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孟小蝶庄周>第四百四十一章:拐跑大户人家小姐的小白脸
  “好,那我就写上粟三百斤,白面三百斤,到时候让我姐夫还给你们。”孟小嘉失笑,低头认认真真的写字。

  三个伙计接过字据,认认真真的读了三遍,发现被耍了,什么叫:到时候让我姐夫还给你们???

  不过最终还是让孟小嘉签上了他的名字,按了手印……这样就赖不掉了,管他找谁还,是他的事情,他们只需要向孟小嘉要就好。

  孟小嘉抬头对上三个伙计别有意味的眼神,他们似乎在等着他说些话,让三人定定心,孟小嘉拍着胸脯打包票,“你们放心,我姐夫不会赖账的。”

  三个人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孟小嘉,他的姐夫是他们的东家好不好,他们东家当然不会赖账,不过不会认账倒是有可能的,三个伙计没搭理他,出门忙碌去了。

  一个烧炕,一个砍柴,另一个准备做晚饭。

  三个伙计怕买卖要黄,因此格外用心,屁话不敢问。

  毕竟是孟小嘉请他们当的有偿保镖,虽然东家也会给钱,但是额外给的钱,不要白不要。

  他们压根就没想过,也许孟小嘉是骗他们的,也许到最后他们到最后声明都得不到,反要搭上一条小命。

  他们其实心里清楚,孟小嘉去的地方是国境前线,眼下战火纷飞,凶险得很,更何况他们这个队伍里人员身份那么复杂。

  其实这些日子彩云城周边也不太平,北蛮人时不时过来骚扰,有的为了抢附近村民食物,屠杀村民的。

  ……

  第二日一早,牧云歌早早就收拾好了,准备和孟小嘉一起启程。

  这一次,牧云歌没准备带着亲卫一起走,因为孟小嘉规划的路线是大晋境内,带着漠北公主亲卫同行,即使乔装打扮,也会露馅的,到时候会惹来很多麻烦,为了漠北百姓不再被饿死,牧云歌独自一人决定铤而走险。

  可是大晋是什么地方,让公主跟着一个大晋人走,亲卫们还是比较胆突。万一这个大晋人只是骗走他们公主了呢?到时候拿着公主要挟漠北王呢?

  不过想一想,好像公主也不怎么得宠,被抓了,也左右不了漠北王的任何决定。况且公主那个固执的性子,他们不同意公主跟着大晋人走,公主也不会听她的。

  公主亲卫们拿了一袋红薯给牧云歌,抹着眼泪,依依惜别的说道:“主子,你带着路上吃吧。”

  公主提了提红薯,瘪了瘪嘴,“我给你们带回来那么多吃的,你们就给我一袋红薯?你们也太小气了。”

  就在牧云歌还想讨价还价,多要点东西带走的时候,村民大喊,“不好啦!不好啦!昨个儿打架的那对夫妻两个人死在加重啦!”

  牧云歌眉头紧皱,昨个儿两个人不是没再打架了吗?怎么突然就死了?

  不少村民趴在门口,“哎呀呀,你看那男的,应该是夜里睡觉的时候,被自己婆娘儿,砍掉了脑袋!”

  “肯定是啊,那婆娘砍了自己男人脑袋,就上吊自杀了!”

  “哎,太惨了!”

  当牧云歌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她直接捂着嘴巴,从屋里跑了出来,跑到路边,哇哇哇的吐了起来。

  看着牧云歌脸色惨白的很,不用想了,孟小嘉知道,自己昨天的开导又白费了。

  牧云歌整个人像是被突然吸干了生命气息一般,如牵线木偶一样,按着自己一个小小的包袱便放在了马车了,准备跟着孟小嘉一起去为漠北子民找一条生路。

  由于昨天身上伤口开裂,还有些化脓了,虽然及时处理了,但是这么一折腾,孟小嘉没有扛过去,今天明显就觉得身体哪里都酸痛,整个身子累得好像要散架一样。

  牧云歌看到了裹着毯子还瑟瑟发抖的孟小嘉,关切的问道:“你是不是发热了?”

  伤口感染就会化脓,发热,很容易要人命的。

  孟小嘉抬起发红的眼睛点了点头,“我感觉身上忽冷忽热的,全身骨头酸疼……”

  牧云歌翻了白眼怼了孟小嘉一句,“弱鸡一个。”嘴上嫌弃孟小嘉,手上的动作却不停,煮了一壶开水,倒一杯给孟小嘉,“喝点开水,捂上两床被子,出一身汗就好了。”

  孟小嘉此时连斗嘴的力气都没有了,伸手接过热水慢吞吞的喝了起来。

  牧云歌看着脸被烧得通红的孟小嘉,突然举得好像是自己昨天追着他满村跑,然后躺在雪地里,受了寒,导致今天突然发烧的。

  发烧是最要命的。

  好好的人,身上没有伤口,发烧都能要了他的命,何况伤痕累累的孟小嘉?

  因为觉得对不住孟小嘉,牧云歌便从身上搜罗出几颗珍贵的药丸,全塞他嘴里喂给了他。

  这些药丸可是她临走之前,母亲塞给她保命的好东西。

  孟小嘉没有力气推拒,心存疑虑的问道:“你给我吃的什么药?”

  “家族秘药,爱吃不吃。”牧云歌本就心疼这些药丸,现在孟小嘉还一副怀疑的模样,搞得牧云歌突然觉得自己的药丸喂狗了。

  孟小嘉喝了一口热水把药丸咽下去,试探性的问道:“你们漠北什么样的大家族还派那么多亲卫护着你?”

  "怎么?对我身份好奇了?"牧云歌拉了拉脖子衣领,试图把自己隐藏起来,她一直都是直来直往,并不适合说一些假话。

  孟小嘉轻笑,“你不想说便罢了,不过你不告诉我的,你的身份你就没权利问我的身份了。”

  牧云歌不屑的上下打量着孟小嘉,“不要以为我不知道你什么身份,你就是拐跑大户人家小姐的小白脸。”救孟小嘉那日之后,她派人沿途扫清了孟小嘉逃跑的痕迹,当然知道和孟小嘉一起出逃的还有个姑娘,那马车里还有姑娘的香囊还有一些衣服,一看那衣服就是金贵的,不想孟小嘉包袱里除了几间洗到已经发白的粗布麻衣,没有其他的任何值钱的东西了,就身上那一百两银子,定然是小姐给他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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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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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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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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