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了一大池子的热水,把自己泡了有四十多分钟,等把身上搓了一遍之后,整个浴池的上面,飘起了一层的“灰”儿。
这并不是说安其尔身上有多脏,这里的生活习惯就是这样,一个月也洗不上一次澡,最多也就是弄上一桶水擦一下身子,这还是在此定居的人们呢,如果是游牧的,一个月也擦不上一次身子的。
从浴盆里出来,安其尔把整个浴盆里里外外的冲洗干净,然后又给自己打了一遍浴液。
出来后,站在洗浴间的镜子前面,吃惊的瞪着着眼睛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连安其尔都不认识镜子里的人了。
怎么说呢?从安其尔记事的时候起,就觉得自己是古铜色的皮肤,但此时出现在镜子里的,竟然是白白的,原本古铜色的皮肤不见了,一头乌黑的头发,也不粘在一起了,如瀑布般洒落在肩头,闪着亮光,再配上白嫩的肌肤……安其尔不相信的轻轻掐了一下自己的脸蛋儿,突然间小脸一红,不好意思的用那双白藕般的小手一捂眼睛。
但还是忍不住的把手拿开,盯着镜子里的自己。
说起来,这个安其尔长得还是很漂亮的,尤其是身材,足有一米七四、五左右,和江朋差不多。之前只是因为肌肤有点古铜色,把二十来岁女孩子的风韵给遮盖住了。
经过这一番的热水澡,这么一泡在一搓,这个时候的安其尔,和之前的简直是两个人:
此时的她,是那么的X感脱俗,雪白的肌肤,小翘晶莹的鼻子,长长的睫毛,头发如乌云般的披散下来,柔柔的散落,和前面的那一大片的雪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用青春靓丽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露出的两条雪白、修长的大腿十分匀称,让安其尔整个人充满了运动的活力。
她的脸型还是那种标准的本族人的特点:鹅蛋型的脸庞、柳叶似的细眉,粉嘟嘟的樱桃小口,鼻若悬胆。
脸上没有一个斑点,五官搭配和谐。
可能是经常劳动或者运动的原因把,整个身体显得很壮实,但没有一丝的赘肉,
安其尔站在镜子的前面足足看了自己有十多分钟,可能是因为激动吧,突然的眼睛一红,晶莹的泪花,在眼圈里转着。
自己的家,不过是这里最普通的一户,父母在当地做一些小生意,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姐姐已经出嫁了,不在扎门乌德,属于游牧的那一种,一年四季总是迁移,自从嫁出去之后,几年了也没回来过一次。哥哥和父母一起开小店儿。
一般的人家开店儿,都有一辆车,去华夏那边自己进货,这样利润高一点不说,还可以选一些好卖的货物。一是因为家里没有这笔钱,二是哥哥也没有自己进货的能力,所以,他们的小店儿,只能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安其尔读的是当地一所如华夏专科级的学校,学的是华夏语。她到是可以在当地找一个工作,不过,工资太低了,一个月华夏币还不到一千块。
所以,她才想和同伴一样,先过到华夏那边找一份工作,攒点钱,然后自己兑一个如父母和哥哥那样的小店儿。
当然了,她过去也想了解一下去华夏进货的渠道。在这一点上,安其尔比哥哥有主意。
只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幸福会来得这么快,竟然遇到了江朋。
对于这份工作,安其尔还是非常满意的,否则也不会接受他的工资,还住在这里。
但安其尔也不傻,遇到江朋之后,从对方种种表现来看,肯定不是如他说的那样,急着过来,不走关口。很可能是如那些逃到这边的人一样,在华夏犯了什么事儿。
逃到这边来的人,多数都是仕途中的,很少有刑事犯罪的,这也是让安其尔放心的地方。
而且从江朋出手阔绰上分析,应该是家里人犯了事儿,他一个人逃出来的,这种情况还真有不少。
“我不会放过这个机会的,一定要好好把握。”站在镜子前的安其尔平静下来,银牙一咬,对自己说道。
换上包里的一套睡衣,安其尔躺在床上,强迫自己闭上眼睛——因为早上还有任务呢,要去买一些日常用品,包括吃的用的。在洗澡前,她到厨房看了一遍,日常用的东西一样也没有。
安其尔虽然只睡了不到三个小时,但还是很早的就醒了过来。
在床上伸了一个懒腰——她还从来没有睡过这么舒服的大床呢,而且还是一个人一个房间。
让自己适应了一会,她从床上起来,换上一套本民族的衣服——因为要过华夏那边找工作,所以背包里把自己的几套衣服全都带上了。
换好衣服之后,特意把头发整理成本族女孩子的样子,想了想,还是把江朋提前支付的工资,放到袍子最里面贴近心口部位的口袋里,这样她才放心。
穿戴整齐,想了想,拿起江朋昨天给自己的一套房门钥匙,安其尔心情愉快的骑着自行车,上街去了。
置办日用品对她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儿,因为在家里这些事儿都是自己办的,父母和哥哥照顾着小店的生意。
第一次为老板采购,安其尔还是很用心的,足足用了二个小时,花了八百多块钱,把整个自行车都装满了这才回来。
打开小楼的大门,把东西搬到里面,还没等摆好呢,江朋从楼上下来。只是一看到安其尔,江朋吓了一大跳:
“你是谁?怎么进来的?这些东西是怎么回事儿……你怎么会有我家的钥匙呢?”江朋往后退了一大步,大声的问道。
因为昨天的安其尔穿的根本就不是本族的服装,和华夏的女孩一样,一条牛仔裤,一件体恤。这还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是肌肤,昨天还是黑红色,给人一种焖钝的感觉,现在变成了嫩白,而且还是那种半透明的嫩白,江朋怎么可能认得出来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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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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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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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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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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