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门”牌坊下,街两边,很多卖菜的、卖肉的,还有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就是一个路边农贸市场。
陈晓问了一下价格,猪肉便宜的八十文一斤,贵的一百多文一斤,就看要买哪个部位的猪肉了。
至于蔬菜,一半以上陈晓不认得,感觉像是路边摘来的野菜,或是泥土里刨出的根须。不过价格也很便宜,几文、十几文一堆。
陈晓看到卖鸡的,都是论只卖。大小不同,有的要价三百文,有的四百文。看鸡的个头重量,大致相当于一百文钱一斤。
除此之外,还有卖麻绳的、卖竹器的、卖锄头把的……
有人卖一种被白色絮状物包裹的树枝,陈晓不知道是啥,在旁边看了半天,才听出,原来这是虫蜡。
看了一圈,陈晓打算买些猪肉。
白蚺说不想吃卤鸡,那就吃卤猪肉吧。
陈晓来到肉摊,要十斤五花肉。称好了正在付银子,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耳朵后响起。
“买那么多肉干嘛?”
陈晓回头,是方育。
他穿着一身天青色长衫,头发光滑的束到头顶,挽成一个髻。这副模样,像个俊书生。
只是……他微肿的右脸颊,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打肿了。
方育见她盯着自己的脸看,摸了摸半边脸,道:
“牙疼。疼得脸都肿了。”
昨晚也不知道是吃什么东西上火,后半夜他牙疼得没睡好。今早起床后,他发现陈晓不在,问沈大娘。大娘说她去南门街了,于是他找过来。
陈晓道:“正好,那边有卖野菜的。买些清凉的野菜,你多吃点。”
摊主找陈晓钱,方育看见她手中的银子,问道:
“你哪来的银子?”
“捡的。”
“捡的?”他若是相信才怪。
陈晓笑笑,没解释。
方育帮她提上肉,两人去买野菜。
陈晓本来准备偷偷买肉,悄悄带进空间,没想到被方育撞上。
被看见了,她就不好拿进空间,可是这么多肉……想了想,陈晓决定还是卤了。
两人打听着找到药铺,草果、八角、桂皮、甘草、白芷、丁香等等这些东西,药铺里才有卖。
方育不解问:“这是给我抓药?”
其实他懂药材,知道这些药材与他牙疼无关,但又不知道是买来做什么。
“你想多啦!买回去做饭。”
“做饭?”
陈晓一路上又买了其他别的佐料,两人回到沈大娘家。
她跟文秀借厨房一用,然后开始焯水、卤肉。方育帮她烧火。
“好香啊!”
文秀走进厨房道:
“陈姑娘,你这是怎么做的,能教教我吗?”
“可以啊。”
陈晓把卤肉所需的佐料和制作方法讲了一遍。
文秀不愧是经常做饭的,一听就领悟了大半,说道:
“有这个方子,我们家另一间铺子可以利用起来了。”
陈晓听到“利用”,问道:
“那间铺子以前是做什么的?”
“开食肆。他家生意不好,租金到期就走了。锅碗灶台都还留在里面呢。”
“那间店铺一年租金多少银子?”
陈晓喜欢打听行情,因为她对这个时代社会了解不多。
“一百八十两。后面院子里还给了他们两间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库房。”
“你真的要开店?”陈晓问。
如果真的要开,陈晓可以教她更多。
“呵呵,”文秀笑了笑:“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家里有那么多事情,忙不过来。”
布庄、客栈她要忙活,还要照顾孩子、伺候丈夫,她事情很多。
文秀的儿子闻到香味,跑进厨房。
“娘,你们在做什么好吃的?我想吃。”
“不是娘做的,是陈姨做的。”文秀摸了摸儿子的头。
文秀的儿子小名叫宝儿,今年六岁,昨天沈大娘介绍过。
宝儿砸吧着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他知道,住店的客人常会借用他们家的厨房做饭菜。东西虽然是在他们家锅里做的,但不是他们的,他不能吃。
陈晓对宝儿道:“现在还没熟,等一会熟了,给你盛一大碗。”
文秀对儿子道:“听到了么,等熟了会给你吃的,快回去习字。”
听到可以吃,宝儿开心了,高高兴兴回房习字。
文秀把儿子打发走,自己也去做事了。
方育坐在灶洞边,听到刚才陈晓和文秀的对话,说道:
“要不,我们把他们家那个铺子租下来?”
“租下来做什么?”
“开食肆啊!民以食为天,今天吃了明天还要吃。”
陈晓用看傻子的眼神望着他:
“你了解这里的餐饮业环境吗?知道这里人的饮食习惯吗?知道周边人流量和消费能力吗?”
方育被她一连串问得有点懵,不过……,他道:
“这里最好的酒楼是如意楼,吃一顿饭少则几两银子、多则几十两。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锅,小石头很喜欢;今天卤的肉,文秀和宝儿都说香,说明他们是喜欢这口味的。”
“这里不仅有南越人,还有西凌人、夏国人。这里商人比较多,这些人都是花得起钱的。”
陈晓哑然。的确如此。
方育又道:“还有,一百八十两租金,后面还有住的。我们三人在这里住一天是一两多银子,租店铺难道不比住客栈划算吗?而且开店还能赚钱。”
陈晓一算。对哦!说得好有道理。
方育继续道:“春红以后就是我们的丫鬟,有什么事情只管交给她去做。你不必亲自动手,只管在旁指点便是。如果生意不好,她一个人就忙得过来;如果生意好,再雇人便是。”
“春红是我们的丫鬟?”
“对,在山上村寨时她就说了,以后跟着我们。她不求别的,只要有条活路就行。”
“我们?”
陈晓想问:什么时候变成“我们”了?
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黄金手串晃了晃。
“我们是合伙人!”
说实话,陈晓还真被他说服了。不冲别的,就冲住客栈每天一两多银子,租铺子一年一百八十两,还能有钱赚。
可是,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陈晓站在灶台边沉思。
方育低头烧火,心中默念: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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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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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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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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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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