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李公子您能做首诗,让我带出去。也能对慕容姑娘,还有外面那些公子与读书人们有些交代……”
凤姨说出了一个勉强可以适用的法子。
因为来凤满楼的大都是有着一定才华的公子和读书人。若是能以文采征服众人,他们一定不会有怨言。
当然,若李公子写不出好诗,那更好……如此一来,应当就不会为难自己了。
凤姨知道自己这般说话,可能会被李公子骂,甚至被教训。
但她不是为了自己,她是为了维护凤满楼的利益。
如果对客人什么交代都没有,就突然取消了今日压轴的慕容姑娘的出台表演。那一定会引来其他公子哥与读书人的不满。
这对于一心做生意的凤满楼来说,自然是不好的。
凤姨是个生意人,她明白做生意讲究信誉。若今日凤满楼失约,得罪了公子哥们,日后定然麻烦不断。
李贤微微挑眉。
他本想做个嚣张二世祖,以权势欺压人,不理会凤满楼会不会亏本。
但转念又一想。
这凤满楼毕竟是自家产业,亏的是自己的钱,那就不太行。
他虽然是嚣张跋扈,但又不傻。亏自家钱,那也太亏了!
想了想,李贤问道:“两字是哪两字?”
见李贤没生气,凤姨连忙接话:“慕容姑娘说的是,以‘自由’二字为题。做出一首诗……亦或者两句词也可。只要符合意境,便有望成为入幕之宾。”
“本来呢,这是慕容姑娘今日出台表演结束之后,用来压轴的节目……”
凤姨说到最后,露出几分无奈表情。
按照正常流程,是要等到慕容姑娘出台表演完舞蹈与名曲后。将现场气氛拉到最高潮,然后再抛出这个节目。
让公子哥与读书人们吟诗作对,从而带动整个现场的节奏。
这是青楼惯用的手段,公子哥们也很喜欢玩乐。
而所谓入幕之宾……在其他地方是表达亲近,亦或者商议机密之事。但放在青楼,那自然不言而喻……
青楼虽不是窑子,但若是两情相悦,且有钱的话,也是可以做的。
如果没钱,那就别想了。
就单单慕容雪柔这头牌花魁的一夜过夜费,没个几万两都出不来!
而且,慕容雪柔可是第一次。
价格还要再涨上不少。
甚至极大可能超过十万两!
由此可见,慕容姑娘在凤满楼有多么的受欢迎。她相当于是头牌明星。
所以说啊,这个世界的青楼还真不是一般普通人能玩的起的。
一个普通农民,一年种的全部粮食卖了,收入也不过十两银子,甚至更少。
纵然是武者,一年也顶多赚个几十两银子。如若不做打家劫舍之事,赚不了多少钱。
但做打家劫舍之事,脑袋都会丢了。
在大黎王朝,法律很严,绝不允许违反律法的武者存在。
由此可见,成为慕容姑娘的入幕之宾有多么困难。
首先要有钱,要能够支付的起凤满楼要的过夜价,其次还要有才华,能够被慕容姑娘看得上。
这并非是随便做出一首诗词就行,还要看慕容姑娘的心思。若是看不上,那也白搭。
回到正题。
本来慕容雪柔今日出台,至少能让凤满楼赚个数十万两……
可凤姨拿这位李公子是真没办法。
或者说,不能叫公子,而应该叫少爷。
李少爷实在是太过霸道!
他说要,现在就要,完全不给人拒绝的资格。
更主要的是,李少爷有这个背景实力啊!
即便是王家侯爷之子,也不敢与李少爷争夺天字一号阁楼。
记得当时侯爷之子来的时候,出重金要包天字一号阁楼。
但凤姨接到李少爷要来的消息,一时为难,只得去与侯爷之子商议。
结果谁知侯爷之子一听是剑宗李少爷,立刻就退居二楼,让出天字一号。
可见李少爷的背景,仅仅是听到其名,便能让王侯之子退让。
剑宗的势力确实恐怖。
剑宗是江湖门派,不归朝廷管辖。
但剑宗有十几二十万弟子啊!
全部是武者!
这是很恐怖的……
朝廷不管剑宗,并不是因为剑宗威胁不到朝廷。据传言,剑宗的李家,与当今大黎皇室的李姓,是同一个姓……
所以很多人就猜测,这剑宗李家,与皇室李家,会不会是同一家?
否则大黎怎会放任一个江湖门派如此发展?
总而言之,在沧州大家都明白一件事,这剑宗李家不能得罪!
剑宗李家唯一的少爷更是不能惹!
谁惹了,被灭门都是最轻的!
…………
“自由?”
李贤听到慕容雪柔给出的这两个字,微微挑眉。
以自由两字为题……
看来慕容姑娘离开的这几年,似乎是经历了些什么特别的事呢。
“李公子,您先想,我去告知慕容姑娘您来了。慕容姑娘也是一直在期待着能再见到您这位伯乐呢。”凤姨笑着便要离开,留给李贤足够的思考时间。
顺便,说不定可以让慕容姑娘先出台。
毕竟要做一首诗,并不容易。
尤其慕容姑娘可是一位才女,普通诗词自然是看不上的。
凤姨也没有怀疑李公子会做不出来。因为李公子是真的很有才华。
李公子曾经在见慕容姑娘第一眼时,便送了其一首诗。
也正是那首诗,让慕容雪柔的美貌传遍了求学城,传遍了整个沧州!
那首诗,凤姨至今还记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当时连凤姨这半老徐娘听了此诗,都差点忍不住对李贤心生爱慕。
如何有才华的公子,才能做的出此诗啊!
若世间有男子能为自己写这样一首诗,便是以身相许,也心甘情愿……
这个世界的人,相当看重才华!
凤姨知道李贤有才华,但认为他再有才华。要做一首有主题限制的诗,也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可就在她刚转身的时候,背后传来声音。
“等等,”
“本少爷的诗词写好了,你一并带去给慕容姑娘吧。”
凤姨愣了愣,转头看来。
却见李贤已经拿起毛笔,将诗写在了纸上。
凤姨走了过来,从侍女手中接过纸。
“李公子,您稍等。我拿去让慕容姑娘看。”
她没有第一时间看,而是先对折起来。
“嗯,快些,本少爷一人无聊的很。”
李贤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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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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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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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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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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