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大姐草草收拾一下碗筷,带着春红去其他村民家。
等她们走后,陈晓借口要去上茅厕,出门找了个隐蔽地方,闪进空间。
白蚺仍然在湖底下没出来,陈晓从冰箱里拿出一只五香卤鸡,放进电蒸箱里设置好时间热一热,然后到湖边喊了一声。
“白蚺,蒸箱里我给你热了一只卤鸡,饿了你就自己去吃。”
有时候,陈晓觉得白蚺就像是家里养的宠物,主人在外面吃饱了,还得想着回家给它弄吃的。
当然,白蚺其实也可以不吃,它靠吸收空间里的灵气就能存活。只不过有吃的、总比没吃的好。
湖面一片平静,白蚺没有回应。
陈晓返回屋内,在一堆金银珠宝中找出一条黄金手串,装进裤包。
这条手串大约有六十克重,由二十二颗金珠串成,另外还有两个莲花、莲蓬坠子。
选择这条手串,是因为它便于拆解。当需要抵扣钱的时候,可以把金珠拆下来用。
陈晓出了空间,返回普大姐家。
屋子里,方育正在火塘边烧水。
“你要不要洗个澡?”方育问。
“不洗。”
“至少也擦一擦吧,我正在帮你烧水。”
陈晓用奇怪的目光望他,但是因为光线太暗,方育并看不到她脸上表情。
这两天在山里,春红在溪水中洗过澡,方育也洗过,唯独陈晓,顶多就是洗把脸。
“洗个澡,换上当地衣服,你这一身……”
方育侧抬起头,上下打量陈晓身上穿的。
从一开始,他就看出她白皙细腻、细皮嫩肉,一看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养小姐。
不像他,虽然原主也是个有身份的人,但是多年在军营中历练,手上茧子还是有的。
“我身上不脏。”
陈晓坐到火塘边,无所事事的烤火。
在这种小山村,天一黑基本就是上床睡觉,醒着也是无事可做,还要费油点灯。
“你到底是哪里人?”
方育拨了拨火塘里的柴火问道。
“我失忆不记得了。”
陈晓烤着火,搓了搓手。
“呵”方育轻笑一声:“我也失忆了,以后我俩搭个伴吧?”
这是他第二次提出搭伴。
“我并不了解你,万一……”
陈晓没有强硬拒绝。因为到了城镇,白蚺不方便出来,到时候她就是一个人。
方育突然起身,走到木床边拿起他的包袱。然后走过来,打开包袱,拿出一块东西递给陈晓。
陈晓下意识接过来,这是一块香烟盒大小的金属牌子,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上面凸刻着字。
方育拿过油灯给陈晓照亮,让她看清楚牌子上的字。
这是一块铜牌,正面铸刻着简单花纹,写着“肃阳郡府”。铜牌背面光滑,右下角刻着个“育”字。
方育又从包袱里拿出几张“纸”,递给陈晓。
陈晓借着油灯一看,上面印着“西凌,官银票,壹佰两”。
这是银票!陈晓一惊。
看方育手里,至少有五六张。也就是说,他有五六百两?
方育道:“我真的失忆了,醒来的时候在山里,身上有这些东西。我只知道自己叫方育,别的,不记得了。不过,这些东西应该是我的。”
陈晓将铜牌、银票还给他,说道:
“看银票,你应该是来自西凌国?”
之前她听春红提到过西凌国、夏国,还有他们现在所在的南越国。
“嗯。”方育点了点头:“只是,我为何会跑到南越国……?”
他一副什么都想不起来的苦恼状,摇了摇头:“想不起来是因为什么。”
“那你不是应该回西凌吗?”陈晓道:“那块铜牌就是线索,肃阳郡府。”
方育苦笑:“万一我是因为犯了什么事,逃出西凌。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陈晓想想也是。正常出国,应该走大路,怎么会走原始森林,翻山越岭。
方育道:“这就是我所知道自己的全部,我全都告诉你了。”
说完,他将铜牌、银票又递给陈晓。
“要是不放心,这些都给你。”
陈晓立即拒绝。
“这是你的东西,你自己收着。”
铜牌也就算了,几百两银票,他居然都舍得给,这人是失忆、不是傻掉吧?当然,他这么做的用意,陈晓明白,就是想获得她的信任。
没想到他身上居然有那么多钱,难怪这么大方,一二两碎银,随意就给了春红。
“我俩搭个伴吧!”方育又再提议。
“你一个孤身女子,如此娇弱,又长得这么好看,一个人很危险的。”
“我哪里娇弱了?”陈晓不服。
“看看你的手,一看就是不事劳作的。”
方育撇了眼她的手。十指尖尖、白皙细嫩,就像玉笋一般。
“手嫩不等于不做事。”
陈晓揉了揉自己的手指。
她以前是搞软件开发、写代码的。因为经常敲键盘,从不留长指甲。后来准备穿越,空间里许多东西都是她一手打造。其实她什么活都干,只不过双手保养得比较好而已。
方育笑道:“好好好,你做事。不过有些粗活、重活,还是让男人来吧。”
陈晓不置可否。
她看出方育的意思。如果没猜错,他应该是对她有意,所以才如此殷情。
论外貌,方育英武帅气、身材健硕,的确能给人安全感。但是,看人不能只看外表。
陈晓沉默坐在火塘边,思考着明天、后天、将来要如何。
方育也沉默着烧水,没有要她立即表态答应。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直到听见外面传来春红和普大姐的声音。
“明天让我侄子送你们去镇上。”普大姐道。
“好的。”春红应道。
“明天早上我家男人肯定还回不来,要不然我送你们去。”
“没关系,让他送也是一样的。真是谢谢你了。”
“一点小事,该是我谢谢你。”
两人有说有笑,一个背着背篓、一个抱着捆东西进来。
方育坐在火塘边瞧着,没有询问,没有任何动作。
陈晓倒是上前打了声招呼,瞧瞧她们都收了些什么。
三人聊了几句,方育的水烧好了,叫陈晓去洗脸。
普大姐赶忙拿来木盆,帮忙加冷水。
在她看来,陈晓应该是位小姐。看她那细皮嫩肉,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
晚上睡觉,普大姐把最好的被褥铺盖给陈晓。她则和春红用一床被子。
至于方育,男女有别,他睡在外面的柴房里。
虽然睡柴房,不过有被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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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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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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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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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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