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洪荒:我是要成为职场王的男人>第11章 初露锋芒
  叶枫不断催动“化虹之术”,与苍鹰妖拉开距离。

  同时以旭日剑远程消耗。

  因为他虽说从后天人族跟脚进化到了先天人族跟脚。

  但在肉身强度上,还是远远不能与妖族相媲美的。

  特别是双方境界还相差如此大的情况下。

  他只要被苍鹰妖擦到一下,最少都是伤筋动骨,甚至有可能会被利爪洞穿、被对方的翅膀拦腰斩断。

  还好,前世身为主玩adc的他,对于拉开安全距离、远程消耗这件事是颇有心得。

  在叶枫数十次的避开,并且依仗旭日剑反击后。

  就算强如苍鹰妖,也渐渐支撑不住了,速度渐渐慢了下来,攻击也不再那么气势如虹了。

  它的身上已经遍布着数十道深可见骨的伤痕,鲜血已经染红了全身,像是一只血鹰似的。

  刚开始的时候,被丧子之怒蒙蔽神志的苍鹰妖只想不顾一切的撕碎叶枫。

  如今冷静下来,苍鹰妖发现自己已经在不知不觉中,被劈中了太多剑,流了太多的血,早就已经是身受重伤了。

  苍鹰妖知道,自己在全盛状态下都无法奈何叶枫,如今身受重创的情况下就越不可能了。

  不过,虽说苍鹰妖恢复了理智,想要逃跑,但叶枫一直在等的就是这一刻,岂会让对方这么轻易的离开。

  叶枫双手握住手中的旭日剑,将自身最后的神力灌注其中。

  旭日剑上的道纹光芒大放,喷薄出数百丈长的金色剑气。

  从远处看,叶枫就像是握着一柄数百丈大小的金色巨剑似的,威势惊人。

  叶枫一步跨出,在“化虹之术”的加持下,瞬间来到了苍鹰妖头顶上空。

  “斩!”

  随着这一声大喝,叶枫用尽全身力气,重重的一剑斩落。

  这一剑凌厉无比、气势如虹,旭日剑在半空中划过一片金色的长虹,而后劈在了苍鹰妖身上。

  “噗!”

  血肉被撕裂的声音响起,巨大的苍鹰妖身躯被叶枫一剑劈开,鲜血从断口处如瀑布喷涌。

  苍鹰妖发出一声绝望的哀鸣,不甘砸落在山脊上,翻滚着朝着山谷而去,压断了成片成片的树木。

  当苍鹰妖滚落到山谷中时,生机已经断绝,鲜血甚至形成了一条汩汩流淌的小溪。

  这一刻,原本喊杀声冲天的战场寂静无声。

  所有天兵、妖族的脸上都写满了不可思议。

  谁也没想到,只有地仙初期境界的叶枫,居然能跨两个小境界的差距,强势击杀了地仙巅峰境界的苍鹰妖。

  而王成坤的脸色更是复杂无比。

  一边震惊于叶枫的战力,一边又暗自愤恨,苍鹰妖居然没生撕叶枫,报他丧子之仇。

  除此之外,王成坤心中对于叶枫也有些忌惮起来。

  毕竟叶枫的修为提升速度实在是太快了,而且还掌握着几项如此强大的神通以及下品先天灵宝。

  加上叶枫之前刚加入天庭,便敢直接跟自己的儿子王腾对着干,并且当众击杀他的爱子。

  这所有的一切加起来,让王成坤开始怀疑,叶枫是不是有个天大的背景,或者是某个上古大能的秘密亲传弟子,来天庭只是为了历练而已。

  另一边,叶枫见到苍鹰妖毙命,心中也是长出了一口气。

  以他如今的修为,接连施展“星辰耀青天”、“化虹之术”,还要催动下品先天灵宝旭日剑,实在是太过勉强了。

  加上之前的厮杀,他体内的神力已经挥霍一空。

  不过,妖族大军先前本就已经呈现溃败之势。

  叶枫如今强势击杀苍鹰妖,更是让剩余的妖族战意全无,纷纷四散奔逃了起来,后悔自己的爹娘没给自己多生几条腿。

  而事已至此,王成坤也不演了,直接手起刀落,将早就虚脱的天仙大妖斩杀。

  一刻钟后,除了一小部分妖族逃脱之外,绝大部分的妖族都在这一战中毙命了,包括那五名天仙级别的大妖。

  而天庭这边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大概有两千名天兵葬身此处。

  叶枫屹立于山头之上,望着身下那一片狼藉的战场、被鲜血染红的花草树木,以及在地面上堆积的残肢断臂,汩汩流淌的红色溪流。

  他第一次如此清晰、直观的感受到洪荒世界的残酷。

  在他前世,挂一个人都是天大的新闻,甚至会冲上头条。

  但这短短的一个时辰中,却有数万条生命在叶枫眼前消逝。

  在这里,没有法律。

  弱肉强食,就是洪荒世界唯一的规则。

  “今天要不是我有化虹之术和旭日剑的话,恐怕也会葬身此地吧,而且比这些天兵下场更加凄惨。”

  叶枫心中喃喃道。

  洪荒的惨烈,越发坚定了他要以不惜一切代价变强的决心。

  “队长!”

  正当叶枫陷入沉思之时,庞博等人围了上来,眼中都带着关切、感激的目光。

  他们知道,叶枫之所以施展“星辰耀青天”,完全是为了将所有仇恨都吸引到自己身上来,保护他们的安全。

  叶枫的所作所为,着实是让他们心中感动至极。

  否则以叶枫的修为和速度,完全可以不管不顾,逃之夭夭。

  “情况怎么样?没有人牺牲吧?”

  叶枫收拾好心情询问道。

  “多亏了队长的照顾,我们有十三人重伤,二十人轻伤,但还好没有人丧命。”

  庞博感慨的说道。

  要是换做之前的话,如此惨烈的大战,他们必然会有数十名兄弟陨落。

  但在平日里的艰苦训练,以及叶枫从头到尾的照顾下,整个小队没有一个人死亡。

  而且他们的修为虽然不高,到毕竟是人仙。

  这种肉体上的伤势只要修养十天半个月的,便能痊愈如初。

  “没事就好。”

  叶枫拍了拍庞博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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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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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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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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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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