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育看她英姿飒爽的样子,赏心悦目,满眼喜欢。
“你是怎么想出这种外衣样式的?”方育问。
陈晓的劲装,底下是裤子、长袖短衣,外面罩一件半袖长衫,腰间系条宽腰带,仿照影视剧里的古装女侠风。
她的裤子和中衣有些像之前方育穿的款式,但是外衣不一样,束起腰带像裙子。
“我这看起来像军服吗?”
“不像。”
“这样能穿着上街吗?”
“嗯……你这样很容易招蜂引蝶。”
陈晓瞥了他一眼。方育说话经常会有“他们是男女朋友”的代入感。
这时,一名二十多岁的妇人,提着菜篮子朝店铺走来。
“文秀嫂子!”陈晓笑着迎上去。
“恭喜恭喜!开业大吉。”文秀说着,递上一个红纸包。
这是她特意准备的红包,里面包了二百文钱。
文秀几乎每天都要来南门街买菜,前日遇到陈晓,听说他们今天开业,回去跟婆婆说起。沈大娘让她包个红包,以示恭贺。
之前陈晓他们在沈大娘家住了近半个月,相处得挺愉快。只是有次遇到沈大娘的儿子沈丰,他看见方育穿着他的衣服,脸色很不好看。之后方育将衣服还给沈大娘,让她还是给他做新的。
陈晓初见沈丰,看见他比文秀年轻得多,有些意外。后来才知道,文秀是沈家的童养媳,比沈丰大四岁。
沈丰今年二十一,十八岁考中秀才,目前正准备考举人。他是反对家里开客栈的,但仅靠布庄的收入,供不起他读书上学。
陈晓接过沉甸甸的红包,知道里面装的是文钱,笑道:
“多谢了!进来尝尝我们的味道。”
文秀也不客气,走进店里,问道:“你们卖的这个是叫什么?”
“米线。”
“怎么吃?”
陈晓叫春红烫碗米线。
因为制作米线工具的特殊,他们是在后院做好,一碗一碗装起来,拿到前面店铺灶台上一溜摆开。当有客人要,就倒进漏勺里,在滚水中再烫一遍,然后加入秘制汤汁,舀上浇头。
“浇头有焖肉、卤肉、卤鸡、辣鸡,你要哪种?”陈晓问。
卤肉、卤鸡是不辣的;焖肉、辣鸡,味道有点辣。
看着红亮诱人的浇头,文秀想每一种都尝尝,但又觉得这样太贪心,说道:
“你给我推荐一种吧?”
之前试菜时,春红喜欢辣鸡,她认为这个会比较受欢迎。
陈晓道:“那就吃辣**!”
当说完“吃辣鸡”三个字,陈晓突然觉得,这名字得改改,否则听起来像“吃垃圾”。
“好。”
陈晓舀了一勺辣鸡,然后端到调料台上,说道:
“这里有各种佐料,你喜欢什么、就往里面加什么。”
“这个,要怎么加?”
调料台上有十几个小瓦缸,琳琅满目的佐料,让人有点无所适从。
“韭菜、香柳、姜末……姐姐,你也是会做菜的呀!还用我教你么。”陈晓笑道。
文秀教过陈晓一些南越菜的做法,她的厨艺也很不错。
“哦,那,可以加多少?”文秀问。
“随便加。你觉得加什么好吃就加什么。”
文秀按照自己的喜好,加了其中几样。端到长桌上,拿了双筷子。
她吃了几口,眼神发亮。
“味道非常好!”
陈晓开心的笑了笑。
辣鸡中的辣椒,是她从现代带来的干辣椒。她先把辣椒做成糍粑辣子,然后再用糍粑辣子炒鸡肉。她这个因为是做浇头,所以加了水煮。要不然,她这个就是“糍粑辣子鸡”。
带来的辣椒虽然不少,但如果开店用,不够用多久。她已经把辣椒籽留下,在空间里种了一部分,又在这个小院里种了一部分。之后她打算找片土地种辣椒。
文秀一口接着一口,好吃得停不下来,最后把汤都喝光,这才抬头问道:
“这个米线,是用米做的?”
“对。”陈晓点头。
“怎么做的?”
“先把米磨成面粉,蒸熟后压成条。”
基本原理是这样,但也不完全是这样。米线的做法有很多种,有做出来是熟的,直接就可以吃;也有做出来是生的,需要煮一下才能吃。
陈晓没有告诉她真正的做法,因为这与工具有关。他们都还在琢磨如何改造工具,换一种工具就不是这么做了。
文秀没有细问,她知道这是人家的秘方。当初陈晓告诉她卤肉的做法,那时人家还没打算开店。如今开店,恐怕也不会告诉她详细做法。
“米线多少钱一碗?”
“三十文。”
文秀掏荷包准备付钱。
陈晓按住她的手:“你送我个大红包,吃碗米线怎么还能收你钱。”
“不行,今天是你们开张,这钱必须得收。”
文秀死活要给钱,陈晓无奈只好收下。
“好吧,图个吉利,谢谢啦!”
“客气什么,以后我还会来吃的。”
文秀还要去买菜,没有多留,告辞走了。
陈晓把三十文钱交给春红,让她收着。
春红在身后木板上,画了个“一”。
这是陈晓教她的“正”字计数法,卖一碗画一笔,也好知道每天卖了多少碗。
房租加上材料成本,他们每天至少要卖八十碗才能保本。未来生意会如何,陈晓心里没底。
陈晓对春红道:“以后辣鸡,改叫辣子**!”
“为何要改?”春红不解。
“因为‘吃辣鸡’听起来像‘吃垃圾’。”
“吃垃圾怎么了?”春红还是不解。
“垃圾呀!垃圾。”
春红一脸不解,因为他们这里没有“垃圾”这个词。相应的词是“废物”“废渣”,没有垃圾一说。
陈晓看跟她解释不清,摆了摆手,算了。辣鸡就辣**。
早晨南门街很热闹,大多是来买菜的。有人闻着香味来到店铺,只是问了一声就走了。一早上,总共只卖出去四碗,其中一碗还是文秀吃的。
临近中午,卖菜的基本已经走了,不过又来了别的摊贩。这些人大多是从附近村镇走路来的,就算天刚亮出门,走十几二十里,到县城也快中午了。
除此之外,还有坐马车从更远地方来的。就像当初陈晓方育从四十多里外的镇上到县城。
这一天下来,他们卖了四十六碗。虽然离每天八十碗差了一半,不过开业第一天能卖这么多也算不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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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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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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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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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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