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老贼语重心长地告诉他:“老弟,你得明白这么个事儿!咱们就算是家财万贯也不能随便给孩子。”
“要钱,得他们自己挣。自己挣来的钱,他们才知道其中的艰难,才知道珍惜。”
“咱们就这么把钱给了,他们来钱太容易,花得更容易,那不得学着败家啊?”
“再说,咱们把钱留手里,也是替他们攒着。将来,你我两腿一蹬,还不都是他们的?”
叶老鬼觉得有理,干脆把钱都收走了,就给了我和叶欢一人一把臂弩。
那两把臂弩也是从白龙秘葬里搜出来的东西,设计得极为精巧,如果折叠起来体积大概跟学生用的文具盒相似,使用时又能迅速展开。
不仅可以五箭连发,射程和威力都要远远超过我的袖箭,称得上是暗器中的巅峰之作。
按照,元老贼的说法:这对臂弩应该出自古代机关宗师之手,哪怕是现代工艺也造不出这样的好东西。
我拿到臂弩,刚才那点不痛快马上烟消云散了,拆了袖箭就想往自己胳膊上装。结果,被元老贼抬手给了一个脑瓜崩:“你个败家玩意,那袖箭是我好不容易弄来的,你说扔就扔啊?”
我不服道:“我总不能一个胳膊上绑一个吧?右手还得出刀,带着袖箭不方便。”
“你个笨蛋玩意!”元老贼照着我腿上踢了一脚:“你就不会绑腿上啊?”
“等回去,我把里面的机关稍改改,你绑在腿上用。”
“你想想,你要是凌空一脚踹人面门,对方拿着胳膊架你的脚,你裤管里叭叭叭射出三支袖箭,还不直接把他脑门子戳个窟窿。”
“这么好的玩意不用,白瞎了!”
我顿时听得目瞪口呆,叶老鬼爷孙俩也打了个寒颤。
谁遇上元老贼这个缺德玩意谁倒霉,他是什么缺德招儿都想得出来啊!
武德?
他别的德行都一点不沾,还什么武德?
打架能占着便宜就行!
而且,元老贼改东西也有一套,不仅是把袖箭给我改了,还把弄唐家兄妹那里弄来的镇魂铃也给改了。
那串一共有十二颗铃铛的镇魂铃,被他拆成了六对,我们四个人每人一对。拆开的镇魂铃虽然是威力锐减,却能遥相呼应,就算是相隔千米,也能同频振动。
元老贼是想用镇魂铃的声音,互相传递暗号,免得我们再陷入无法联系的尴尬境地。
对于镇魂铃,我和叶欢都是拒绝的。
两个老爷们绑着俩铃铛,那不是给小丫头用的东西吗?
结果双双遭到了两个老头的镇压,元老贼骂得口沫四溅,吐沫星子都差点迸我脸上。
“让你们两个带着俩铃铛咋啦?又没要你们命!”
“再说,你俩一个狗,一个猫,挂着俩晃铛不正合适?”
“我告诉你们,以后不挂铃铛就别想出门!”
我还要抗-议,元老贼却给老鬼递了个眼色:“揍他!”
叶老鬼攥着拳头就上来了,我本来想跑,叶老鬼却把叶欢拽过去一顿胖揍:“我先收拾了自己孙子,再管你的。”
我怕叶欢被打死,只能妥协了。
带着就带着吧!
反正也不是我一个人带,被人笑话的时候,还有一个叶欢陪着我不是?
第二天,我正琢磨着该去找点什么事儿干,叶欢就找过来了:“元争,我想买衣服。”
“多少钱?”我下意识地就想去拿手机,等我把手机屏幕解锁了才觉得不对:“不对啊!你买衣服跟我有什么关系?”
叶欢小声道:“我没钱了。可我看见一件衣服很喜欢。”
我顿时懵了:“不是……你等等……我月初的时候,不是刚给你开过工资吗?”
按照,两个老头之间的约定,我和叶欢没有任务的时候,我得负责给他开工资。有生意的时候,得来的东西我们要对半分。
当然这个生意不是指平时从风水街上找来的小生意,而是出入秘境,获得重宝的时候,我们才是五五分成。
叶欢道:“我买衣服,花光了。”
“啥玩意?”我差点没跳起来:“你买龙袍了?一万多块钱,全都花没了?”
叶欢打开手机翻出来几张图片:“我买的是这个!”
“国际名牌啊?你是真敢花钱啊!”我差点没被叶欢气死。
我对衣服从来没有特别的执着,家里全是野战服,外面的人说我就三套衣服,其实不对,我那是三种颜色的十二套野战服,可以换着穿。
野战服多好,结实,耐用,上山下河全不耽误,最重要的是随时能跟人动手。
叶欢买的这些衣服,除了好看还能干什么?就不怕跟人动手,先把衣服扯开了?
我果断拒绝:“不行!你这叫拿钱打水漂,你知道吗?”
叶欢抬头往我脸上看了过来,两只眼睛的黑眼仁慢慢地扩大了几倍,圆溜溜,亮晶晶的,看着我。
我一直怀疑叶欢是猫变的,他那眼睛就像是猫一样,黑眼仁能说变圆就能变圆了。
尤其是盯着你看的时候,就跟一只小奶猫一模一样。
为了验证我的想法,我还特意抓了一只猫跟他对比过,一人一猫除了一个站着,一个趴着,几乎没什么分别。
我捂着脸道:“你停……你停……你别跟我弄那死出,不行就是不行。”
叶欢也不说话,就是那么看着我,几分钟之后,我就受不了了:“我给你钱,你省着点用。”
我这边刚一转账成功,叶欢就抱着手机网购去了。
“你这货就得关在山里,要是放出来谁能养得起?”我嘴里嘟囔着一转身,又看见小豆芽学着叶欢的样子在看我,两只眼睛忽闪忽闪的直动,就是没像叶欢那样把眼仁放开而已。
“不学好的!”我抬手给了小豆芽一个脑瓜崩。
小豆芽捂着脑袋,噘着嘴跑了。
自从白龙崖子的事情结束之后,小豆芽就住进了我家里,正式成了我的鬼使。
那时候,我才知道,小豆芽其实是个女孩,平时扮成男孩只是避免被其他孤魂野鬼欺负。
元老贼对小豆芽没什么感觉,叶老鬼却很喜欢这个粉嘟嘟的女孩,还总念叨着要是真娃子就好了,养大了给叶欢当媳妇。
我弹完小豆芽就后悔了,小丫头不会委屈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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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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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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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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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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