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当然你得先苟且,再远方。
先远方再苟且那特么是穷游。
这句话放在赵洵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同样感受到生活热情的还有赵丹姝。
小萝莉一见到赵洵便撒娇:“要洵哥哥抱!”
奶声奶气的…叫人完全无法拒绝啊。
赵洵知道小萝莉是个人来疯,又极为亲近自己,便没有多说什么,而是极力的配合的将小家伙抱在怀中给她开始讲故事。
“从前有一只丑小鸭...”
“这个故事听过了,洵哥哥,换一个嘛。”
这娇柔的奶声,赵洵听了心都要融化了。
妈呀。
“嗯,那就讲一个白雪公主和小矮人的故事吧。在很久很久以前...”
小萝莉显然更关注的不是故事,而是赵洵。
赵洵没讲多久,她就甜甜的在大哥怀里睡着了。
赵洵连忙把小萝莉交给国公府中的下人,随后起身去给父母问安。
成国公赵渊本就是慈父,许久不见赵洵嘴上满是关切。
至于赵刘氏就更不必说了。
我儿在衙门过得怎么样啊,吃的好不好啊,穿的暖不暖啊,有没有受人欺负啊。
可谓是关怀备至,细致入微。
赵洵一一作答,没有丝毫的厌烦。
对他来说,如今的日子简直如同神仙一般。生在朱门豪族之中,本以为会受困封建礼制,没想到却有如此有爱的双亲,简直是他八辈子修来的福分。
当然了,现在赵洵已经完全没有了混吃等死的想法。
加入不良人后他看到了太多以往看不到的东西。他深刻的明白必须努力修行,努力向上爬才能保护自己,保护自己重视珍视的人。
否则,就只能看他人脸色,仰他人鼻息。
与二老聊了半个时辰,赵洵便起身告退。
此刻的他急需要时间来休整,让紧绷的神经放松下来。
不得不说,查案探案真的不是人干的活,赵洵起的比鸡早,干的比驴多,所幸结果还算不错,不然真的是欲哭无泪了。
回到房中,赵洵吩咐下人烧了水,之后舒舒服服的泡了一个桶浴。
洗的神清气爽之后,赵洵换了一身崭新的蜀锦长衫。
这玩意的价格比之最顶级的江南丝绸还要贵几倍。
原因也简单。物以稀为贵。
如今巴蜀并没有承认大周朝是他的宗主国,所以自然也就没有纳贡。
这种情况下,要想买到巴蜀的蜀锦,自然就得花大价钱。
溢价也就不可避免了。
但是成国公府显然不需要考虑这些问题。
赵洵穿的自然也就心安理得。
他熏了熏香,随后舒舒服服的坐到书案前准备伏案写作。
作为一个文科生,软笔书法是选修课之一,赵洵自幼就喜欢写毛笔字,所以日常练习的也很多。
勤能补拙,赵洵的小楷虽然不能算多出彩,但至少工整干净。
铺好上好的湖州宣纸,赵洵一边研墨一边思考着要写什么。
虽然已经答应了旺财三日后交稿,但实际上赵洵并没有想好到底要写一部什么样的小说。
之前他也分析过,这个时代的人相信怪力乱神,而且确实有修行者。
所以志怪小说应该是比较容易火的。
至于三国这种争霸题材的肯定不讨喜,需要改动的地方也多,排除。
水浒这种又容易犯朝廷的忌讳。从赵洵和显隆帝有限的接触他可以判断,这位皇帝陛下的心眼和针鼻一样小。
这种人若是看到让他觉得恶心的东西,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动用手中权力发动和谐神兽,第一时间将作品扑杀。
与其写个寂寞,还不如从一开始就排除掉这种可能。
红楼倒是可以一写,但哪怕是科班文科生出身的赵洵,对于红楼梦的细节也不能完全记清楚。
这个跟背诗词还不一样,毕竟红楼梦加上续写的部分那么多字数,怎么可能每个章回都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而红楼梦最精彩的部分就是文字。说白了,这部小说很吃文笔。同样一个故事,换做别人来写恐怕味道就会完全不同。
赵洵当然不认为自己的文笔会胜过曹雪芹老爷子,所以这个方案也pass了。
剩下来的...
西厢记?金瓶梅?桃花扇?
NoNoNo,哪怕大周朝民风开放,但赵洵仍然相信这几部一写出来,就会被朝廷以有伤风化为由直接封杀。
思来想去,似乎也只能写志怪小说了。
确定了大的方向,接下来就是遴选了。
赵洵前世专业对口,读过不少唐朝的志怪小说。
但是这些小说都不太出名,其中个别故事或许很吸引人,但是通篇读下来,能够明显的感觉到故事的质量参差不齐。
这要放在后世,不就是水文嘛。
赵洵摇了摇头,心中暗道不行。
这种故事集要是写出来,一定会被读者们追着骂大水怪的。
思来想去,似乎聊斋最合适。
这个小说集不管是知名度,故事完整性,质量在后世都属于绝对在线。
“嗯,就决定是你了。”
赵洵不想再浪费时间,当即决定开动。
“嗯,那么先写哪一篇呢?”
赵洵前世写过网文,知道网文界有所谓黄金三章的说法。
其实就是要在故事的一开篇就写得有吸引力,文笔什么的且不说,故事性首先得强。
这样读者才有追读下去的欲望。
当然了,网文和志怪小说还不一样。
志怪小说,比如说聊斋本质上是小说集,就是一篇篇的故事。
每个故事独立成篇,没读过也不会影响阅读其他的部分。
所以第一篇必须是整部故事集中的王炸。
一拿出来就把读者们吸引住。
赵洵仔细思考了一番,决定第一篇就写聂小倩。
受到影视剧的影响,赵洵对聂小倩这个IP情有独钟。
可以说,聂小倩和宁采臣这一对人妖殊途的苦命鸳鸯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占据了人们的内心,吸金能力绝对强。
祭出这对CP,那是想不火都难啊。
…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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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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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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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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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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