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正发现了他儿子宗仁当年的布局之后,第一件事就是把他和宗翰林全都封禁了起来,防止黑虎煞与宗翰林汇合。”
“宗仁却在外面继续布局,引来了唐家兄妹。”
叶欢道:“宗仁想要唐家兄妹做什么?你不是说,宗正就能引来黑虎煞么?他再去招惹唐家兄妹,不是多此一举。”
我摇头道:“你忘了,宗正还守着白龙崖子。”
“宗翰林看到的那句‘白龙口下,金蟾抬头’应该就是白龙崖子秘葬的准确位置,我觉得,宗仁不惜把自己的儿子给炼成黑虎煞,应该是跟开启白龙崖子的秘葬有些关系。”
“如果说,宗翰林是开启秘葬的关键。那么,唐家兄妹应该就是另外一个关键。”
叶欢道:“那我们不是应该去盯着唐家的那兄妹俩么?”
我冷然一笑道:“我们的目标是抓看山狗,问十三鬼门。”
“唐家兄妹的死活,白龙崖子是否开启,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进去找宗正,你给我压阵。最好的结果,是我们能在宗仁回来之前,把宗正给拿下。要是糟糕一点……”
我深吸了一口气道:“就是我们又把看山狗的线儿给追断了。”
我还记得,那个宗正说:就算是死,也不让宗仁得逞。
宗仁把自己的孩子宗翰林交给宗正养了十八年,为的就是用祖孙之情逼宗正就范。
“隔辈亲”这话一点都不假,大孙子那就是老头老太太的心尖子,更何况,他还养了十八年。
要是能用自己的命去换孙子平安,宗正就容易毫不犹豫地抹了脖子。
所以,我明知胡同里可能是个坑,也得跳进去看看,宗正死了没有。
我重新装好袖箭,试了试身上的装备,小心翼翼地收敛好气息,从胡同口那里走了进去。
我掏出胡同口青砖的时候,就看出了那是一道用墓砖搭起来的墙,而且砌墙的肯定不是活人,不然墙缝里不会有那么重的阴气。
这条胡同,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我走到胡同一半的时候,就看见对面走过来一个人,对方跟我走了一个照面,却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
鬼顶头
如果,是普通人在这种情况跟人走了一个顶头,一般都会选择侧个身儿,让对方过去。
可这么一转身,真就着了鬼魂的道儿了。
人在侧身的时候,鬼也同样会侧身,看上去就像是跟人错开位置,任何人都不会多想。一定会选择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人一鬼交错的时候,如果是面对面,脸就会对在一起,等你看清了对方的面孔,鬼魂的嘴唇也就贴上来了,跑不掉被吸走阳气的命运。
如果,背对背的侧身那就更为危险。
你觉得自己背后的人,跟你一样都贴着墙走转不了身,实际上,他却能转过来看向你的背后。
这时候,你就等于是把自己的脖子递给了对方,被鬼从后面掐住脖子,丢的可就不止是一口阳气了。
我看见对方在向我快速接近,不由得皱了一下眉头。
我倒不是怕遇上“鬼顶头”,是我还没想好怎么处理掉这只鬼魂。
杀他并不难,一支袖箭就能解决掉对方,问题是,这只鬼魂会不会只是个守卫,我-干掉了对方,万一引起了宗正的警觉,后面的事情不是更麻烦了。
我正在思忖着如何处理那只鬼魂的时候,就看见对方的脑袋忽然往上一扬,下巴和脖子绷成了一条直线,像是一条上钩了的鱼一样扭动着身子被提上了半空。
我抬头一看,正好看见了站在墙头上的叶欢,手里好像拎着一条鱼线在往上拽那只鬼魂。
我仔细一看,叶欢手里还真就有那么一条半透明的丝线,刚才是光线太差,我才没看见那条鱼线的存在。
鱼线能钓鱼,还能钓鬼么?
我马上就反应过来,叶欢手里拿的不是普通鱼线,而是兽筋打出来的细线。
古代钓鱼,就是用兽筋做鱼线,直到今天鄂伦春族还有人使用兽筋鱼线,叶欢手里那根线,八成不是普通的兽筋。
元老贼跟我说过:明面出来混江湖的术士并不可怕,来去也就是那么几手,他会的你也会,就看谁的手法高明。
真正可怕的是“隐术士”,也叫“隐先生”,这些人对自己术士的身份绝口不提,操持的行当也跟术士挨不上关系。但是,他们手中却掌握着极为可怕的秘术。
三百六十行,每一行的祖师爷都传下过秘术。能镇邪,也能杀人,只不过,绝大多数人只学了手艺,没学秘术,只有正宗的隐先生才掌握着师门里的本领。
惹上隐术士,很容易在不知不觉之间,被对方弄死。
元老贼自己就亲眼看见过,有用鱼钩把水猴子给钓起来的渔夫。
元老贼也告诉我:十三鬼门之所以难找,就是因为他们绝大多数都是隐术士。
你不知道,他们都藏在什么地方,只有他们露出了蛛丝马迹,你才能顺着追查。
这也是我一定要先找宗正的原因。
叶欢一只手拎着鬼魂,一只手跟我比划了一下,让我快点往前走。
他手里的鬼魂没死,也没发出预警,我正好可以趁着这个当口溜进去探个究竟。
我冲着叶欢挑了挑大拇指,一猫腰从鬼魂脚底下溜了过去,顺着胡同摸了进去。
没过一会儿,我就摸到了一户人家的门口。
我贴着门缝往里看了一眼,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有人,在那个院子正中间摆了一把太师椅,又把一只鬼魂割了舌头,用钉子把手脚全都给钉在了椅子上。
那只鬼魂虽然痛苦不堪,却无法挣脱束缚他的铁钉,生死两难的处境,让鬼魂身上戾气四起。
可那像是形同烟柱般向外翻涌的戾气,却又被某种力量从院子里导向了别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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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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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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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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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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