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一口天价炒饭,老唐当场拜师>第一百四十二章:你个和珅,好意思说这种话?
  【南梁饼】刚出炉时,香气就已经很浓郁了。

  当它内部的肉汁渗出后,香浓的肉味瞬间让它的诱惑力更上了一层楼。

  “嗯!香!”

  张铁霖深吸了口气,忍不住赞叹了声。

  他伸着脖子看了眼,好奇问:“这里面是什么肉?怎么这么香?”

  吴垒想了想,回答:“是羊肉和牛肉,但那个名词有点拗口,我没记住。”

  说着,他就回头冲灶台边忙活的李逸问:“逸哥,你昨天说这个肉馅儿是用什么肉做的来着?”

  李逸正往锅里的高汤中下料,闻言头也不回的解释:“枹罕赤髓之羊,和陇西舐背之犊。”

  “是什么意思啊?”

  吴垒追问。

  李逸将材料下进了高汤里,一边用汤勺推着汤,一边解释:“枹罕是个地名,在甘省临夏那边。

  它秦朝时设置的一个县,属于陇西郡,现在改成镇了,叫枹罕镇。

  枹罕赤髓之羊,就是当地养殖的一种贡羊,在古代一直是贡品,明嘉靖年间的《河州志》中记录的名字是枹罕赤髓羯羊肉。

  不过当地的贡羊一般都是赶进东乡的山里放的,所以从康熙末年以后,就改称东乡贡羊了。”

  听到他的解释,王钢恍然大悟:“原来是东乡羊啊!我知道,东乡手抓肉嘛!我吃过。”

  “好吃吗?”

  张国利问他。

  “好吃!”

  王钢连连点头:“他们那儿炖羊肉一般只放盐,不放任何作料,就吃羊肉的本味,煮出来一点也不膻,那叫一个鲜呐!”

  王钢说着,又闻着空气中的肉香味,不由得连连吞咽着口水。

  李逸眼看锅中高汤将沸,就将火关小了些,解释:“陇西舐背之犊,就是陇西当地养殖的小牛犊肉,要选还没断奶的那种,肉质是最嫩的。

  陇西就是以前的陇西郡,现在是个县,距离枹罕直线距离也就一百多公里。

  当地的地貌都差不多,都是处在黄土高原的边缘,和秦岭支脉的丘陵地带,自古以来就比较干旱少雨,所以牛羊养殖大多都是散养,去山里吃草。

  因为经常运动,而且在山里经常吃一些小白蒿,百里香等等的天然调味料,所以当地的牛羊肉,肉质都很好。”

  “听得我都馋了!来一个我尝尝!”

  张铁霖瞅着托盘里的饼,有些按捺不住了,忍不住催促。

  “太烫了。”

  吴垒解释:“得稍微晾一晾,要不烫嘴。”

  “没事儿,我皮糙肉厚,不怕烫。”

  张铁霖不以为意,见状,吴垒只能拿了个盘子过来,给他拿了一块出来,放在了盘子里。

  “哈哈!闻着真香啊!”

  张铁霖拿着筷子,夹起了饼来,就迫不及待的低头咬了一口。

  “嚯!呼呼!”

  他刚咬破饼皮,肉汁就喷涌了出来,烫得他叫了声,赶忙呼呼的吹起了凉气。

  但他对得起自己皮糙肉厚的评价,烫劲儿过去以后,他就将饼皮咽下,然后就低头又咬了一口馅儿。

  “呼!烫!呼!香!”

  他一边叫唤,一边吃得香甜。

  见状,张国利笑着冲王钢使了个眼色。

  王钢会意,笑着低声调侃:“一个鹰国人,能吃过什么好东西?”

  他的声音不算小,张铁霖也听得到。

  但有美食在手,张铁霖不以为意,只是一口接着一口,吃得过瘾。

  “老师。”

  吴垒又拿起一块,放在盘子里,递给了张国利。

  “谢谢谢谢。”

  张国利接过盘子,低头闻了下,笑道:“这股麦香也好闻啊!使的麦子真好。”

  “这也是甘省的麦子,是定西的。”

  吴垒记得这麦子的名字:“叫定西……曀…鸠之麦,对吧?逸哥?”

  “没错。”

  李逸关了火,将锅中的汤菜盛了出来,一边解释:“国人吃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最少四千年以前,青省喇家遗址就出土过四千年前的小米面条。

  不过国人早期吃面的区域,主要集中在秦代的关中地区。

  而当时的古人认为,陇中的安定地区,也就是现在的甘省定西,当地产的麦子品质是最好的。

  这饼用的面粉,就是用定西当地种的麦子磨出来的。”

  “是我亲手磨的。”

  吴垒笑着邀功,他前天磨了整整两个小时,才磨出来七斤多的面粉。

  听着李逸的解释,张国利很惊讶:“做这饼要这么麻烦吗?面粉还得用特定产地的麦子自己磨?”

  “为了追求原汁原味,只能尽力还原了。”

  李逸解释:“这道【南梁饼】是第一道记录在册的高奢面点,是要定西产的麦子,选用洛阳产的石磨磨成面粉,再制作饼皮和油酥。

  里面的馅儿要用抱罕赤髓之羊,陇西舐背之犊制作。

  调味的作料,也要用到河东长若之葱,张掖北门之豉,还要调以济北之盐,锉以新丰之鸡。

  烤的时候要用洞庭覆霜之橘,仇池莲蒂之椒当燃料,才能做出来。”

  “要这么麻烦?”

  张国利很是惊讶。

  他低头看了眼手中的饼,感慨:“这些条件,在那个年代,不知道要耗费多少心血,才能做出这么一块饼来。”

  “这都是民脂民膏啊!”

  一旁的王钢开口感慨。

  听到他这话,张国利瞅着他笑问:“你个和珅,好意思说这种话?”

  王钢有些尴尬,赶忙找补:“所以说还是现在好啊!科技发达了,连这种好东西都能吃到,咱们的日子,过得比古代的皇帝还好啊!”

  听着他们的对话,直播间观众也在议论纷纷。

  “贪官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都活得很好。”

  “历史上的和珅,要是想吃这么一份【南梁饼】,恐怕也不是问题吧?”

  “可惜,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我都吃不起。”

  “历史上的纪晓岚也不是什么好人!”

  “小时候看电视剧的时候,很喜欢纪晓岚,但长大了,反而喜欢和珅了!”

  “人家收了你的钱,是真办事儿啊!”

  “等伱再长大一点,就会重新讨厌和珅的。”

  “我要是皇帝,我也喜欢和珅,贪虽然贪了点,但他是真能办事儿啊!”

  “可惜,你在古代不是皇帝,而是吃麸糠的灾民,和珅贪的就是你的粮食钱。”

  “什么南梁饼,跟我的肉夹馍比,差远了!我要的是半肥瘦的,加肉,一口咬下去,滋滋冒油,美滴很!”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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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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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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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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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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