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文无第一,但是他自认为自己为这场盛会准备的那首作品,远不及现在他手中拿到的这一首。
人要脸树要皮,若是之前徐若晨所作的那首,他还有些信心来一较高下,但是这首《夏夜赠梧桐》,似乎有些超规格了。
环绕在钟燕坤身旁的人,此刻却是连连摇头,开口道:“算不上什么传世词作,但也还算不错了。”
说话这人是临南州的一位官宦子弟,这次跟着钟燕坤过来就是想领略领略盛天的文坛,跟着沾沾风头。
他本身学识是没多少的,平日里也就只好多结交一些像钟燕坤这样的才子来显得自己也是风雅人士。
然而这一次,他却发现自己在说完这话之后,身旁的人看他的目光有些奇怪。
“看我作甚?”
钟燕坤捏紧了手中的这首词作,沉声道:“你快闭嘴吧。”
这话一出,那个有些不识当下形式的官宦子弟立马就愣住了。
难道说,这首词作很好?
良久,钟燕坤这才低下了头,面色有些发苦的说道:“这词句非凡脱俗,我...不及也。”
“盛天卧虎藏龙之人果然多,我倒是想和他结交一番了。”钟燕坤再次苦涩的说道。
在他身边的其他人见状,也都纷纷大惊失色起来。
被誉为临南第一才子的钟燕坤,这是甘拜下风了?
...
此时刚刚念完一首词的苏命,只觉得被周围人看的浑身有些不太自在,内心也是不断的咯噔,生怕被其他人看出点不对劲来。
不过还好,这些目光都是带着仰慕和敬畏的。
在楚朝,大家最敬重的便是读书人,尤其是这种能够写诗作词,才华横溢的大才子!
不用多说,过了今晚,这首词和作这首词的人绝对是要一夜成名了。
坐在苏命身旁的莫璃,也是不断眨巴着如宝石般的眼眸,她望着苏命,眼神有崇拜但也有些狐疑。
苏命大哥...原来才华这么高么?
前方,那个身穿布衣的皇子原本被梧桐的姿容魅惑的有些上头,在看了苏命拿出的这首词后,很快清醒了过来。
“这词,确实极妙。”他皱着眉头说了一声,内心却是在想自己怎么会一下子失去了理智。
然后便是心痛。
五万两银子啊!!!
即便他是皇子都会觉得心痛,万分心痛!
花出去的钱就是泼出去的水,这会儿想要收回是不可能了,如果他真的那么做了,皇室的面子都会丢得一干二净的。
这个哑巴亏也只能默默的吞下了,现在他只希望后续的影响能小一点,尽量让自己的存在感低一点。
不过这可能么?
盛天赵姓公子于花魁之夜豪掷五万两,却不敌一首诗词。
这样的事情,是盛天乃至于整个楚朝百姓都喜闻乐见的,大抵上从明天起,便会口口相传。
...
会场临近湖畔的一棵柳树旁,一名面容看起来很是普通的女子倚树而立,她望着此时会场内的的情形,最后目光锁定在了万众瞩目的苏命身上。
“这家伙...算了。”女子捏紧了拳头,语气无比复杂。
话音落下之后,便在夜色中隐去了身形。
在她离开了有一会儿的功夫,陆忘手底下的张瑞走了过来,一脸的狐疑和猜测。
“看来不是闹事儿的,那还是不管了,再待上一会儿这个任务就结束了,真轻松啊。”张瑞伸了个懒腰,眸子里的清光渐渐收回了瞳孔。
...
就这么一会儿的时间,苏命方才拿出来的那首词已经开始传扬了出去。
已经走下舞台的梧桐,或者说江灵月,此刻她看着这首词,面容逐渐起了波澜。
“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
渐渐地,有泪光浮现在了她的眼眶里。
被人从崇州带到盛天,强逼着学了那么多取悦人的手段,估计这辈子都要在青楼里强颜欢笑,以色娱人。
这样的生活,真是她不愿意去面对的。
...
“完了完了,五万两啊!还有一首这么好的诗词!”
“这下真的要完蛋了,四大花魁的名头要更迭易主了,就是不知道谁会被挤下去,希望是那个彩华!一定要是!”
金凤楼的画舫内,妈妈桑的面色如丧考妣,整个人都心神不宁了起来。
没想到这次真的杀出了一匹黑马,而且不仅收获了无数花票,还有一首绝妙的词作,今年四大花魁之首的名头已经铁上钉钉属于百花阁了。
而她们金凤楼的蝶衣姑娘和丽春苑的彩华姑娘两人,是最有可能被挤下去的。
蝶衣坐在梳妆台前,将自己脸上淡薄的粉黛给卸了去,依然是那般清雅动人。
“是一首什么样的诗词?能给我看看么?”蝶衣并未去关注自己四大花魁之一的名头会被抢走,而是在意起了那首作品。
“就是这首叫什么《夏夜赠梧桐》,蝶衣你看看,这百花阁到底是从哪请来这么厉害的一个才子!连我都看得出这首诗词很好!”
蝶衣接过了那张抄录着词句的宣纸,神色平静的看了起来。
“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
“谁见幽人独往来?”
“缥缈孤鸿影。”
程蝶衣一边看,一边呢喃着将这首词给念了出来。
“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
“拣尽寒枝不肯栖。”
“寂寞沙洲冷。”
“拣尽寒枝...不肯栖...”
她不断重复着这一句,目光微微的有些出神,心绪一片繁杂起来。
这说的不就是她么?
虽说她是四大花魁之一,但是盛天却也有很多人都说她故作清高,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
所以在四人里面,她的人气其实也是最低的,哪怕是像这种重要的盛会上,都没有一个才子愿意为她来助场作诗。
“这首词,确实是很厉害呢。”
良久,程蝶衣才说出这么一句话。
“我的姑奶奶诶,都什么时候了,过了今晚你可能就不是四大花魁之一了!”妈妈桑急切的说道。
“这种事情,本就强求不得,现在着急,怕是也没有用了吧。”程蝶衣处之淡然的笑了笑。
忽然间,她有些想要看一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作出这样的词。
想必会是一个不为俗世名利而困恼,活的很洒脱的人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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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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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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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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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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