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这表情也让红袖俏脸更红了:“是……是的,这是我给你泡的灵药,你的伤势必须灵药浸体,如果穿着衣服会影响效果的。”
秦风连连摆手;“不可,绝对不可以,前辈,我……我与羞月乃是情侣,若在前辈面前脱去衣衫,那成何体统?”
“你……”花羞月那个气啊,她刚刚就听到秦风和花羞月在旁边院子里胡天胡地,现在到了她面前却如此拒绝,简直太过分了。
难道他比花羞月差吗?
越想越气,她也瞪眼道:“什么不可以,你伤势如此之得,哪有什么不可以的?而且你就算是泡灵药的时候,不脱衣服,后面我给你金针刺穴,难道你也要穿着衣服吗?”
“你这是讳疾忌医!快脱……”
秦风慌张的道:“不行,前辈,这可不行,你就别为难我了,我是不可能做出如此失礼之事的,若是这样治的话,那我不如慢慢养伤了。”
说着转身就要走,但他这动作对红袖的刺激更大了,她本就对秦风暗生了情愫,现在对方如此抗拒,让她哪能服气。
正所谓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所以直接上前拉住了秦风的胳膊:“不行,我说给你治就必须给你治!”
“前辈,不要这样!”秦风连连推拒,却又故意装出虚不着力的样子。
这下可就有意思了,他越抗拒,那红袖就越来气,到了后来直接把秦风抱起强行脱去了衣衫。
但这也就让两人难免有了纠缠,直到把秦风衣服全部脱掉,红袖抱着他芳心都感觉要融化了。
这男人好帅,好有阳刚之气,那一块块肌肉简直像铁打的一般。
偏偏她此时却不敢多留,只能抱着挣扎的秦风按进了浴桶之中。
秦风看的心里暗笑,他刚刚趁着接触的时候,已经将一丝丝灵力打入到了红袖的身体,还渗透进了一些药力。
再加上两人的接触,这红袖怕是想不动心都不行了。
当然,秦风自然是不会表现出来的,而是装出复杂的道:“前辈,你这是何苦?”
“哼!我当然是为了给你治伤了,好好闭上眼睛吸收水中的药力,不然我可要生气了。”
“是!”秦风装出不敢反抗的样子,赶紧闭起了眼。
反观红袖此时芳心却彻底乱了,她让秦风闭上眼,就是为了想多看看这位少年。
现在那是越看越觉得心动,甚至有种莫名想献身的感觉。
不过她此时也知道秦风有伤在身,不能乱来,不得不强忍下心中的冲动。
这样直到秦风泡了好久,吸收了药力,红袖又让他躺上床给他施起了针,一直折腾了近两个小时,才将第一次的治疗结束。
而此时红袖已经羞的头都抬不起来了。
她从来没有跟男人这样接触过,偏偏见到秦风却总是压抑不住自己,为什么自己这么轻浮,难道这阿风真的是他的冤家吗?
心里想着,她不敢让秦风多留,只能让他回了花羞月那边的院子。
反观秦风此时心中却是爽意无比,他当然知道红袖的心思,而且对方越是这样,他知道自己就要越矜持,只有这样,后面才能更把握主动权。
如此回了院子,秦风想了好久,又琢磨起了花烈的事情。
接下来的几天他要‘治伤’,肯定是不能离开候府的,不过这次他却不想等着花烈再来算计他了。
之前通过花虎和花豹的记忆,他已经知道了花烈害他之心,所以两人早晚要走向敌对,与其这样倒不如先下手为强。
可是到底从哪开始入手呢?
直接针对花烈肯定不行,对方修为也是大罗金仙后期,最重要的是,身边还经常有高手保护,他无法迅速拿下,就会陷入被动,甚至是暴露身份。
对花烈的其他儿女下手吧,也没有太大必要,那些人修为没有多高,就算是弄死也没什么意义……
这样想了好一会,他突然眼睛一亮:‘对啊,先对花烈的师爷下手不就成了吗?’
那花豹和花虎的记忆中,对付他的计划就是那花烈的师爷花龙想出来的。
而且花龙那是花烈最亲信之人,要是把对方拿下,再想对付花烈就简单多了。
没错,就是他了。
想好之后,秦风很快将一个分身留在了院中,然后本体隐身去了花烈的府中。
花烈的府第就在安乐候府的旁边,占地很大,戒备也很严。
不过秦风有隐身之术,再加上有花虎和花豹还有花满的记忆,对这内外布置那是一清二楚的,所以没费多大力气就到了最里面的一层院子,然后细细观察一下,腾身去了一片紧挨着竹林的小院。
这也是秦风决定对师爷花龙下手的重要原因,因为花龙虽然是花烈的亲信,却并不与花烈住在一起,而是住在紧挨着花烈内院的,一个相对比较偏僻的小院当中。
而且平时这货喜欢清静,院中除了一个侍妾,一个护卫,并无其他防御。
这种布置对秦风来说太有利了,所以进到院中之后,他很快就认真的观察了起来。
此时已经是夜里十点多,但花龙并没有回来,那个护卫也守在门口,一脸的严肃戒备。
但对方修为只有金仙后期,对秦风没有丝毫威胁,剩下的就是花龙的待妾了,但看到那妾之后,秦风却多少有点意外。
他来仙界这么长时间,见多了美女,或者说仙界最不缺少的就是美女,毕竟修炼之后,可以让身体很多缺陷进行调整。
即使不是个个都像花羞月、红袖那般极品,但以花龙在花烈这里的地位,找个美人还是不困难的。
可这花龙的侍妾却长相一般,身材也很一般,甚至那面相还有些俗媚,这就让秦风不能理解了。
花龙是师爷,修为也在大罗金仙初期,还是花龙的亲信,从哪方面讲,都不应该找这么一个女人啊?
特别是通过记忆秦风知道花龙平时喜欢看书,性格也多有些清高,怎么会找这样一个俗媚之人?
这女人到底有什么特别之处呢?
秦风继续观察着,心中也百思不得其解……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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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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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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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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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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