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遗世宠妃陈晓方育>第68章 和蔼可亲
  这个时间不是吃饭的点,小食馆里生意不忙,二龙一个人在前面看店,春红在后院与高向聊天。

  高向就是看见他们院里种着辣椒,才提出想吃辣椒做的菜。

  他站在辣椒地旁边问道:“你们这辣椒是什么时候种的?”

  “三月份。”

  “长得挺快啊,看起来已经快要熟完了。”

  “院里这个种得早,比南沟村和我家里的早了二十来天,所以熟得早。等下个月,我家里的辣椒也差不多全熟了。”

  “你经常回家吗?”

  “倒也不经常,一个月回去一两次。”

  “你平常一般是怎么回去?”

  “坐车回去。”

  三十多里路,以前春红可舍不得坐车,都是走路。不过现在有钱了,她不会为了省几十文车钱走路。再说只要少记两碗米线,车钱就有了。

  “那……为收辣椒的事情,你还得专门跑一趟?”

  “倒也不用,让赶车人给我爹娘带句话就行。”

  现在她爹娘在他们那边镇上开了家小馆卖米线。赶车人在她爹娘那边吃过,也在她这里吃过。赶车人是镇上的,只要免费给他吃碗米饭,让他帮忙带句话,是很简单的事情。

  “你是什么时候来春记小食馆的?”高向问。

  “很早了。”

  “有多早?”

  “还没开业我就来了。这里的房子都是我找的。”

  “诶,对哦,陈姐姓陈,方哥姓方,小食馆不叫陈记或方记,却叫春记。小食馆是用你名字命名的吧?”

  春红笑道:“是的,陈姐和方大哥不是南越人,不方便出面。租房子、衙门备案,都是我去办的。”

  在没有小食馆之前,春红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从小食馆开始,她找房子、谈价钱、装修店铺、采买桌椅器具,一应事务都是她办的。——她忽略了当初是陈晓教她要如何做。

  “哇!你挺厉害啊!”高向投来赞赏的目光。

  然后又问道:“你是什么时候跟着陈姐方大哥的?”

  “很早了。”

  “有多早?”

  “在他俩刚认识的时候。”

  高向心中一动,想了想,组织了一下语言,上前一步,用八卦的语气小声问道:“陈姐和方大哥其实没成亲吧?”

  春红用审视的目光打量了一下他。

  高向道:“曾经红园还没有改做怡红园的时候,我在那里遇到过他俩。恰巧听见方大哥对陈姐说,‘如果你嫁给我,以后我绝不纳妾’,当时我喊了声‘陈姑娘’,方大哥没有纠正我的称呼,说明他俩其实并未成亲。”

  如果成亲就应该称呼“陈娘子”,而不是“陈姑娘”。其实高向在刚跨进春记小食馆的时候,他称呼的就是“陈姑娘”,而春红并未发觉这称呼有何不妥。

  春红豁然明了,原来是这样。

  她道:“是的,方大哥一直想跟陈姐成亲。但是陈姐一直不答应。”

  “为什么?”

  “不知道。陈姐说他俩还不够了解。”

  “他俩在一起应该很长时间了。怎么会还不了解?”

  春红脸上露出嘲讽之色。当然,她不是嘲讽高向,而是嘲讽这句话。

  高向悄声说道:“那天在怡红园吃饭,方大哥说他是因为有人调戏陈姐,打死人,他俩才跑到南越。是不是真的?方大哥真的打死过人?”

  春红脸上嘲讽之色愈发明显,说道:“他可能是因为别的事情打死人吧。”

  “方大哥的武功真的很厉害?”高向一脸好奇。

  春红点点头。

  “方大哥和陈姐是怎么认识的?”这句话高向是斟酌了一下才这么问。他没说你知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认识的,而是直接假定春红知道他们如何认识。

  果然,春红答道:“偶然认识的。”

  “那时候你是跟着陈姐?”

  “我跟着方大哥。”

  “方大哥真的是越骑校尉吗?那可是六品官哟!”高向一脸仰慕表情。

  春红狐疑地看了看他,见他脸上是仰慕表情,摇头道:“我不知道。”

  “你家里还有哥哥姐姐吗?”高向突然调转方向问道。

  “没有,我就是家里最大的。”

  “你出来做活几年了?”

  “今年才出来。”

  “你多大了?”

  “十四。”

  高向东拉西扯地又问了些关于她家里的情况,见时辰差不多,他道:

  “我回去叫人过来吃饭。鱼和鸡要多大的?一会我带过来。”

  春红愣了一下。

  高向道:“我忘了你还要看店,没时间出去买菜。你不必买了,一会我带过来。”

  春红想了想,准备掏出那十两买菜银子。

  高向按住她的手,笑道:“反正我们店里也有现成的。你留着吧。”他指的是留下银子。

  春红第一次被那么细腻的手触摸,他的手很柔软,有点冰凉。——虽然陈晓也拉过她的手,但那是女人的手,这是男人的手。

  高向对她和煦的笑了笑,然后离去。

  不得不说,高向的笑是很有吸引力的,给人一种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感觉。

  望着他离开,春红心中有点胡思乱想。不过很快打消念头。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她把这归结为:向掌柜是个和蔼可亲的人。要不然,小石头他们那些人也不会喊他“向哥”。

  ……

  如意楼。

  高灿听完高向的汇报,拧眉沉思。

  高向道:“可以确定,前天方育在饭桌上所说的话是假话。那时候他应该根本就不认识陈晓。”他指的是军中有人调戏陈娘子。

  高灿道:“写信吧!把我们所知道的情况上报回去。他到底是不是阿育少将军,让上头的人去判断。”

  他们只是经商,并不负责谍报。再说阿育少将军是肃阳郡府的人,他们是端王府的人。

  当然,这两家府邸也是有关联的。肃阳郡主是端王的堂姐。

  ……

  临近傍晚,高向带着三名伙计,带着杀好的鸡和鱼,来到春记小食馆。

  伙计们帮春红打下手,很快做好一顿丰盛的晚饭。

  除了青椒鱼、青椒鸡,春红另外还做了青椒炒烟熏肉,又配了些其他菜。

  几人有说有笑吃完晚饭,然后告辞。

  走出南门街,高向问身旁伙计:

  “刚才那些菜,都看懂了吧?”

  “看懂了,少掌柜。其实很简单。”

  对专业大厨来说,这么简单的菜,看一眼就会。

  “嗯。”高向满意点头。

  今天对他来说,真是收获满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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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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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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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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