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素提醒着楚晓东。
虽说两个人是死对头,但她就是不想让楚晓东和江铭来往密切。
楚晓东马上表态地道:“我没想到江铭是那样的人,唐小姐多好的一个姑娘呀,他都这样对待唐小姐,我是绝对站在唐小姐这一边的,以后也不和江铭来往了。”
每次见到江铭,两个人能聊上,那是他看在唐晓的份上,唐晓是程素的好友嘛。
知道江铭那么渣,抛弃了唐晓后,眼见唐晓闪婚了凌先生,又回来纠缠唐晓,楚晓东都觉得江铭渣了。
“就是,晓晓多好的女孩子呀,我要是个男的,我都喜欢她,江铭以后绝对会后悔的。”
楚晓东说着老实话:“他和他的新女友要是过得很幸福,很快乐,他就不会后悔,但要是过得不好,而唐小姐的日子又越来越好的话,他会悔得肠子都青的。”
“你说江铭在领证前反悔,是害怕唐小姐老家的那些亲戚?财产是在唐小姐爷爷的名下,唐爷爷想给谁就给谁,那是他的自由。财产给了唐小姐,那些人能抢走?”
“唐小姐的弟弟是小了点儿,想来唐爷爷也给孙子留了钱的,那孩子叫唐铮吧,养他,其实花不到江铭的钱呀,不过是做饭的时候多做一个人的饭,多买一张床给他睡就行了,他也不愿意?”
程素觉得楚晓东说到了点子上,她说道:“可不是,我看江铭是早就背叛了晓晓,不过是找个借口跟晓晓提分手而已。分了手,又见不得晓晓嫁别人,现在回来纠缠是什么意思?”
“无非是想破坏晓晓和凌先生的婚姻,我都想不到江铭那个人竟然那么恶毒,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呀。”
两个死对头,因为一起吐糟着江铭,竟然没有再吵架,真是难得。
“我打电话和晓晓说一说,让她以后小心点江铭,他们俩恋了多年,江铭对她还是了解的,越是了解自己的人,伤害自己越深。”
程素和楚晓东一起吐槽了江铭后,赶紧打电话给唐晓。
唐晓准备带着凌琛去谈生意,刚上了她那辆只有出门谈生意时才会开的轿车,平时她去哪里只要路途不远,她都是骑电动车的。
江城过于繁华,第一工业区不管是车流量还是人流量都是极大的,路上很容易堵车。
骑电动车能穿街过巷,走小路,堵车的时候,很方便。
“素素。”
唐晓上车后,边系着安全带边笑道:“怎么啦,我现在要出门,跟客户约好了。”
“江铭是不是去找你了?”
“是来了。我没见他。”
提到江铭,唐晓的笑容都敛了起来。
她不喜欢分手后还要纠缠对方,是江铭向她提出分手的,她心里很痛,只是没有流露出来而已,但她再痛苦,再舍不得,也没有去纠缠江铭。
好聚,好散。
她也不能强逼着江铭和她一起承担养弟弟,照顾爷爷的担子。
她不纠缠江铭,也不希望江铭再来纠缠她,特别是她现在已婚。
“不见他是对的,渣男,明明是他提的分手,还要去找你,他什么意思嘛?要是让凌先生知道了,说不定误会你和江铭藕断丝连,影响你们夫妻感情。”
哪怕,小夫妻俩现在没有感情可言。
但是,没有哪个男人愿意看到自己的老婆和其他男人纠缠不清的。
“凌先生见的他。”
程素一噎。
“素素,他去你那里了?”
程素嗯着,“是来了,来向我打探凌先生的工作,收入,家庭情况,我什么都没说。晓晓,你也不要让江铭知道凌先生的情况。”
唐晓偏头看着副驾座上的男人。
凌琛耳朵尖,两个人的对话,他都能听见。
程素话里的意思,他懂。
无非是觉得他是个无业游民,现在靠唐晓养着,让江铭知道了,唐晓会丢脸。
在唐晓看他的时候,凌琛也看着她。
“知道又怎么样?我老公又不是见不得人。”
唐晓对着电话那边的好友说道。
凌琛的眼神深了深,没说话。
或许,她现在是不在乎他一直没有工作,没有收入,不知道时间长了,她会不会嫌弃他?
要是她能一直保持着初衷,不会嫌弃他没钱,不会觉得他没有工作让她丢脸,时机成熟时,他会告诉她,他其实有钱,还有很多很多的钱,也有工作,管理着庞大的凌氏集团呢。
唐晓不知道凌琛心里想着什么,她现在的确不嫌弃凌琛,也不觉得凌琛丢人,谁要是当面问她老公是从事什么工作的,她也会如实回答。
程素:“……我就是不告诉江铭,免得他得意洋洋的,觉得你离了他,就嫁不到好男人。”
“我觉得我家凌先生挺好的呀。”
家务活都肯干,主要是烧的饭菜都特别好吃。
“凌先生烧的饭菜很好吃,熬的汤也很好喝。”
程素:“……”
她忘了,唐晓是个纯粹的吃货。
能吃,会吃,也会做很多好吃的。
在程素的眼里,一个大男人,四肢健全,只要不懒,都能找到工作。
凌琛找不到工作,就是太懒了。
否则他的未婚妻也不会逃婚离开他了。
反正,程素就不会嫁这样的男人,她觉得好友真的是胆大包天,敢拿婚姻作赌注。
不过,婚姻本来就是一场赌博,赌赢了,幸福一生,赌输了,痛苦一生。
“素素,我先去见客户,回来再去你店里喝杯奶茶。”
“行,你先忙,有事需要帮忙的,跟我说。对了,你爷爷好些了吗?我一会儿去医院看看他老人家,给小铮送两盒点心过去,他喜欢吃我店里的点心。”
程素认识唐晓的时候,唐铮还是个两三岁大的孩子,可爱得很,程素是把他当成弟弟看待的,疼爱有加。
“我爷爷好很多了,就是,我闪婚的事,他老人家还接受不了,素素,你帮我在我爷爷面前说些好话。”
程素觉得唐爷爷接受不了,那是身为长辈的正常反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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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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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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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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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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