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蚺声音颤抖,仿佛过来的是一位恐怖存在。
然而陈晓看到的,却是一对普通男女。丝毫没有看出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来人男子,身高大约一米七八,看起来二十多岁,一身古代劲装,虽然浑身脏兮兮的,但仍然难掩他的英俊。
在男子旁边,是一位身穿少数民族服饰的少女,看起来年纪还小,浑身上下像是被马蜂蜇过一样,从头到脚都是红肿毒胞。
春红看见陈晓以及她面前的火堆,一下子神情激动的跑过来。
“终于有人了!终于见到人了!”
反观男子,他静静伫立,从头到脚打量陈晓,目光定格在她颈间的黑石项坠上。
陈晓发现他盯着自己的项坠,立即将项坠塞进T恤里。
当她摸到自己的速干T恤,手一顿。
完蛋!我这身衣服好像不合时宜。
她空间里也准备了汉服,但在这深山老林里,穿啥汉服,自然是要穿户外运动装。
“姐姐,你能给我点吃的吗?”
春红眼巴巴望着陈晓手里的烤香肠,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些天,她就靠吃野草树叶活果腹,一直处于饥肠辘辘的状态。
“给你。”
陈晓将手中的烤香肠递给少女。
看得出,他们可能已经饿了许多天。
春红接过香肠,狼吞虎咽的往嘴里送。
“小心烫!”
陈晓刚要提醒,春红就烫得香肠掉到地上。
不过她马上又捡起来,毫不在意上面的灰尘泥土,小口小口吃起来。
这时候男子才缓缓走了过来,低头看见地上的兔子骨头。
“你是哪里人?”男子问。
陈晓抿了抿嘴。
“呃……我失忆了,不记得我是哪里人。”
“看你衣服很干净,你应该是刚进山的吧?”
“呃……不记得了。”
陈晓知道这样的回答很扯。不过,爱信不信。
男子看向陈晓脚边,塑料袋里装着还没烤的香肠,目露狐疑。
陈晓看到他的眼神,赶忙拿出根香肠,叉在树枝上,递给男子。
“来,烤熟了吃。”
她露出一个甜美微笑,就像一位乐善好施的邻家大姐姐。
当然,只有她自己觉得自己是姐姐。
在男子眼里,她就是个古怪女子。
他从自己这副身体的记忆里,知道这里是西凌国与南越国交界的森林。在这个地方,两国都有着许多少数民族,各个民族的衣着服饰不同,生活习俗不同。
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眼前这名女子很古怪。
特别是她颈间的那条挂坠……
男子垂眸烤着香肠。
他不知道这个食物叫香肠,但这种酷似“灌肠”的食物,在西凌国也是有的。他们一般是用马肠子来做,里面灌入调制好佐料的马肉,烟熏风干。吃的时候煮熟切片,或者像这样烤着吃。
趁着男子低头烤香肠,陈晓用空间传音问白蚺:
“你说的强者是谁?是这男的吗?”
那名浑身肿胞的少女明显不是。她若是强者,会被叮成这样?
忽然,男子抬眸望向陈晓。
他一瞬间犀利的目光,差点吓掉陈晓手里的烤肠。
黑石空间里一片安静,白蚺已经躲到湖水底下去了。
它才两岁,它还是个孩子。那股能将它吞噬、嚼得连渣都不剩的恐怖力量,它现在还无法抗衡。
不,就算一百岁也无法抗衡。
它有些明白这座山上为何没有野兽,要么是被这股力量吞噬了,要么是被吓跑了。
白蚺在水底下装死,陈晓传音喊了它两遍,它都没有回应。
“姐姐,我叫春红,你叫什么名字?”
春红吃完一根香肠,又向陈晓讨了一根烤着。
“我叫陈晓。”
当她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男子狐疑的目光打量向她。
陈晓一下子警觉:我不是说失忆了吗?怎么还会记得自己的名字?
转念一想:这又能怎样?
我就是那种:想记的记得,不想记的记不得的人。呵呵!
“我叫方育。我也失忆了。”
男子突然温声开口道。
陈晓闻言,嘴角扯了扯。
真的假的?
怎么感觉跟我同出一辙?
春红道:“我们在森林里迷路了,姐姐,你知道怎么走出森林吗?”
陈晓指了指前面的沟涧,道:
“顺着山涧一直往下走,应该就能走出去。”
春红望向沟涧,思索了一下,恍然大悟:“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方育望向陈晓,问道:“你接下来要去哪儿?”
“我要出山。”
“然后呢?”
“然后……”
陈晓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是来找爸妈的,但是关于爸妈,她毫无线索。甚至连他们在不在这个世界都不知道。
虽然她有一张爸妈的照片,但是茫茫人海,要如何找?
“你失忆了,我也失忆了,要不以后我俩搭个伴?”方育对陈晓道。
“搭伴?”
这个建议很突兀。陈晓理解的“搭伴”,是旅行背包客的那种驴友结伴出行。
“我觉得……还是算了,我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
陈晓并不是一个人,她还有空间、有白蚺。
“你一个女子独行,太危险了。让我保护你吧!”
方育诚恳地望着她。
陈晓捏了捏眉心。
孤男寡女可能才更危险。
“还是……不要了。”
陈晓婉拒。
说话间,香肠已经吃完。陈晓将塑料袋扔进火里烧掉。
方育用水囊灌满水,说道:
“至少我们可以结伴一起走出去。在这森林中,多一个人、多一分安全。她是当地人,只要走到她知道的地方,我们就知道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了。”
方育指着春红。
陈晓犹豫了一下。
她窝在空间里,让白蚺驮着她走多舒服,干嘛要自己费力。
“白蚺!白蚺!”
陈晓用传音呼唤它。
白蚺躲在湖底装死。
说真的,其实这些天它好累。它还只是个孩子,才两岁!
陈晓呼唤了几声,不见回应。她又不好这时候消失进空间。于是道:
“好吧,一起走。”
方育几不可见的淡淡一笑,做了个手势,示意她上前。
一行三人顺着山涧往下走。
此时太阳已经偏西,看样子还有四五个小时,太阳就要落山。
他们要在天黑之前,尽量多走一些。
在这森林里,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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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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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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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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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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