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我的腿啊!”

  “啊啊啊啊,我的眼睛!”

  “啊啊啊啊,我的屁股合不上了!”

  “啊啊啊,我的蛋,我的蛋散了!”

  客栈内,数名捕快四仰八叉的倒在地上,一个个哭天抢地,捂着各种部位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画面之凄惨让所有人观之惊颤。

  林小鹿一边给热腾腾的烤红薯剥皮,一边透过捕快们的惨叫声,对上官哈密瓜道:

  “上官,你去一趟衙门吧,把事情彻底解决,省的他们梅开二度。”

  上官哈密瓜一听,觉得有道理,但还是一脸牛逼轰轰的道:

  “喂,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拽的指挥我,搞得你是我老大一样。”

  说完,她扭头看向那捂着裤裆直嚎的胖捕头,不耐烦的凶道:

  “带老娘去你们衙门!把蛋蛋捡起来,把蛋蛋捡起来!”

  不久,彪悍的魔道头子用手段将这帮捕快弄走,偌大的客栈里便只剩下了林小鹿和上官石榴两人。

  上官石榴这会儿已经将糖酥吃完了,正在端着红枣甜茶通饮,林小鹿看着都有些难受:

  “刚吃过甜食,你怎么又喝甜茶,不腻吗?”

  “不腻啊。”上官石榴回了一声,然后笑吟吟的调侃道:

  “还说我呢,以前你也可爱吃甜食了,每天豆浆不离嘴,还喜欢吃糖葫芦和红烧肉,阿宁让你吃点清淡的,让你喝点水你从来都不听。”

  “人是会变的。”林小鹿用一副老年人的口吻笑道:“我现在跟我师父当年一样,酒壶不离手。”

  “咦~”上官石榴捂着嘴直笑:“李前辈那时看起来好歹是中年人,你现在的模样还是个少年,就成天拿个酒壶喝来喝去的,一点都不自然,感觉好装。”

  林小鹿听完这话也是不免有些尴尬,这长的年轻自己能怎么办呢。

  当天下午,彪悍的上官哈密瓜去小镇衙门显圣,一直到快天黑了才回来,具体发生了什么林小鹿和上官石榴不晓得,只是听她说衙门的官老爷一个劲的把她当神仙来拜,给她整的还挺高兴,而这件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

  乡野小镇的夜晚是比较安静的,或许是因为这里没有什么太多的娱乐活动,因此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百姓们早早就会开始休息。

  林小鹿等人也是如此,吃过饭后,他便早早的回房修炼,上官哈密瓜比他还勤奋,瞪了他一眼就率先上了楼,一副发疯修炼完要把他按着锤的模样。

  相比他俩,上官石榴的画风就完全不同了,她吃饱后便从纳戒中取出一本印刷地摊小说,又取出大包小包的干果零食,美滋滋就上了楼。

  这令林小鹿都觉得有些羡慕,他之前就发现了,花蝴蝶每天活的比自己都潇洒,真就是吃吃喝喝玩玩,林小鹿估摸着她皮肤这么好,除了常年服用珍贵法宝,保养得当,作息规律以外,估计也和她的心态有关。

  哎~比不了。

  ……

  ……

  第二日,上午

  “苹果,瞧一瞧嘞,新鲜的苹果,自家种的又大又甜嘞~”

  “冰糖葫芦~两文钱一串~”

  “卖农药啊~新鲜的农药啊~喝完不死不要钱啊~”

  “卖鸡仔啊,抱回去个把月保证天天有鸡蛋吃啊~全是公鸡没有母鸡啊~哦不对,全是母鸡没有公鸡啊~”

  大清早,热闹非凡的集市中,林小鹿站在一处酒摊上,好奇看着摊位架上摆放着的酒坛子。

  “这位客官,您看看想喝点什么?”酒摊老板搓着手问。

  “你这酒种还挺多的,我能尝尝吗?”

  “哎哟您这话说的,肯定得让你尝啊,不瞒您说客官,我这酒啊虽是村酒,但却醇香过老酒,而且价格实惠,童叟无欺,在咱们这乌霞镇有名着呢。”

  闻言,林小鹿笑了笑,拿起店家递来的木勺,在左边的酒坛中舀了一点儿,往嘴里一送。

  “怎么样客官?味道还合适不?”

  “不错不错,你这酒是真有力气。”

  “哈哈,客官果真是懂酒的人呐,来客官,再尝尝这玉冰烧。”

  人来人往的村道上,林小鹿背对行人,站在酒摊前把所有酒坛挨个常了一遍,清酒浊酒黄酒米酒一个不落,好好饱了一番口福。

  终于,最后一勺酒尝完,酒摊掌柜笑眯眯招呼道:“怎么样客官?您还满意不?”

  “满意满意,你这酒确实不错。”

  “客官喝的满意就成,您看是打哪一种酒?价格都差不多的,玉冰烧稍微贵一些,不过绝对物有所值。”

  此话一出,林小鹿果断摇了摇头,并拿起自己的酒壶对老板晃了晃:

  “我这酒壶在客栈刚装满,谢谢了啊。”

  说完,他便提着酒壶潇洒离去,留下一脸懵逼的摊主独自凌乱。

  林小鹿刚走不久,又有一位村民凑了过来,看着酒摊上摆放着的坛子好奇道:

  “老板,你这酒我能尝尝不?”

  问题一出,正不爽的摊主直接眼睛一横,大声喝骂:

  “尝你奶奶个腿儿!滚蛋!”

  离开酒摊,林小鹿在集市上边走边喝着闲逛,走了没一会儿,就看到上官石榴和上官哈密瓜两个姑娘叽叽喳喳从一家成衣店出来。

  “这家店的衣裳一点儿都不好看,像村姑穿的。”

  “对啊,颜色一点都不靓丽,上面连个纹绣都没有,丑死了。”

  “本来老娘还想看看凡间的鞋子的,现在看来还是等到了大城池再看吧。”

  两个姑娘吐槽来吐槽去的走出,待看到林小鹿后,便上前调侃了起来。

  “林小鹿,你买啥了?那边有个农药很适合你,老娘请客。”

  “鹿崽子你身上酒味好重啊,难闻死了,你刚才是喝了多少啊。”

  “没喝多少。”林小鹿耸了耸肩,然后看着两手空空的姑娘笑问:

  “没碰见喜欢的东西吗?”

  “没有,这个集市太小了,没啥可看的。”

  “对啊,走吧走吧,咱们继续出发,去其他地方。”上官石榴拽着林小鹿的胳膊就走,林小鹿连忙叫住,他想去买匹马骑。

  出来玩这么悠闲的事情,怎么能不骑马呢?反正又不着急赶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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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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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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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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