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什么也没说,静静听着。
方育道:“我们该成亲了!你没看到街坊邻里的眼神,都以为我俩是私奔出来的。”
自从陈晓允许他搂抱,方育的亲昵动作不断。一会帮她擦擦脸,一会帮她揉揉手。陈晓不喜欢捶腿揉肩,否则他就按摩上了。
“我不会因为别人的眼光就成亲。”
陈晓也能感受到别人异样的眼光。但成亲是自己的事情,与街坊邻里何干。
“这样不好!我想名正言顺。”
陈晓用蔑视的目光望着他。
“你想名正言顺干什么?”
方育开口想说。想了想又咽下。
小石头在说正事呢,这俩人又打情骂俏。他道:
“姐,如果是雇男的,可以跟我住;雇女的,跟春红住。”
这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又不是要一人一间房。哦,对!方哥是想趁机跟陈姐成亲住一起。他懂的。
陈晓道:“那你问问曹勇和二龙想不想来做长工?”
“他们肯定想来。”其实两人早跟小石头讲过。
之前只是赶集日忙碌,平常不算忙。但是现在,小石头感觉每一天都很忙,几乎没多少能闲下来的功夫。
陈晓想了想,对春红道:
“你和小石头换一下房间,你那间给他们三个人住。仓库里三个人睡不下。”
“好。”春红乖巧答应。
然后问道:“那他们两人的工钱……怎么给?”她是指的利润两成。
陈晓道:“他俩每月三两银子。从利润两成里扣,剩余的,还是你俩的。不过记住,‘两成’不要跟任何人讲。”毕竟春红、小石头是“元老员工”。
春红暗暗算了算,如果下个月也跟这个月一样,十二两银子分出去三两,能接受。另外她也明白陈姐叮嘱,不要跟任何人讲,以免别人嫉妒。
“好的,知道了。”
其实春红也觉得每天从早忙到晚太累,有人能分担下也好。
……
转眼到了六月初十,唱哈节。这天正好也是赶集日。
小石头之前就描述了“唱哈节”的盛况。唱哈节主要内容是比赛唱歌。到时候方圆几十里的人都会来县城,甚至还有从别的县来的。
一开始,大家各自唱,你想在哪唱都行。到时候,县衙会发售“红箭”,分派到各个商户门前售卖。红箭五十文一支,你觉得哪个唱得好,可以送他红箭。到时候,谁得到的红箭数量最多,谁就是“哈哥”“哈妹”。
“大家分散开唱,怎么知道谁的红箭最多?”陈晓问。
“得到一百支以上红箭,就可以去打擂台了。擂台一次下注一百支,赢了,得到对方一百支红箭,输了就没了。最后在擂台上决出哈哥哈妹。”小石头解释。
“擂台上如何决定输赢?”陈晓问。
“还是观众送红箭。谁得到的红箭多,谁就赢。”
“那要是即便输了,但是得到观众一百支红箭,不是还可以继续比吗?”
“擂台投的红箭,算作擂台的。不是比赛者的。”
“要这么说,红箭可以花钱买啊!”就跟现代花钱买投票一样。
“是这个理。有人愿意为她花钱,也是她的本事。”
“最后得到‘哈哥’‘哈妹’荣誉称号,有什么用?”
“有奖励,有名气。”
“奖励是什么?”
“去年奖励六十两银子,今年不知道奖励多少。”
陈晓算了算,六十两银子能买一千二百支红箭。但仅凭一千二百支红箭,并不能保证最终获胜。
因为衙门发售了六万支“红箭”。春记小食馆被分派了一百支,五两银子,他们先垫付。小食馆还得想办法,这把一百支红箭卖出去,否则就是自己承担五两银子。
唱哈节,赶集日。
今天街上的人会是平常赶集日的几倍,他们又找了四个人帮忙。不算陈晓、方育,店里有八个人干活。
清早天还没亮,他们已经在门外摆上桌椅,把店铺门前摆摊的位置占了。
现在每个赶集日,他们不再让别人在门口摆摊,因为这天生意太好,店里坐不下,桌椅摆到门外。
太阳升起,陆续有人来店里吃东西。但是无人问津“红箭”。
南门街是赶集最热闹的地方,但那些来“比歌”的,一般都在东街、西街、新大街,那些人流量不太拥挤的地方。
北街是县衙所在,一般没人跑到县衙门前去比歌。
至于最后“决赛”的擂台,设立在十字街中心。
陈晓眼看着快到中午,店里生意很好,可是红箭只卖出去十几支。
“怎么办,要不拿去比歌的地方卖?”
小石头一边收桌子一边道:
“别急!远处的人都还没到呢。中午过后才热闹。”
此时南门街的人流,已经跟插筷子一样。他们毕竟是做生意的,没道理扔下生意去看热闹。——即使陈晓站在这里实际上没多大用。店里八个手脚麻利的年轻人,效率很不错。
“春红,春红!”
许久不见的吴宝珠,带着一群身着少数民族盛装打扮的少女,来到小食馆。
她满脸春光灿烂,手里拿着几支红箭。
“我们要七碗米线!”
她的表情很开心。
阮家的事情过去那么久,春红不像当初那样怨恨吴宝珠,不过也不喜欢就是。
她按部就班的烫米线,递上七碗。
那群少女也都认识春红,纷纷与她打招呼,闲话几句。
陈晓看到吴宝珠手中的红箭,问道:
“你们是来比歌的?”
“是啊”
几个少女开心又有些害羞,叽叽喳喳说起来。
这几个都是春红他们村子里的小姐妹。在坐的,几乎已经是靠山村最靓的妹了。
其实关于“唱哈节”,春红也知道一些。去年她和宝珠以及小姐妹们来县城比过歌。
去年她才十三岁,年纪小,也不会唱,主要就是来给姐妹们站场子。
安县有的村子是少数民族,有的村子不是少数民族。春红他们村是少数名族,姐妹们穿上节日盛装来到县城,找块地方围成一圈,会唱的姐妹开始唱。不一会就会吸引来许多人。
有的人看她们穿的漂亮、唱的好,会送给她们红箭。她们不是要拿着红箭去打擂台,而是转手将红箭卖掉。
去年她们会唱的小姐妹唱了一天,总共得了四十多支红箭,最后卖了一两多银子,然后按照每个人的贡献大小分钱。
这是她们一年中最能赚钱的一天。
而转手卖红箭,一般比五十文钱要低一些,比如四十文、三十五文,这样能很快卖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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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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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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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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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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