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十”字的那一竖下面都带着小小的勾,那一横微微向上倾斜。
虽然桑澜初没从日记本上找到一模一样的“陆崇”两字,但是“小”,“山”,耳朵旁,她是找到了的。
她疑惑,慌张,震惊,冲动,所以她去找了黄山和梅朵。
如果这世上还有谁记得周十的存在,除了她桑澜初,大概就只有黄山和梅朵了。
黄山的物流公司令她觉得可疑,她不觉得他有本钱能在京北开那么大的公司。
她本想诈一诈黄山和梅朵,但意料之外也意料之中的,他们两个的反.应都很怪,还透露着一股心虚的惊愕。
她说出陆崇十的名字,他们竟然没有问她陆崇十是谁,也不问她为什么会那样说,只是一直地否认他和周十的关系,像是在欲盖弥彰。
这不是一个正常人对于去世的朋友该有的反.应。
从他们的表情可以看出,她心底的猜测应该很接近真相了。
可是,如果陆崇还是就是周十,那他为什么会变了样子了呢?
他和以前的他一点都不像了。
他的脸庞,他的性格,他的身份,都不一样了。
他那时是乡县贫困村的一个穷小子,怎么会突然成为了京北陆家的长孙呢?
又为什么,木村的村民都说他死了呢?
当年她昏过去之后,又发生了什么?
他到底死没死?他究竟是不是陆崇十?
如果陆崇十就是他,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对她?他一开始对她的接近是别有目的?
或者,他已经不记得她了,失忆了?
还是,他其实是记得她的,但为了报复她曾经骗他,对他说出玩玩而已的话,从而也耍弄她?
他以前是喜欢她的,喜欢到在日记本上都写满了她的名字,喜欢到发现被她骗以后,眼睛红红的说为什么不再继续骗他。
但现在......
桑澜初心里乱得很,感觉一夜之间,世界都开始乱套了。
晚上躺在床上,她翻来覆去睡不着,周十和陆崇十这两个名字折磨了她快两个小时。
笔迹鉴定需要等二十来天才会有结果,可是她心里却很急。
桑澜初蹬着腿,把被子踢开,心烦意乱地坐起身,两手抱着头叫了一声。
已经凌晨一点了,她下床去了书房。
抱着那本泛黄的日记本,她又返回了卧室,闭着眼躺在床上想以前周十和她发生过的事。
周十和陆崇十有什么相似之处呢?
他们身高几乎一样,笔迹很像。
除了这两个,桑澜初好像想不到其他的相似之处。
她烦躁地抱着日记本翻了个身,“烦人烦人烦人!”
周十以前眼睛不近视,现在陆崇十戴眼镜。
周十以前脾气很温和,现在陆崇十阴晴不定。
周十以前很纯情会害羞,现在陆崇十.......他就是个斯文败类!
想着想着,桑澜初脸一热,拿被子遮住了自己的脸。
周十以前有点儿黑,现在陆崇十挺白的...
挺白的...桑澜初突然掀开被子坐起了身,她咬着手指仔细回想当时在镇上旅馆里的一幕幕。
周十衣服被雨淋湿了,他洗澡出来,他上身光着腰间裹着浴巾。
那浴巾很劣质很短,她看见了他腹下的人鱼线。
他浑身两个色,她笑他,说:“你挺白的呀,周十。”
桑澜初眼睛一睁,她想起来了,周十右边胯骨上有一颗小拇指甲大的,像胎记样的印。
因为他那部位的皮肤白,所以她看得清楚。当时她眼睛一扫而过,没好意思再看。
桑澜初心突突的跳,不知道是期待还是什么。
她拍了拍发烫的脸,“赶紧睡觉,明天还有一场仗。”
...
隔天,桑澜初起了个大早。
她夜里没睡好,眼下泛着浅浅的青色。
看着自己的“熊猫眼”,她很鲜有的,特意给自己化了个很精致的浓妆。
除了拍戏和参加活动,桑澜初平时都顶着一张淡妆或者素颜的脸。不是她自己化妆技术不好,而是她懒得弄。
站在穿衣镜前挑了几套衣服,最后选了件酒红色的法式低领连衣裙。
在平常,她很少穿这么艳的颜色。
对着镜子,抹了同色系的口红,少了几分清冷柔美,多了几分艳丽妩媚。
启动车前,她给陆崇十发了条微信:“你在哪?”
一个多星期没联系了,她这句主动问话,倒显得有点突兀。
桑澜初耐心等着,没两分钟,陆崇十给她回复了:“我在宸宫。”
两个人都不约而同的,聊了这一句话后,彼此都没再发过信息。
桑澜初没跟谁说一声,直接驱车去了宸宫。
别墅前院。
佣人见到这位脸熟的美貌女人时,惊讶一瞬后朝她微笑了笑,“是桑小姐吧,我去和先生说一声。”
桑澜初喊住他,“不用这么麻烦,他在哪?我过去找他。”
她声音冷冷清清的,佣人没再说什么,手一伸做了个请的姿势,“先生在后院,桑小姐跟我来。”
到后院时,佣人刚要开口喊陆崇十,又被桑澜初制止了,她轻声说:“你先下去吧。”
佣人没多想,走开了。
十几米开外,是一片田地。在这奢华的别墅里,显得很格格不入。
居然有人在别墅的院子里开荒种田。
桑澜初缓步往前走,在前头的葡萄架里看见了陆崇十的身影。
她站那不动了,就盯着他看。
他戴着麦秸编的草帽,穿着简单的白背心和长裤,脚上是一双黑色中筒胶鞋。
嗯,很像农民。
桑澜初勾了下嘴角,迎着太阳的眼睛眯了眯。
她没出声,他好像还没发现她。
他摘了颗葡萄放进嘴里,似乎有点儿酸,她看到他侧脸皱了一下。
接着,他拎着只竹篮去另一边地里,蹲着身在那挖着什么。
陆崇十头顶遮下一片阴影,他拿着小铁锹的手一顿,还没抬头望去呢,就听身后的人怪声怪气道:
“哟,陆总挖土豆呢?挺熟练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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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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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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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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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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