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看来,这当然是义不容辞的,因为按照魏阳的计划,是这两块料子的全部东西,他都打算自己收藏的,可现在却因为为了给她开口子,却不得不将它们出售。
在这种情况下,她又怎能不替魏阳考虑?
只是怎样才能帮魏阳利益最大化呢?
她认真考虑起了这一问题。
很快,她将郭岱君和李玉珺叫到了苏厂长的办公室,商量起接下来的操作来。
苏厂长这边,则专心致志地打磨起那条样镯来,毕竟这是一条价值近四亿的顶级极品手镯,因此他的每一步都干得小心翼翼。
只不过对他这样的老师傅来说,这手镯再天价,也谈不上有太大的难度,毕竟这是一条标准的五八一三的圆镯,在各种工具的辅助之下,想出错实在是有点难。
很快,一条能把人亮瞎眼的美镯在他手中逐渐成型。
不得不说,翡翠这东西,贵确实有贵的道理,尤其像这种种色俱佳的手镯,一旦成型,别说是行家,就算是外行,也一眼就能看出它的美。
严格来说,这条手镯简直是美得不像话,确实可以亮瞎大家的眼。
“哇,这手镯也太漂亮了一点吧!老何,要不咱们商量一下,咱们换一下,你把你看中的这条让给我,你去拿那条多彩的手镯?”
一直围在苏厂长身边的光头文率先惊叫了出来,并且打起了何老板那条手镯的主意。
也别怪他动心。
要怪就只能怪这条手镯实在是太漂亮了一点,最终的起货效果,竟然比他预想的还要好。
其实这是必然的。
单纯从种质上来说,这可是最为顶级的玻璃种,并且还是出自极为有名的木那场口。
懂行的人都知道,就算是真正的玻璃种,不同场口的玻璃种翡翠在起货效果上也大不相同。
比如说莫西沙场口的玻璃种,是出了名的有刚性,给人一种深入骨髓的冷冽感,但缺点是棉化得不够好,就算是玻璃种,也有可能存在影响美观的微棉存在。
而木那场口所产的玻璃种,虽然在刚性上不如莫西沙场口的,但却是出了名的底子干净,包括棉都会化得很好,会给人一种甜甜的感觉。
这条手镯就是连棉都化得极好的顶级玻璃种,一起货,就给人一种莫西沙场口所产翡翠特有的甜美感,就如流淌的糖浆水。
种到了真正的玻璃种也就罢了,最为关键的是,这条手镯还带色。
底色是让人感觉温暖的粉春色。
正色是遍布整条手镯的金丝阳绿色。
不管是春色还是翠色,从颜色的角度来说,都是能给人温暖感的暖色调。
手镯种底的甜,结合颜色的暖,自然会相得益彰,给人一种更为舒适的视觉享受感。
最为值得一提的还是那些飘荡在整条手镯里的金丝绿。
懂行的人都知道,在金丝绿里,最值钱的是顺丝,其次才是乱丝,可现在光头文却发现,这一行情在顶级的玻璃种手镯里却未必适用。
为啥?
因为假如是顺丝的话,一旦被压成手镯,就成了排列有序的一条一条绿丝,受手镯形状的限制,会缺少灵动感。
而乱丝则不一样,乱丝在牌子、摆件里,可能会稍显凌乱,可一旦分布到截面有限的手镯里,反而会比顺丝会灵动太多太多,给人的感觉,就像一滴一滴绿色的墨水被滴到了水里,然后被晕染开来,极具意境感。
种底的甜,颜色的暖,金丝的灵动,这三者结合到一起,自然就能给人一种极为愉悦的视觉享受。
这就是光头文动心的原因。
只可惜,何老板也是行家,同样看出了这一点,因此他毫不客气地说道:“你想得美,你要是喜欢的话,就去抢另外几条呗。”
很显然,他并不打算把手镯让给光头文。
这是必然的,要知道,这一整块板,真正能算得上货头,也就是满圈都带金丝绿的,也就三条。
魏阳自留一条。
欧阳女士要了一条。
剩下的一条就是他预定的。
而剩下的那些,就算是最好的货中,也只是大半圈带金丝绿,而不是整圈。
像这样的极品手镯,当然是整圈带金丝绿更具收藏价值,因此,他宁愿多花一点钱,也不愿意把它让给光头文。
只不过在拒绝了光头文的同时,他也忍不住暗暗为自己的钱包心疼了起来。
按照他的预算,是属于他的那条手镯,争取在三亿左右能拿下来,可是在看到这条货头手镯的起货效果之后,他却有了一种三个亿都未必能拿得下的不妙预感。
事实证明,他的预感是对的。
当苏厂长完成了这条手镯的最终抛光工序之后,原本在办公室商量对策的欧阳女士等人也闻讯赶了出来,很快,这条手镯就被交到了欧阳女士的手中。
“哇,这手镯的飘花,竟然比大名鼎鼎的段家玉手镯的飘花还要更灵动,更有意境,依我看,这块翡翠可以正式命名为魏家玉了,绝对的独一无二。”
欧阳女士在接过这条手镯,细细端详了一会之后,由衷地感慨了这么一句。
魏家玉!
一个新的名词也从她嘴里蹦了出来。
这可是一个极为了不得的新名词。
但凡是做翡翠的,当然知晓大名鼎鼎的段家玉的存在,大家都知道,段家玉是玉石界中已经公认的迄今为止发现的独一无二的一块玉石,从它出现的民国开始,至今为止都没出现第二块同类的。
独一无二!
这就是那块玉石被命名为段家玉的原因。
而现在,在翡翠界极具权威的欧阳女士,也毫不迟疑地把眼前这块玉石命名为魏家玉。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在她眼里,这块翡翠也是独一无二的,可能在以后的很长时间里,也很难在整个翡翠界找到类似的第二块。
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但凡独一无二的东西,都会死贵死贵,有钱都未必能得到。
就好比说大名鼎鼎的段家玉,一共出了400多对手镯,绝大部分都流出了国外,被世界各地的收藏家所收藏,而其中最好的一对,更是落入了当时的第一夫人宋美龄手里。
也正因为如此,段家玉也成为了翡翠史上的传奇。
而从品质上来说,眼前的这条手镯,可是比大名鼎鼎的段家玉更有价值,不管是种水,还是颜色,亦或是意境感,都比段家玉手镯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也就意味着,就算这些手镯魏阳舍得出手,恐怕价格也不会低。
会不会是天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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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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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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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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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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