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他好奇瞅了瞅姜宁的黑色布包。
“阿宁,你上次说潜龙红缨,可以用口诀召唤出什么苍龙之魂,有多厉害啊?打得过我吗?”
“当然打得过。”姜宁非常骄傲的笑道:“我父皇说过,我们姜家后人若是用这把枪,可以直接召唤出苍龙之魂,让其附身,之后就可在一定时间内,拥有比肩元婴修士的实力。”
“真假的!”林小鹿眼睛瞪的溜圆,不敢置信的看着黑色布包。
比肩元婴境?那岂不是直接和掌门姐姐一个级别了?
院内,姜宁抱着黑色布包,有些自嘲的笑道:“只可惜我是女儿身,虽有姜家血脉,苍龙之魂却不认我。”
略显苦楚的说完,少女却又目露坚定道:“等我们抵达我叔叔的诸侯国,就让他用这把枪,冲上云骨宗,严惩我弟弟,光复大唐!”
“嗯嗯。”林小鹿虽然只听懂个大概,但并不妨碍他能看出姜宁的决心,一脸赞同道:“姜宁你一定会复国的,说书先生常说,有志者,事竟成,他老人家说的事情,从来没错过。”
……
……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本小姐孤身一人,走在一处乱葬岗中~
那里漆黑一片,伸手不见五指。
而当本小姐走过一块墓地时,
突然!
一只白花花的手掌从一块墓地里伸了出来!一把抓住本小姐的脚!”
“呜哇~好恐怖~呜呜呜呜。”
“哇……娘,有个姐姐吓我……呜哇……”
客栈门口,包扎成白色粽子,坐在石阶上的上官石榴看着被自己吓跑的几个小孩儿乐的哈哈大笑。
她边笑边喊:“喂你们别跑啊,姐姐给你们讲故事啊,哈哈哈哈。”
笑了好一会儿,客栈内的姜宁便一脸无奈的过来扶她。
“石榴,吃饭了。”
“哦哦。”
女孩儿被姜宁搀扶着费力起身,撅着小嘴不满道:“姜小姐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要喊本小姐上官大人,石榴石榴的难听死了。”
姜宁抿嘴笑了笑:“你爹给你取的名字,我能有什么办法。”
“对啊,你爹干嘛给你取名叫石榴啊?他很爱吃石榴吗?”餐桌上啃鸡腿的林小鹿问。
“因为我娘爱吃水果呗,所以他就给我取了这个名字,真是讨厌。”上官石榴来到桌前坐下,拱了拱小鼻子,颇为不满的哼道
林小鹿和姜宁一听上官的父亲这么爱她娘,双双顿了一下。
两人忽然都有些想念已故的爹娘。
几人安静的吃着饭,无垢在吃下一块玉米后忽然脸色一红,有些难为情的看向上官石榴:
“上官施主,小僧有一事相求。”
“哦?说来听听?”上官石榴扶着雪白的小下巴看他。
无垢慢条斯理的开口道:“上午掌柜跟小僧说,您裹着一身纱布,坐在客栈门口晒太阳,把客人都吓跑了,所以想让小僧劝您回房休息。”
“掌柜的怎么自己不过来跟我说,本小姐又不会吃了他。”
“人家哪敢跟你说话呀。”姜宁没好气道:“你跟小鹿打个架把半座城都打烂了,见到你躲都来不及呢。”
上官石榴一听是这样,也就哼哼卿卿的没再说话,撇了撇嘴,抬手从手链的纳戒中取出一块巴掌大的金锭。
“小和尚,你去跟掌柜的说,这家客栈本小姐买了,让他少打扰本小姐晒太阳。”
饭桌上,几人再次被她的有钱震撼,姜宁更是打趣的看了林小鹿一眼。
你看,这姑娘比你更像暴发户呢。
……
……
之后的几天,几个少年人就继续这么在客栈住着,每天念经的念经,练武的练武,倒也过的悠闲。
上官石榴很喜欢跟小孩儿玩,每天坐在门口晒太阳,给周围的小孩儿讲故事,等伤势稍稍好了一些之后,她又带着一群孩童天天踢毽子,捉迷藏,孩童们都很喜欢这个穿着花裙子的姐姐。
而她的这一模样,倒是也让大伙儿跟她的关系更加亲近了一些,因为她在孩童面前一点儿也不像传闻中的魔道修士,反而像个普通的邻家女孩儿。
这样的情况一直等到七八天之后,林小鹿和上官石榴彻底恢复伤势,他们才准备再次起程,而临行前,上官石榴还给那些小孩儿买了许多糖果零食,然后嘻嘻哈哈的跟他们告别。
几日之后,元国某山脚。
“让你走大路你不走,你偏走小路,林小鹿你脑子是被门挤了吗!”
“花蝴蝶你再这么跟我说话试试,你信不信我砍你。”
“来啊来啊你砍啊,你真当本小姐怕你不成。”
一座不大的小山脚下,上官石榴光着小脚,站在清澈湍急的浅水溪流中,提着裙摆,愤怒的看着一旁扛着马车的少年。
此刻,无垢,上官石榴,还有牵着马的姜宁,全都站在她身旁,姜宁和上官石榴一样,提着裙子,露着白皙似雪的脚丫子站在冰凉的水里。
这片溪流是个浅滩,下面是一颗颗五颜六色,圆滚滚的鹅卵石,除此以外还有不少比较大的顽石,马车过不去,林小鹿只能扛着马车前进,没办法,这里只有他扛的动。
“上官施主莫要着急。”无垢站在一旁,双手合十道:“大路要绕很远,何况小鹿施主也不知走小路会碰上溪流,可以理解。”
“就是,你再嘚瑟我大哥就得弄死你了。”帅帅鸭踩在林小鹿肩膀上嘎嘎大喊。
上官石榴小嘴一撅,没好气摆弄着自己被淋湿的裙子,颇为不耐烦。
“那现在怎么办?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本小姐已经好几顿没吃了。”
“无垢的储蓄戒里还存放了不少炒米,凑合吃点呗。”姜宁笑道。
“本小姐不爱吃炒米。”上官石榴郁闷道。
“爱吃不吃,惯的一身毛病。”扛着马车的林小鹿直接就骂街了。
这个花蝴蝶事是真多,比自己还挑食,自己虽然也不喜欢吃炒米,但自己至少也能吃的下去,这花蝴蝶就不一样了,昨天他们出城进入野外,在野外露营,然后无垢煮好了炒米她不吃,在那里嫌弃这嫌弃那的,还说这不是人吃的,要不是无垢和阿宁拦着,自己早给她塞砖头了,真是气人。
本来之前看她喜欢小孩儿,自己对她的感官还稍稍改变了一些,没想到还是这幅德行,姜宁以前是大唐公主,她都能乐呵呵的吃炒米,你不能吃?
“无垢,生火做饭!这货不爱吃炒米就让她饿着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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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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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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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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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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