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道内的这些义军不过是秋后的蚂蚱,齐王才是今后的大敌。
如今燕云道官府才占有五府之地,面对一路势如破竹的齐王,他心中没底。
“江大人,那边派人来了。”
一位身披甲胄的将领单膝跪地,沉声道。
闻言,江节度使脸上阴晴不定,沉默了许久。
“现在大乾王朝的力量虽然越来越微弱,但仍然有天命正统这一说法,我若是行此举……”
“不过岭南道内的官府势力只能龟缩在首府内,如今想要破局,单靠我这一方是肯定不行的。”
想到这里,江节度使站起身,将身上的大红官袍脱下。
一旁的侍卫见状,皆是心领神会,迅速去了隔壁的房间,随后拿出一件七旒冕冠来。
既然准备与岭南道的起义军联合,他自然不会再穿那官袍。
而且经过这四年的潜移默化,燕云道官府内所有权力机构都是他的人。
至于为何是国公服饰?那是因为这位江节度使仅仅掌控了五府之地。
作为一个志在统一天下的人,自然清楚仅靠这些若是称王,便跟那些占据一府一县就称帝的没什么太大区别。
为了一个王号,到时候惹的天下人耻笑,得不偿失。
换上七旒冕冠,江节度使带上数位亲信,迅速出了节度使府,向着城外走去。
与他联合的义军势力乃是岭南道内的“高天王”,在岭南道八大势力中算是最强的。
就在这两方势力秘密会面时,有一只白鸽直冲天际,看方向正是飞往东方,也就是林宇大军所在方位。
……
鑫林府,临时住所。
“江万山那个老家伙果然坐不住了。”
情报上只是写了有数个形迹可疑的人在城外会面,由于距离太远,也只能看到大概情况。
但林宇先前了解过这个江万山,善于自保、钻营。
在玄武帝死后将一家老小都接到了节度使府,可以说已无后顾之忧。
面对林宇率领五十万羽林军进犯,此人若是不傻,肯定会想办法联合别的势力。
从这三个月的情况来看,道内另外两股起义军势力不是他的联合目标,反而成为了延缓林宇进攻步伐的绊脚石。
“芽儿,我去一趟议事厅。”
对着还在修习武道的林晓雅说了一声,林宇迅速来到议事厅。
由于此时还并不算深夜,经过一番传令,所有谋士武将都赶来了这里。
将方才的情报说了一声后,林宇开始与这些人连夜商讨作战计划。
“王上,'大山王'麾下士卒,战斗力普遍不高,唯有老本营值得关注。”
对于手下们一致认为棘手的点,林宇也早有准备。
当初这大山王是流寇出身,老本营是他占据三府的依仗,其中都是百战精锐,保持着这支流民军的战斗力。
“我们再休整两日,之后急行军,务必要在半月内赶到西南府。”
对于这个赶路时间,武将们皆是点头同意,这让一些谋士有些惊奇。
这很正常,林宇在组建羽林军的时候,就极为看重士卒的跑动能力,每天训练最基础的一项便是跑步。
故而这种急行军对于现在的羽林军精锐来说不算什么。
……
半月后,西南府府城。
此刻正是燕云道内一年一度的节日——篝火节,军营中都亮起了篝火,诸多士卒围坐在篝火旁。
在黑夜中,这种星罗棋布的火光如梦幻般美好,令人心旷神怡。
城外的一处密林中。
林宇骑着黑虎,眺望着城中景象,身后有两千铁骑,数万步卒。
由于他每天都给手下的士卒供应动物内脏,富含维生素a的蔬菜,故而这些将士都能在黑夜中看清物体,没有夜盲症。
粗略看过城内的景象,林宇拔出长刀,直指西南府城。
“杀!”
由于是夜袭,士卒间行进也没有发出喊杀声,为了动静小一些,第一波跟随林宇突袭的士卒只有一万人。
这其中两千骑兵紧紧跟随在林宇身后,黑虎几次想大吼一声,都被林宇制止。
开玩笑,自己这是夜袭,黑虎吼一嗓子,岂不是都暴露了?
城门前。
守城的士卒正有些迷迷糊糊,刚要睡着的时候,一阵军队行进的声音传入他的耳中。
由于听力从小就异于常人,这位士卒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这是……”
虽说林宇麾下士卒靠着那一身黑甲在无边夜色下掩饰的极好,但以他的眼力,还是察觉到了不对劲。
“别睡了,估计有人要夜袭!我去禀告王上。”
将身旁的同伴摇醒,这名士卒迅速冲向城内一马厩,骑着马赶向大山王府。
作为老本营的一员,他清楚在这种时刻若是遭受夜袭,这西南府都危在旦夕了。
刚刚清醒过来的同伴,呆了片刻,看到百米外的大军,刚想跑回城门内,一个骑着黑虎的“铁甲人”一跃而来,斩出七丈刀光。
反应过来的城头士卒连关城门都做不到,便被林宇尽皆拿下。
身后两千骑兵也已赶到,与林宇一齐冲向大山王府。
作为这支“流民军”的领袖,一旦剿灭了这大山王,剩余二府便不攻自破了。
“速战速决,那老本营的兵马可还在呢。”
西南府中有三千老本营士卒,林宇心中极为重视,为了能斩杀或生擒大山王,已经在用先天真元赶路了。
一旦没有在一战中解决大山王,今后怕是要陷入一段时间的拉锯战。
自从林宇得知江万山的小动作后,目前最要紧的事便是解决“大山王”及其麾下势力。
大山王行宫。
这大山王虽是草头王,但规矩极多,方才那名士卒前来通报情况,现在都还在门外呢。
“王大人,行行好吧,真有急事!”
看着眼前的大太监,这名士卒又忍不住哀求道。
“稍等,赵公公已经在传递消息了。”
王姓太监看了眼士卒,眼中露出一丝微不可察的鄙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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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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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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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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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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