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缝纫机还不着急,我想买点布料,之后再用缝纫机。”马上八月了,应该着手做秋衣了。
许如锦不能够一整天都做衣服,得抽空做,并且每个人至少要做出两套衣服。所以八月份开始做衣服,已经有点晚了。
“你要什么布料,要不要我一起给你带回来?”林川知道许如锦去镇里一趟不方便,能帮着带回来的东西他一向会主动帮忙。
并且林川也有点私心在里面,他着急想看看许如锦的手艺。
十月份他就要和未婚妻结婚了,虽说现在结婚一切从简,但他还是想给未婚妻准备一身嫁衣。
而自己的妈妈和姐姐只会些基础的缝缝补补,要是说做一件衣服,还要样式好看的话,那是完全做不到的。
所以林川一听说许如锦会做衣服,立马热心肠的把自家缝纫机借给她。
“要是这样就再好不过了。”许如锦本来也不太想自己去镇里跑一趟,但布料距离黑市太远了,她不好意思麻烦林川,没想到他会主动提出来。
“你对布料有什么要求吗?”林川跨上自行车问道。
许如锦答道:“质量好一点的,颜色要白色、灰色、蓝色、黑色,其中黑色我想要两匹。”
“没问题,我走啦。”说完林川就使劲踩了一脚自行车脚蹬,离开了叶家去黑市……
傍晚,林川从镇里回来,用推车将缝纫机和鸭肉一起送到叶家。
还没进家门,林川就听见院子里传来了朗朗的读书声。
此时许香兰正坐在槐树下,教孩子们读书,这次除了叶家的叶悠然和叶南山,还有他们家的林娇娇。
许香兰在没嫁人的时候就已经上过学、读过书的,尤其喜欢诗经。嫁给叶成帷的父亲之后,夫妻两个更是志同道合。
举案齐眉、红袖添香更是不必说,现在教几个孩子读书、识字可以说是绰绰有余了。
之前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三个属于孩子的童声齐齐的念着古诗。
林川站在门口觉得惊奇,他们家娇娇从来没上过学,他们家人又是大字不识一个,这娇娇怎么刚学了一晚上就会背诗了?
“妈妈,这首诗我和南山早都会背了,为什么还要学啊?”说话的是叶悠然。
她虽然不喜欢学习,但迫于许香兰的压力,所有的课业她也是都完成了的。
比起学习,她更不喜欢复习已经学过的东西,一点新鲜感都没有。
“那你来说说这首诗是什么意思。”许香兰见叶悠然一脸不满,放下手里的书问道。
“我……我不会……”叶悠然这下被许香兰问到了,之前叶成帷上课的时候她总是开小差,对古诗的掌握程度仅限于背诵,根本不记得背过的古诗的意思。
这背诵还是在哥哥要考的时候,急急忙忙记住的,所以叶悠然根本答不上来。
本来叶成帷是要三个孩子一起教的,可是许香兰下午一时兴起考了叶悠然的功课。结果背过的古诗意思一个也不知道,这可给许香兰气的够呛。
当即许香兰就揽过了教育三个孩子的任务,她也知道叶成帷分身乏术,何况自家女儿什么样她是知道的。
要不也不至于南山什么都会,悠然却只是掌握了皮毛,说到底还是她自己不愿意学,对付这种孩子就得时时刻刻看着。
许香兰刚想批评叶悠然,就见坐在中间的林娇娇悄悄地举起手,“我……我会。”
见自家侄女居然会叶悠然都不会的问题,这让站在院子外的林川更加惊奇了,赶紧竖着耳朵听。
许香兰用眼睛瞟了眼打不上题还没有丝毫羞愧的叶悠然,对林娇娇道:“那娇娇你说说。”
“这首诗的意思是,明亮的月光洒在窗户纸上,好像地上泛起了一层白霜。我抬起头来,看窗外空中的明月,低头想起远方的家乡。”林娇娇的声音糯糯的,让人不由得就想要保护。
“很好。”许香兰对林娇娇的表现十分满意,“娇娇今天第一天学习你就能背下来这首诗,还能领会这首诗的意思,非常好。”
林娇娇被许香兰夸得有些害羞,她红着脸道:“是南山哥哥教我的。”
这个许香兰当然是知道的,这个小丫头跟谁都不亲近,独独对叶南山很特别,所以许香兰特地让叶南山多教教她。
“那也很厉害,有的人已经学了很久了,但还只是会背诵,别的什么都不会。”许香兰意有所指。
奈何叶悠然是块顽石,根本不吃许香兰这一套,在一旁傻笑着夸赞林娇娇,“教教你真棒,这么快就学会了。”
叶悠然左手拄着下巴看着右边的林娇娇,“南山教你这个,那我教你认字和写字好不好?”
看叶南山当上了小老师,叶悠然也想感受下当老师的感觉。
别的她不会,但写字认字她还是很可以的,尤其是这一手好字,连哥哥叶成帷都夸自己有天赋。
许香兰见女儿这样也不阻止,这孩子就是坐不住,要是能让她静下心来,也挺好的。
况且林家这个孩子太过内向,要是能和悠然互补一下就再好不过了。
“我……我不想。”林娇娇虽然不讨厌这个跟南山哥哥长得很像的小姐姐,但是她还是有点害怕她。
“好娇娇,你就让我教你吧,你看我和你的南山哥哥是长者一样的脸的呀,你为什么喜欢他不喜欢我?”叶悠然故作伤心:“你这样我会难过的,呜呜呜……”
见叶悠然一副要哭的样子,林娇娇有些无措,“我,我不讨厌悠然姐姐的……”
“你就是不喜欢我,你都不让我教你,呜呜呜……”叶悠然继续装哭。
林娇娇看着叶悠然哭了,更加无措,‘哇’的一声大哭起来。
见林娇娇哭了,叶悠然这下慌了,赶紧道:“不教了不教了,姐姐不教你了,你别哭了好不好?”
听了叶悠然的话,林娇娇立马止住哭声,问道:“真,真的吗?”
叶悠然看着眼前这个变脸极快的小姑娘,抽了抽嘴角道:“真……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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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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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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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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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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