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刚微微亮,林威龙就从货轮的客舱爬了起来,上到了船头的甲板上,前来迎接今天的第一缕阳光。
当第一缕阳光从海平面升起,他视野中瞬间就弥满了金黄色麦粒般的光波,海浪微泛,鱼肚白渐渐在空中蔓延开来。
很快,太阳缓缓地在浅蓝色的海平面上升起,须臾间,晨曦以特定的光速向四方散开。
闻着空气中那丝夹带着咸味的气息,在海上漂泊了近一周的林威龙心情一下子就变得大好,他缓步移动到了甲板的另一侧,顺着晨曦照射过去的方向,看向了远处那已若隐若现的地平线,心中忍不住呼喊:“坪洲,我来了!”
是的,他来了。
他又来了。
踌躇满志地来了。
说起来,这并不是林威龙头一次来坪洲,早在十多年前,当他还是一个懵懂少年时,就跟着他父亲在坪洲生活过一段时间。
而在过去的数年里,他也曾像今天这样,跟船押运着一批批价值不菲的翡翠原石送抵坪洲,然后又迅速返回缅甸。
只不过这一次,他来了就没打算走了。
因为他要取代他的堂妹,接任维恩的总裁一职。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要成为一个每年能创造数亿元利润的大公司的掌舵者,此时的他心情自然有些激动,忍不住开始幻想,等自己上位之后,将怎样怎样。
也别怪他如此地激动,要知道,他等这一天已经等了很久了。
差不多等了二十七八年。
这话又怎么说?
当然是比较出来的。
跟他的堂妹林琳比较出来的心理反差。
说起来,他其实也就比林琳大一岁多,还不到两岁,可是因父辈的地位稍有区别,两人的发展轨迹却大有区别。
童年少年时代区别倒是不大。
因为家境都很优越,在缅甸算是上层,因此他们在童年时,都是在缅甸上的最好的国际学校,只不过林琳是女孩子,更爱学习,所以成绩会更好。
少年时代,上中学时,林琳还是在缅甸上国际学校。
而他,却因为父亲常驻中国的缘故,所以是在中国上的,先是在云南上的初中,后来维恩成立之后,他又跟着来坪洲,在这里上了几年高中。
区别开始于大学。
因为他中学时代的成绩并不好,所以他未能考上中国的大学,于是在中学毕业之后,不得不回了缅甸,在缅甸国内的一所还算不错的大学混了几年。
大学毕业之后,他先是去林家的翡翠矿上混了两年,然后在他父亲回国之后,就开始跟着他父亲学做翡翠生意,然后一直到现在。
算得上是平平无奇。
而比他晚上学两年的林琳,在高中毕业之后,因为成绩不错,却考上了中国国内的大学,然后在大学毕业之后,就入了维恩。
并且很快就顶掉了他父亲的职位,成为了他们这一代中,最为亮眼的那一个。
对此,林威龙是很不服气的。
他心想,假如林琳不是大伯的女儿,她又哪来证明自己能力的机会?
或者说,假如当初林家主事的不是他大伯,而是他父亲,那林琳现在的这个位置,岂不是早就属于他了,他才是整个林家第二辈中最出色的那一个?
而现在,他在毕业之后又苦熬了六年,都已经熬成了两个孩子的父亲了,终于等来了这一能充分证明自己才华和能力的机会,他又岂能不踌躇满志?
他很清楚,一旦他在这一位置坐稳了,并且干出了比林琳更为出色的成绩,那等待他的,将是一辈子的荣华富贵。
“嗨~我来啦!”
当船只缓缓驶入珠江口,眼看着离坪洲越来越近时,站在船头甲板上的他忍不住大声呐喊道。
在呐喊完之后,他拿出了电话,换上了一张早已准备好了的中国手机卡,给他父亲拨起了电话,汇报起了他此时的行程。
从货轮入珠江口,再抵达南海港,大致还需要四个小时左右,算算时间,应该能在中午之前抵达坪洲,他得让维恩那边做好接船准备。
……
与此同时,广昆高速梧州服务区内,在服务区内休息了一晚的林振东,也开着他那台稍稍有点张扬的黑色大G,押送着一台装满了翡翠原石的厢式货车,开始了他今天的行程。
跟林威龙一样,他也是押送翡翠原石前往坪洲的。
跟林威龙不一样的是,他的此次坪洲之行,颇有点打酱油的味道,等料子送达,并清点完毕之后,他的任务就完成了,然后再在坪洲玩几天,顺便再去公盘逛逛,他就又会再次返回瑞丽,去继续卖他的原石,以及泡他的妞,过他那自由自在、无人约束的神仙日子。
在他看来,不管维恩这次怎么变动,都不是他能插手得了的,因此他干脆懒得去操那个心,只管把料子送达,其它事他就只管看热闹就好了。
当然,对于他那位极为出色,但这次却不得不让出维恩总裁位置的妹妹,他还是有点同情的,于是,在车驶出服务区之后,他又一次给林琳打起了电话。
“阿妹啊,是我,你起来了没?”
“起来啦,我们已经从梧州服务区出发了,大概四个小时左右能到,等到了之后,找谁交接啊?还是跟你交接吗?”
“找魏阳啊,那行,我正好想去会会那小子,其它的,等我到了再说。”
很快,他就挂掉了电话。
尽管这次他只是送货过来,顺便打个酱油的,但对于魏阳这个人,他却是充满了好奇心,他很想知道,这个进维恩并不久的家伙,到底有没有他妹说的那么神。
……
这一天的魏阳起得有点晚。
晚的原因,当然是因为昨晚在下了狠心,跟林琳把话给说清楚之后,他心却乱了,然后失眠了,结果弄得他很晚很晚才勉强入睡。
这睡得晚,醒得自然也晚。
甚至于说,他是被电话给吵醒来的。
电话是林大恩打过来的,林大恩跟他说,林威龙押运的料子快要到了,要他安排好集装箱车,做好去码头接货的准备。
然后在挂了林大恩的电话后还没多久,林琳的电话也来了,跟他说,她二哥押送的料子十一点左右能到,让他做好接收准备。
这可是让魏阳又叫苦不迭。
他心想,怎么这两人都找上我来了?
我虽然是原石事业部负责人,但还没干过这事好吧!
还有,那两人早不到晚不到,干嘛非得凑在差不多同一时间到?
还睡眼朦胧的他,不得不赶紧从床上爬了起来,随便洗漱了一下之后,匆匆往公司奔。
他来了。
他未来的顶头上司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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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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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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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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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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