也就转移了。

  我今天身上带了两盒名片。

  不管别人拿着扔了也好,放在某个角落吃灰也罢,只要别人收了,我就觉得有希望。

  所以今天我来的目的,就是广撒网。

  陆陆续续来了几百号人后,基本也到了开席的时间了。

  这个场景下,主角肯定是要上台的。

  组局的人名叫高启富,是农村出来的穷小子。

  几年时间,能做到这种程度,很让人惊叹。

  他在台上讲了一番话,又请了几个虹市的老师说了开篇,就开席了。

  自助餐很丰富,就是比起星级酒店,都高级得多。

  这种自助餐,就是为了更好的让同学之间沟通交流,跟行业聚会差不多,只是打着同学聚会的名义而已。

  我和朱子华穿梭在人群中,只要见到认识的人,就凑过去。

  这种方法很有效。

  你要进一个圈子,总要有个突破口。

  而那突破口就算你只记得他的名字,也可以和他们搭上话。

  很快,我身上的名片就发完了一盒。

  我挤到一个五个人交谈的圈子里,跟一个同学打招呼。

  “南天,在深城怎么样?还适应吧?”我和这位同学在上学时玩得并不好,彼此也不是很熟。

  他知道我在深城工作,也是通过同学闲聊知道的。

  不过这种场合都是这样,想到什么就聊什么。

  就怕和对方没话聊。

  “这位兄弟,你现在在深城那边工作?”其中一个年龄大概在30多岁的男人问我。

  我点头:“对,你也在深城?”

  “我倒没有,现在我在惠城,但我有个老朋友在深城,不知道你听过他没有。”

  “你说出来听听,我虽然去深城不久,但说不定你说的人我还真听过。”

  这话多少有些吹牛了。

  做软件行业的,我还真认识不了几个。

  除了潘旭这个王八蛋外,其他的基本没都怎么打交道。

  “张全,他在深城挺出名儿,业务做得相当厉害。”

  张全这个名字从他口中一说出来时,我记忆里就出现那个硬着头皮喝酒的自己。

  我暗自高兴,这个话题能聊!

  “我认识,软件界的红人!”

  “对的,他还真是红人,你跟他熟吗?”

  “不是很熟,但一起喝过酒。”

  我和张全真不熟,但我为什么强调和他喝过酒?

  一来是要在他面前表现得我在那个圈子混得不是太差,至少还和张全这种级别的人打过交道。

  二来也拉近了和这个男人的距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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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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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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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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