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子,慕容姑娘先前说,若今日的来宾中,能有公子以两字意境成诗,便有机会成为她的入幕之宾。”

  “若是李公子您能做首诗,让我带出去。也能对慕容姑娘,还有外面那些公子与读书人们有些交代……”

  凤姨说出了一个勉强可以适用的法子。

  因为来凤满楼的大都是有着一定才华的公子和读书人。若是能以文采征服众人,他们一定不会有怨言。

  当然,若李公子写不出好诗,那更好……如此一来,应当就不会为难自己了。

  凤姨知道自己这般说话,可能会被李公子骂,甚至被教训。

  但她不是为了自己,她是为了维护凤满楼的利益。

  如果对客人什么交代都没有,就突然取消了今日压轴的慕容姑娘的出台表演。那一定会引来其他公子哥与读书人的不满。

  这对于一心做生意的凤满楼来说,自然是不好的。

  凤姨是个生意人,她明白做生意讲究信誉。若今日凤满楼失约,得罪了公子哥们,日后定然麻烦不断。

  李贤微微挑眉。

  他本想做个嚣张二世祖,以权势欺压人,不理会凤满楼会不会亏本。

  但转念又一想。

  这凤满楼毕竟是自家产业,亏的是自己的钱,那就不太行。

  他虽然是嚣张跋扈,但又不傻。亏自家钱,那也太亏了!

  想了想,李贤问道:“两字是哪两字?”

  见李贤没生气,凤姨连忙接话:“慕容姑娘说的是,以‘自由’二字为题。做出一首诗……亦或者两句词也可。只要符合意境,便有望成为入幕之宾。”

  “本来呢,这是慕容姑娘今日出台表演结束之后,用来压轴的节目……”

  凤姨说到最后,露出几分无奈表情。

  按照正常流程,是要等到慕容姑娘出台表演完舞蹈与名曲后。将现场气氛拉到最高潮,然后再抛出这个节目。

  让公子哥与读书人们吟诗作对,从而带动整个现场的节奏。

  这是青楼惯用的手段,公子哥们也很喜欢玩乐。

  而所谓入幕之宾……在其他地方是表达亲近,亦或者商议机密之事。但放在青楼,那自然不言而喻……

  青楼虽不是窑子,但若是两情相悦,且有钱的话,也是可以做的。

  如果没钱,那就别想了。

  就单单慕容雪柔这头牌花魁的一夜过夜费,没个几万两都出不来!

  而且,慕容雪柔可是第一次。

  价格还要再涨上不少。

  甚至极大可能超过十万两!

  由此可见,慕容姑娘在凤满楼有多么的受欢迎。她相当于是头牌明星。

  所以说啊,这个世界的青楼还真不是一般普通人能玩的起的。

  一个普通农民,一年种的全部粮食卖了,收入也不过十两银子,甚至更少。

  纵然是武者,一年也顶多赚个几十两银子。如若不做打家劫舍之事,赚不了多少钱。

  但做打家劫舍之事,脑袋都会丢了。

  在大黎王朝,法律很严,绝不允许违反律法的武者存在。

  由此可见,成为慕容姑娘的入幕之宾有多么困难。

  首先要有钱,要能够支付的起凤满楼要的过夜价,其次还要有才华,能够被慕容姑娘看得上。

  这并非是随便做出一首诗词就行,还要看慕容姑娘的心思。若是看不上,那也白搭。

  回到正题。

  本来慕容雪柔今日出台,至少能让凤满楼赚个数十万两……

  可凤姨拿这位李公子是真没办法。

  或者说,不能叫公子,而应该叫少爷。

  李少爷实在是太过霸道!

  他说要,现在就要,完全不给人拒绝的资格。

  更主要的是,李少爷有这个背景实力啊!

  即便是王家侯爷之子,也不敢与李少爷争夺天字一号阁楼。

  记得当时侯爷之子来的时候,出重金要包天字一号阁楼。

  但凤姨接到李少爷要来的消息,一时为难,只得去与侯爷之子商议。

  结果谁知侯爷之子一听是剑宗李少爷,立刻就退居二楼,让出天字一号。

  可见李少爷的背景,仅仅是听到其名,便能让王侯之子退让。

  剑宗的势力确实恐怖。

  剑宗是江湖门派,不归朝廷管辖。

  但剑宗有十几二十万弟子啊!

  全部是武者!

  这是很恐怖的……

  朝廷不管剑宗,并不是因为剑宗威胁不到朝廷。据传言,剑宗的李家,与当今大黎皇室的李姓,是同一个姓……

  所以很多人就猜测,这剑宗李家,与皇室李家,会不会是同一家?

  否则大黎怎会放任一个江湖门派如此发展?

  总而言之,在沧州大家都明白一件事,这剑宗李家不能得罪!

  剑宗李家唯一的少爷更是不能惹!

  谁惹了,被灭门都是最轻的!

  …………

  “自由?”

  李贤听到慕容雪柔给出的这两个字,微微挑眉。

  以自由两字为题……

  看来慕容姑娘离开的这几年,似乎是经历了些什么特别的事呢。

  “李公子,您先想,我去告知慕容姑娘您来了。慕容姑娘也是一直在期待着能再见到您这位伯乐呢。”凤姨笑着便要离开,留给李贤足够的思考时间。

  顺便,说不定可以让慕容姑娘先出台。

  毕竟要做一首诗,并不容易。

  尤其慕容姑娘可是一位才女,普通诗词自然是看不上的。

  凤姨也没有怀疑李公子会做不出来。因为李公子是真的很有才华。

  李公子曾经在见慕容姑娘第一眼时,便送了其一首诗。

  也正是那首诗,让慕容雪柔的美貌传遍了求学城,传遍了整个沧州!

  那首诗,凤姨至今还记得。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当时连凤姨这半老徐娘听了此诗,都差点忍不住对李贤心生爱慕。

  如何有才华的公子,才能做的出此诗啊!

  若世间有男子能为自己写这样一首诗,便是以身相许,也心甘情愿……

  这个世界的人,相当看重才华!

  凤姨知道李贤有才华,但认为他再有才华。要做一首有主题限制的诗,也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可就在她刚转身的时候,背后传来声音。

  “等等,”

  “本少爷的诗词写好了,你一并带去给慕容姑娘吧。”

  凤姨愣了愣,转头看来。

  却见李贤已经拿起毛笔,将诗写在了纸上。

  凤姨走了过来,从侍女手中接过纸。

  “李公子,您稍等。我拿去让慕容姑娘看。”

  她没有第一时间看,而是先对折起来。

  “嗯,快些,本少爷一人无聊的很。”

  李贤不耐烦的挥了挥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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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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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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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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