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遗世宠妃陈晓方育>第23章 人来了
  吴宝珠回到家,讲了在县城遇到春红的事。吴家立即通知阮家。

  阮家喊了几个人,找了辆马车,决定第二天去县城把春红带回阮家村。

  至于春红的爹娘,吴宝珠并没有去告诉。

  第二日,春记小食馆开门比平常晚了些。因为昨晚小石头掏钱买酒、买鱼,陈晓给他们做了顿鱼火锅,大家喝酒喝到比较晚。

  不得不说,小石头是个很会来事的人。如果是别人求收留、并找到一份长期稳定的事情做,除了说谢谢,似乎也没别的了。例如春红。

  然而小石头,他是掏钱买酒买菜,请老板吃饭,以示感谢。

  这种事情在现代或许很常见,但在古代这个社会,很罕见。

  小石头卸下一道道门板,太阳照进店内,店铺变得敞亮。

  他看见店门口坐着一排人。

  “麻烦让一让,我们要开门了。”

  “胡春红在吗?”几人站起身问。

  小石头看这些人的衣着打扮,像是从乡下来的。想到昨天春红说,她爹娘和阮家的人可能今天就会来。

  “你们是什么人?”小石头问。

  “我们是胡春红家的人。”

  小石头看了看几人,全是男的。一个年纪稍大些、两个二十五六,一个十七八岁看起来脑子不太好的样子。

  他迟疑了一下,说道:“你们等一下。”

  他想帮春红否认,但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去的,早晚要面对。

  小石头来到后院厨房,陈晓和春红把炒好的浇头装进瓦缸,正准备搬到前面店铺。

  “春红,找你的人来了。”

  春红闻言,面色一变。

  陈晓安慰道:“不要怕。你暂时先不要出去,我去瞧瞧。”

  小石头和陈晓把浇头搬到店铺。

  “你们找春红?”陈晓问。

  “对。麻烦叫她出来。”

  几人站在店门口,并没有进来。看见陈晓像是老板娘,说话也比较客气。

  “你们是她什么人?”陈晓问。

  “我们是她婆家人。她背着家里偷跑出来,我们找她好久了。昨天有人在这里见过她,我们知道她在你店里。”

  说话的是年纪稍大的男人。

  陈晓打量了一下几人,问道:“你们是阮家人?”

  “对,麻烦叫她出来。”男人很客气,毕竟这里是县城。再说人家开店做生意,本身与春红也没关系。

  陈晓道:“听说你们要把她抢去做媳妇?”

  男人板起脸:“跟你没关系。你把她叫出来,我们带她走。”

  陈晓也沉起脸:“她现在是我的人,她的事情我做主。”

  “你做主?”男人眼神不善道:“她是我们家的人,你凭什么做主。”

  “你们家的人?有何为证?”

  昨天吃饭喝酒时,大家说到春红的事。小石头问春红,她跟阮家有没有婚书。春红说可能有,不过她没见过。于是小石头出主意,让她跟陈晓签一份卖身契。如果阮家拿婚书要人,他们就用卖身契留着不让她走。

  当时春红担心,她签的卖身契恐怕没用,因为她爹娘还在,卖不卖身是她爹娘做主。小石头说她是榆木脑袋。

  小石头的意思,陈晓一下子就明白了。阮家想要带她走,不能空口白牙,得拿出证据来。同时,他们要替春红做主,也得有个依据。

  “我们两个村的人都知道,胡春红是我儿子的媳妇,你一个不相干的人,多管什么闲事!”男人生气。

  “哼,什么都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卖身给我了,她是我的人。”陈晓理直气壮。

  “卖身?”男人迟疑了一下,恼道:“她凭什么卖身!这事她做不得主!”

  旁边年轻男人说道:“跟她废什么话,直接去里面找人。”

  小石头站了过来,挡住门口:“这里是县城,你们不要乱来哦!”

  论打架,小石头肯定是打不过面前几个男人的。他毕竟才十四岁,体魄、力气都不如对方。

  陈晓知道自己手劲大,单独对付一个男人或许可以,可是面前有三个。——那个傻子不算

  “爹,我想吃……”

  傻子闻着店门口锅里的香气,馋得直流口水。

  “等一下。”男人安抚了一下儿子,对陈晓道:

  “我看你们是开店做生意的,所以跟你讲客气。如果你非要多管闲事,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陈晓暗暗握了握拳头,估量着要如何对付面前几个人。

  这时方育从后院走进铺子,冷声道:

  “你们要如何不客气?”

  陈晓回头,见方育一边走一边用手指梳理着头发,一看就是刚起床,头发还没梳就出来了。

  待他走到陈晓跟前,已经用发带束好头发。

  门口年轻男人道:“把胡春红交出来,否则就砸了你们的店!”

  方育走出门口,看起来像是要上前理论。

  然而,他抬起脚,一脚将那人踹飞出去。

  另外一个年轻男人见状,立即上前要揍方育。他刚抡起拳头,方育又一脚将他踹飞。

  年长男人脸色一变,挡到方育跟前:

  “你居然敢打人!”

  “你们要砸我的店,我就打你们了。”

  他说得轻飘飘,仿佛再理所应当不过。

  陈晓皱眉。开店做生意,最好不要打架啊!特别是自己先动手。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店铺在这里,人家随时能带人来闹事,还怎么做生意。

  年长男人还是有些畏惧城里人的,说道:

  “他只是说说而已,又没真的砸你的店。”

  方育冷声:“你们看我媳妇女人家,好欺负是不是?”

  陈晓嘴角抽了抽。

  “我们没有欺负她,这不在跟她讲道理嘛!”

  “春红已经卖身给我们家,你们以后别再来了。”方育道。

  “春红是我家儿媳妇,她怎么可能卖身给你们家。”

  “你把她亲爹亲娘叫来,总不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方育身上有股令人畏惧的气势,年长男人不由有些内怯。

  包括被他踹飞的两个人,他们感觉对方是个好凶斗狠之人,不好惹。

  如果是在村子里,仗着亲戚朋友多,他们或许就动手了。但这里是县城,万一人家叫来一帮人,他们恐怕都走不了。

  年长男人想了想,说道:“能把春红叫出来,我们跟她说句话吗?”

  “不能。”方育十分干脆的拒绝。

  男人想了想,转身拉起傻儿子,对另外两个人道:

  “我们走。”

  “爹,我要吃。”傻子还在望着锅里。

  “到别处吃去!”男人没好气。

  他们今天在县城受气了,但是没办法,这是城里。应该多喊些人来的!

  只是,他们一开始没想着要来打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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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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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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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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