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琛或许不够优秀,但他是个可以过日子的男人。
早在领证之前,她就知道他是个失业游民,也跟他说过,他暂时还不想找工作,就在家里给她做饭,帮着她照顾一下爷爷便可。
只要他把家操持好了,让她没有后顾之忧,她在外面拼搏,也能让一家人过上优渥的日子。
就像领证前她和凌琛说的话,一个家庭,总有一个人需要牺牲,付出得更多的。
她有收入,收入还不低,凌琛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暂时让他牺牲了,反正,她不会嫌弃凌琛没有工作不会赚钱的。
家里有个人打理着,她在外面忙一整天回家,也能吃上一口热饭,其实是很幸福的事,虽说很平淡,但平淡才是福。
“你的事,你决定了,不后悔就成。唐晓,我是有个八卦新闻要告诉你,事关你的偶像的。”
程素来电就是为了和好友说八卦。
“我的偶像?他怎么啦?”
唐晓听到事关她偶像的,就着急地问着电话那边的程素,“凌少出什么事了?”
凌少?
凌琛听到身边的老婆大人问着凌少,不知道老婆嘴里的凌少是不是指他?
“刚才我听到来我店里喝奶茶的人说的,也不知道真假,听说凌少的未婚妻绿了他。”
唐晓:“……不会吧?他那么优秀,居然被未婚妻绿了?怎么没看到娱乐新闻报道的?这八卦是假的吧,谣言吧。”
凌琛听得脸有点黑。
他是被白盼盼甩了,还差点成为江城人的笑话,但他不是被绿呀。
白盼盼逃婚之前并没有男朋友的,这一点,凌琛还是可以肯定的。
江城人都知道白盼盼是他的未婚妻,谁敢追求白盼盼?就算白盼盼想给他戴一顶绿帽子,也没有人敢配合白盼盼呀。
他江城第一恶少的称号可不是盖的,惹毛了他,没有好下场!
“这是小道消息,自然没有报道出来,小道消息未经确认的,有可能是谣言,不过我想无风不起浪,说不定凌少的未婚妻真给他戴了绿帽子呢。”
“凌少工作忙,听说脾性也不好,也就你才把他当成偶像,你崇拜的是他做生意的手腕而已,连人家的大名都打探不到呢,他压根儿不知道有你这么个迷妹。”
程素也不知道凌少的大名,更不知道凌少的真人长什么样,毕竟凌少这种身份的人,和她们这种小市民是两个世界的人。
唐晓的野心大,希望有一天能让她的唐氏电子加工厂变成唐氏集团,那样,她就有资格和凌氏集团谈生意了。
就是不知道她需要花上多少十年才能圆她那个合作的美梦。
梦想很遥远,却也不防碍唐晓把凌少当成自己奋斗冲刺的偶像。
“素素,你有没有问那两个人,是谁传出这样的消息的?”
唐晓虽然不知道凌少的大名叫什么,却不希望他因为工作太忙,无法陪伴未婚妻就被戴绿帽子。
凌少的未婚妻好像是白家的大小姐吧。
能和凌少成为未婚夫妻,那是上辈子积了多大的福气呀,白大小姐可得珍惜呀,要是她真给凌少戴了绿帽子,唐晓都会替凌少生气。
像凌少那么优秀的男人,她唐晓要是有那个好命跟他成为未婚夫妻,她做梦都能笑醒。
当然,她现在连梦都不敢做,因为她嫁人了。
“问了,不过没有问到,她们说也是听别人说的。就凌少的身份地位,但凡有点小道消息流出来,都会成为很多人讨论的话题。”
首富家的大少爷呀。
就算名声不太好听,身份地位摆在那里,他是有点什么动作被传出来的,写写与他有关的文章,都能吸引很多人点进去看。
不少有公众号的大v们,都喜欢写关于凌少的文章。
听说,凌少长得还很帅,当然,这些也是听说,他们这些小老百姓是见不到凌少的真人的。
“希望他不是被绿吧。”
唐晓心疼地说了句。
凌琛偏头看着她。
两个女人抱着手机煲电话粥煲了好一阵子,程素店里来了客人,她才挂了电话。
“谁被绿了?”
凌琛问了句。
他把衣服里面的线头都剪干净了,放下了剪刀,拿起那些衣服进了洗手间,把新衣服放在一只桶里,用水泡着,打算等他洗完澡后再一起洗。
那两套西装需要干洗的,就放在沙发上。
“凌少。”
唐晓看着他做完那一切后又走回到她的身边坐下。
“凌少?哪个凌少?姓凌的人那么多,你老公我都还会被人称为凌少呢。”
唐晓说道:“我也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姓凌,就是凌氏集团的当家总裁,江城首富家的大少爷呀。对了,夫不是在凌氏集团旗下的子公司干过两个月吗?你知道凌少的大名吗?”
“不知道,我就是在车间打杂的,哪能听到总公司当家总裁的大名呀。”
“不知道为什么,他不喜欢让外界的人知道他的名字,大家提及他,不是叫他凌总就是凌少。他是我的偶像呢。”
凌琛:“……你的偶像?你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视他为偶像?”
他老婆崇拜他,视他为偶像,这是凌琛始料不及的事。
“我知道有他这个人就行了呀,知不知道他的名字有什么所谓,我是很崇拜他的,他很厉害,二十岁就能接管庞大的凌氏集团了,凌氏集团交到他手里那是如日中天。”
“我崇拜他经商的手腕,以他为偶像,想着有一天,我也能成为大总裁,然后能跟凌少谈生意,成为合作关系。”
凌琛:“……你的目标倒是挺大的,不错,你加油,加油哈,我精神上支持你。”
唐晓笑,“你不笑我白日做梦呀?多少大公司都无法和凌氏集团合作呢,我小小一家加工厂,连和凌氏旗下的子公司都合作不了。”
“有梦可做,有奋斗的目标,这是好事呀,我笑你干嘛,我也有愿望的,不过我的愿望没你那么大,我就想着有老婆孩子热坑头就行了。”
唐晓:……他的愿望还真是简单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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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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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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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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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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