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云碧也终于恢复平静了,坐在车上看着窗外尽量把路记下。心里愤恨不已,等她回去一定带人和董晋拼了。
董晋心情却很好,视线就没离开过身边的女人。多少年了,心里的那道光终于照在他身边了。
那时的他自卑也卑鄙,没有风家大少爷的身份,但他自认为是个有实力的人。他们同一时间认识金云碧,可她明明谁都没有看上,却因为门当户对选了风莘学。
他做了很多背后小人的事,以为只要还没结婚就还有机会,可无论他怎么做都没挽回那道光。
后来他也娶了有助力的媳妇,两人相敬如宾,他永远是好男人好爸爸。但他心里的那点愤恨和爱而不得永远在折磨着阴暗的那一面。
而现在有能力离婚再娶,所以他要去试试,万一金云碧愿意呢。而且风莘学已经站在原地太久了,跟着他能有什么好日子过?
终于车停了下来,董晋很绅士的伸手想要扶人下车,却被狠狠推开。
“呵呵呵,云碧的脾气从没变过。”
“关你屁事!”
董晋一点也不生气,就喜欢真性情的女人。有千金小姐的高傲,还有知识女性的独特,更有贴近烟火气息的暴躁。
就像刚才骂他就感觉很好,他家里的媳妇有骨子里的高傲,但这样的高傲永远不会变,让人感觉冰冷和木讷。
金云碧也不看院子的环境,径直走到客厅一屁股坐下,下巴微抬双手环胸盛气凌人。
“说吧董晋,有什么话今天一次说完。”
董晋抬手让人上茶,还解开了领口的扣子,一副稳坐泰山的架势。
“云碧,你还记得当年我和风莘学一起见你的那一天吗?”
“当然,只不过当时有你吗?”
“哈哈哈哈,你还是说话这么有趣。当然有我,我也一直记到现在。那时候的你真漂亮的刺眼,从那以后我眼里再也没了别人。”
金云碧恶心的浑身起满鸡皮疙瘩,都这个年纪了还在回忆往昔,还是她不怎么记得的人回忆。
“说人话,我没空和你唠以前,而且我好像从没和你相处过吧,怎么就这么倒霉招了你的眼了呢。”
“是啊,你感觉从没接触过,可从那天以后我整整关注你五年。”
“那谢谢了,只是都这个岁数了讲这些还有意义吗?”
金云碧抿了抿嘴,刚才喊的太厉害嘴巴有些干,但她家男人说过在外一定不能沾别人的东西。
突然感觉很委屈,她儿子要在身边一定能第一时间找到自己,可现在指着她那个蠢男人可就不好说了。
“有意义,只要你愿意和我在一起,金家能重现辉煌,你儿子能恢复原职,你也能过上更好的日子。
云碧你好好想想,跟着风莘学有什么意义,他待在原地几年不变,没有前途能给你什么?”
“老子能给她的多了,董晋你个混蛋撬墙角撬到我眼前来了是吧。”
突然出现的声音让金云碧立马泪崩,还没开口就被搂在怀里。
“呜呜呜,你个混蛋怎么来这么晚,再晚一会儿我就准备以后去找儿子过,再也不要你个混蛋了。”
“对不起,我得到消息马上就赶来了。要去找儿子我可不同意,必须带上我才行。”
董晋双眼眯起,看了一眼同时冲进来的一大批人,他还真小看风莘学了。
“董晋,这事儿怎么解决?走公还是走私,给句话。”
风莘学搂着媳妇也坐了下来,只是双眼一直等着董晋,最近他可是查到不少信息,等证明所查至事非虚那就是他和董晋开战的时候。
“走哪都行,你以为在蓊市有人敢动我?不是我小看你,要是你认了安修元我还能掂量掂量,可现在就凭你还是凭风家,要不再加上个金家都不够我玩的。”
“你!董晋你可真是猖狂,你以为就没人能拿住你了是吧!”
“还真有,那就是金云碧,只要她开口我什么事都愿意做。”
董晋毫不顾忌的看着金云碧,手指微抬,双方人马立刻动起了手。
风莘学刚想站起来动手却被媳妇拉住。
“媳妇你待好,我去给你报仇。”
“你好了吧,你俩根本不属于一个种类。他武你偏文,有什么可打的。要是我儿子在还不弄死他。”
“媳妇你!”
“哈哈哈哈,云碧说的不错,能打败我的只有安修元,因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我是真心喜欢那孩子,只是可惜了,不听话。”
话音刚落就感觉有东西向自己砸来,偏头躲开就看到两人都扑向了他。
“我让你说我儿子,老风给我往死里打!”
现场那叫一个混乱,要是有个外人在都不敢相信三个加起来一百多岁的人打的难舍难分。
董晋不舍得对金云碧下手,和风莘学打的时候还要顾及心爱的女人,以至于脸都要被抓花。
“让你说我儿子,我儿子就是不愿意跟你干,气死你个老杂毛。老娘和你拼了,让你绑我,让你贬低我男人,让你欺负我儿子。”
董晋也承受够了,一脚就把风莘学给踹开了,双手抓住还在发疯的女人就给困住。
“够了,你再发疯我采取手段了。”
“我去你丫的!”
风莘学并不是软趴趴的文职,曾经也是实战部门的人,只是他不是特殊人才才没董晋这么厉害而已,要是拼死也不一定输。
风莘学一脚踹开那双大手,把媳妇拽到安全的地方就又打了起来。四十多岁的人就算身体素质再好也挡不住重拳。
脸上身上腿上哪哪都是伤,董晋占上风,但突然脑袋上被顶了个凉凉的物件,不用看就知道是什么。
“哈哈哈哈,呸,看来你的人也不怎么样,还不是打输了。”
风莘学往地上啐了口血沫子,笑着从地上爬了起来。
“你没事吧?”
“没事,你男人没那么差。”
金云碧也像疯子一样头发散乱,但她只顾得上孩子爸的安危。
“现在怎么办?”
金云碧对着孩子爸递个眼色,他们就算赢了也不能随便处置董晋,不然将会是两个家族的麻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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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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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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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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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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