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晓。”
江铭飞快地看向试衣室,见自己的新女友还没有出来,他上前几步,伸手就想拉唐晓。
唐晓一巴掌拍过去,拍开了他伸来的大手。
“离我远点!”
唐晓冷冷地瞪着他,警告着。
她有多爱他,便有多恨他。
他不愿意和她一起承担照顾弟弟的事,害怕她那些极品亲戚,她都能够理解,毕竟那些人是蛮不讲理的,又人多势众。
只要他跟她说个清楚明白,她不会勉强他。
但他跟她说过,若是爷爷有个三长两短,他会和她承担起照顾唐铮的担子。
等到他们要领证了,他才反悔,让她一个人在民政局门口吹冷风。
唐晓怨的就是这一点。
“晓晓,我知道你生气,你怨我,恨我,我确实退缩了,我没有那个勇气跟你承担一切。况且,唐铮不是你亲弟弟,你没有义务抚养他的。”
“要是你爷爷走后,你把唐铮送到孤儿院去,我肯定不会……”
在唐晓冷冰冰的瞪视下,江铭的话说着说着就没有了声音。
他一开始是答应了和唐晓领结婚证,毕竟相恋了五年,感情一直都很好。
经父母姐姐一番劝说后,他就改变主意了。
用他妈的话说,唐爷爷是给唐晓姐弟俩留下了过百万的财产,但她姐弟俩并不是唐爷爷亲生的孙女,姐弟俩都是唐爷爷收养的。
唐家那些人,哪肯让唐爷爷过百万的家产留给姐弟俩?
姐弟俩一个是女孩子,一个才六岁大,斗得过唐家人吗?
这是大麻烦。
再者就是唐晓没有义务抚养唐铮长大成人,他江铭更加没有义务和唐晓一起承担那个责任。
他妈妈说,要是唐晓肯在唐爷爷死后就把唐铮送回孤儿院,娶她还是有赚的,因为唐晓能赚钱,她那间电子加工厂最近生意特别好,今年保守估计能赚七八十万元。
但唐晓不肯送走唐铮,唐铮被收养的时候,唐晓都十九岁了,唐铮可以说也是她带大的,她对弟弟有了深厚的感情,哪舍得再把弟弟送回孤儿院?
“晓晓,听我一句劝,等你爷爷死后,你就把唐铮送到孤儿院去,他本来就是个孤儿,无父无母的,是你爷爷领养的。只要你答应了,我马上就回到你的身边,我们继续去领证结婚。”
相恋五年都没有吃到肉,江铭是憋不住,早几个月前就和现在的女友搭上了线,两个人不知道滚了多少回床单了,但他最想娶的还是唐晓。
用他妈的话说,唐晓能赚钱,他娶了唐晓,可以直接进唐晓的工厂当老板,然后慢慢地把工厂变成他的,那他就成了年收入近百万的小老板了。
比他现在上班领个七八千元的工资强很多。
不过,他现在的女友家里有钱,也是开着一间不大不小的公司,听他女友说她家里一年的收入有好几百万,比唐晓的小加厂有前途多了。
对方还是独生女,恋爱脑。
唐晓精明,不好哄骗。
凌琛从试衣间出来,他以为出来就能看到唐晓,唐晓会夸赞他换上新衣服很帅的,谁知道出了试衣室,看到的是一个男人背对着他,纠缠着唐晓。
哪个不长眼的,敢纠缠他凌琛的老婆!
凌琛大步地走过去。
唐晓被江铭的话气得脸色铁青,没有留意到凌琛从试衣间出来了,江铭是背对着的,更没有看到凌琛。
凌琛边走过来,边叫着唐晓,问着她:“老婆,我换上你帮我挑的新衣服了,你看你老公帅不帅?”
江铭猛地转身,看到凌琛穿着一身新衣服,径直走到唐晓的面前。
凌琛高大俊挺,换上了质量更好的新衣服后,更显帅气。
他举手投足间,又散发着一股浑然天成的贵气。
唐晓看着他,想起了弟弟对凌琛的怀疑,怀疑凌琛不是普通人。
“老婆。”
凌琛低沉地再叫了一声。
唐晓拉回飘远的思绪,俏脸上染上了笑意,夸赞着:“人靠衣装,佛靠金装,这话一点都不假,老公,你换上新衣服后,风度翩翩,玉树临风,丰神俊郎,如同潘安再世,宋玉重生,帅呆,帅极了!”
唐晓搜肠刮肚就想到这些形容帅哥的词语。
凌琛笑,“我穿着也很合身,老婆,这套衣服我要了。”
他扫了一眼那些西装服,“老婆,还要给我买西装吗?帮我挑好了没有?我拿进去试试,穿上西装我肯定更帅。”
唐晓伸手帮他整理了一下衣衫,夸着:“我老公长得帅,身材棒,像衣架子一样,不管穿什么衣服,都适合。”
老公?
老婆?
江铭不敢置信地瞪着这对夫妻。
也怀疑自己听错了。
他和唐晓才分开几天呀?
唐晓居然就嫁人了!
她叫做老公的男人,长得比他高大,比他俊美,那风度比他好。
她是不是在和他分手之前,就找好了下家的?脚踏双船?
“唐晓。”
江铭很受伤,他上前两步,想挤开凌琛。
凌琛岂是他能挤开的,凌琛略一使劲,就把江铭挤开了,不让江铭站在唐晓的面前。
“唐晓!他是谁?你为什么叫他老公?你是给他买衣服?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你一直都脚踏双船?唐晓,你对得起我吗?”
江铭想到唐晓嫁了别人,他心里难受得很。
哪怕是他先舍弃唐晓的,可是他们五年的感情,唐晓也不能两三天就放下,改嫁给别人呀。
他现在是和新女友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可他内心深处还是想着唐晓的。
他爱的人还是唐晓。
“老婆,这位先生是谁?”
凌琛站在了唐晓的身边,故意一脸不解地问着唐晓。
“先生,你没事吧?我看你脸色很难看,生病了?”
凌琛不着痕迹地打量了江铭一遍,从江铭的神色可以猜出他就是唐晓的那个未婚夫,领证之前反悔的混蛋。
凌琛现在最恨的就是那种在临领证时,才反悔的人。
让他想起自己堂堂凌家大少爷,被白盼盼当成猴子来耍。
要不是白盼盼悔婚,他也不会和唐晓闪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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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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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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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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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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