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后背微驼,身材精瘦。长相不显老,但眼睛里充满疲态。头发已经开始脱落,发际线较之年轻时后移了一个多厘米。
“来了。”
听到铃声,他立即穿好拖鞋走过去,轻轻拉开房门。
眼前是三女两男。
李策轩衣不染尘,面带淡笑;宋云孤正式拘束,憨厚老实;夜岚不修边幅,慵懒随性;夏听荷衣着得体,美丽大方;刘璃短袖短裙,青春靓丽。
相比之下,丁志康感觉自己已经迟暮。
“真巧,你们同时到了。”丁志康微笑着招呼五人进门。嘴里唤道:“李策轩、宋云孤、夏听荷、刘璃,这位是……”
小孤挠了挠头:“丁老师,这是我女朋友。叫夜岚。”
“好,哈哈哈,好,出息了。”丁志康拍着小孤肩膀笑着,又转向烟雾般的美女:“你好,夜岚。”
“你好。”
夜岚微笑着回应。
“丁老师,你们认识?”轩哥用眼神指了指夏听荷与刘璃。
刘璃也挥手,瞪大美目:“我也想问呢。姨夫,他们是谁呀?”
这时,丁志康的妻子胡娟,也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那是一位略微发福的妇人,皮肤已经提前松弛。头发乌黑发亮,发根处有点点白段,显然是染过。因为眼皮耷拉,年轻时漂亮的大眼睛如今却变成了三角眼。
“你们好。”妇人提高了点嗓门。
在曾经那个坚信多子多福的年代,许多家庭都希望更多的子嗣来分担家庭劳动。
胡珍珍与冯先生生下两女一男,老大冯磊娶了海归女,老二胡娟嫁给了丁志康,老三冯兰心与丈夫刘商养有一女,名为刘璃。
而刘商有一位亲哥哥,名为夏春秋。他就是夏听荷生父。
丁志康是李策轩父母的远房亲戚。同时他也是轩哥与小孤的幼稚园启蒙老师。
听完丁志康的梳理,夏听荷偷瞥了一眼李策轩。这么算起来,他们也多多少少有点亲戚关系。放在古代,可能会变成一门娃娃亲。
“喂,姐姐,你怎么了?”刘璃看到夏听荷脸腾的一下红了,不由得拉了拉她衣袖。
反应过来自己瞎想,夏听荷晃了晃小脑袋,连连摆手。
丁志康开心的说道:“好久都没有这么多人聚一起了。等下我烧几个菜,中午大家一起吃一顿!”
正说着,胡娟突然拧了他一把,低下头狠狠瞪眼。
丁志康表情一僵,推着胡娟就往房间里走,不忘回头招呼众人:“你们年轻人先聊着,本就认识,刚好加深一下印象。”
怎么了?
所有人都能在胡娟脸上看出一丝丝恼怒。似乎是针对丁志康叫大家在家里吃饭的提议。
“姨妈,姨夫,外婆在哪呀?”其他人敛声屏气时,唯有刘璃不谙世事。
胡娟指着一个房间,语气有些不快:“在床上躺着不想下地。你进去打个招呼吧,不过她应该不认识你了。”
“嗯。”刘璃应着,拉住夏听荷的手就往房间里跑。
客厅里只剩下三人。
宋云孤感觉有些尴尬,用手肘捅了捅李策轩:“轩哥,怎么感觉和几年前差别好大?感觉老师和师娘,都有点……”
“变了?”
李策轩问道,随即点头:“是变了。”
这套房,不大不小。但有不少杂物摆放得没有条理,地面墙角也缺乏打扫,就显得狭窄了不少。
更重要的是,有种阴沉虚弱的氛围一直笼罩,丝毫未因客人来到而减弱。
李策轩睁开真理之视扫视一圈,低声解释道:“有一位老人,应该是刘璃外婆,看样子身体状况不好。听他们刚刚的对话可能还有老年痴呆。”
“哦。”
小孤应了一声便不敢再说话。
不多时,有门嘎吱响了一声,刘璃与夏听荷走进客厅,坐进沙发。
“谢谢你当时帮我。”刘璃牵起夜岚的手,亲昵的看着这位美丽的女孩。
夜岚声音很轻,有点沙哑,眼神朦胧:“举手之劳。”
夏听荷望了望宋云孤,又看向李策轩。眉眼含春,笑容温柔:“策轩哥,这位是?”
“我朋友,宋云孤。我以前跟你提到过他的。”
李策轩心不在焉回应着,无暇肉体提供的过人听力让他意外收集到了一些声音。
丁志康与胡娟似乎在争吵。
“好不容易有人来,热闹热闹不好吗?叫他们一起吃个饭,你也一起放松一下。”
“那么多人,你也不想想我妈!我妈那样还能上桌吗?”
“没有关系的……”
“没关系,没关系!等出事时谁负责?你丁志康负责啊?他妈的说这屁话!”
“你别乱发火啊。”
“分开来不好吗?偏偏凑一起。你那学生还带女朋友来,神经病吧?少吃一顿又饿不死。”
“你怎么这么不讲理?”
“我就不讲理怎么了?你去找讲理的去啊?他妈的我不讲理……我一天累死累活的也没有人帮我讲理,你有什么用?”
……
呼——
李策轩长出一口气,用蓝姬封锁耳道,将房间里刻意压低音量的争吵声隔离在外,专心致志与四人有一搭没一搭聊起天。
砰!
是摔门声,可能也只是关门力度大了点。
客人们心头顿时一紧。
丁志康阴着脸走出房间,来到门口开始换鞋。转头又满面微笑着招呼众人,说道:“走吧,我们上馆子吃一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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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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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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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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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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