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此,石猴高登王位,将“石”字儿隐了,遂称美猴王。有诗为证,诗曰:
天地初生孕玄青,仙石胞含神龙精。
借卵化猴完大道,假他名姓配丹灵。
外合明知是猿魈,内观却道存蛟形。
历代人人皆属此,称王称圣肆豪情。
美猴王领一群猿猴、猕猴、马猴等,分派了君臣左使,朝游花果山,暮宿水帘洞,合契同情,不入飞鸟之丛,不从走兽之类,独自为王,不胜欢乐。
如此逍遥自在,恍如隔世,何期有三五百载。然岁月悠悠,红尘苦短。回过神来生涯好似梦幻。这一日,美猴王酒醒,与群猴喜宴之间,忽然忧恼,堕下泪来……
是的,自从敖青与石猴分别,转瞬又过了三五百载!
而猴子,在享乐三五百年后,终于萌发了道心。
并没有什么契机,也似无生死。只是一朝突然顿悟。
这看似古怪,却又很正常。且不说猴子本就是天生圣人,世人在生涯中,往往也大多数并没有什么所谓的生死契机,重大转折。
很可能就是某个平凡的日子,突然,就顿悟了……
只不过,对于美猴王来说,他萌发道心,得知世上唯有仙、佛、神圣三者,方能长生。可他在这一日才想起,三五百年前,自己似乎错过了一个机缘!
如果那一日,他选择请求那位龙神帝君,拜其为师,就好了!
然而,悔之晚矣……美猴王在花果山寻找良久,终究未能再找到那位龙神帝君的踪迹。他提起神来,眼中浮现出几分坚定之色,召集群猴,道:“我明日就辞汝等下山,云游海角,远涉天涯,务必访此三者,学一个不老长生,常躲过阎君之难。届时,也带汝等超脱!”
众猴迷茫地看着美猴王,但既然是大王做的决定,他们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次日,众猴果去采仙桃,摘异果,刨山药,劚黄精,芝兰香惠,瑶草奇花,般般件件,整整齐齐,摆开石凳石桌,排列仙酒仙肴,痛饮了一日。遂折些枯松,编作筏子,取个竹竿作篙,收拾些果品之类,教猴王独自登筏,尽力撑开,飘飘荡荡,径向大海波中,趁天风,漂洋远去了。
这猴王一路,虽不知方向,却也是时来运转,更何况,有敖青始终在观察着他。
东海广阔,不知何许里也。饶是每日东南风高挂,两三年间,猴王入眼却也只是一片迷蒙,海上的风景到处都是一样,如此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他才见到远处的海岸,他持篙试水,偶得浅水,弃了筏子,跳上岸来,只见海边有人捕鱼、打雁、挖蛤、淘盐,猴王见什么都好奇,便上去观看。….但海岸之处俱都是凡人,见到妖怪,一个个都大惊失色,追逐赶打,猴王只得到处逃窜,一路上吃尽苦头……
如此,一晃又不知是多少岁月。他参访仙道,无缘得遇,脚下路虽漫漫,却无尽头可言。见世人都是为名为利之徒,更无一个为身命者。正是那:
争名夺利几时休?早起迟眠不自由!
骑着驴骡思骏马,官居宰相望王侯。
只愁衣食耽劳碌,何怕阎君就取勾?
继子荫孙图富贵,更无一个肯回头!
“究竟在哪里才能访得仙佛神圣之所在,能求得长生不老,羽化成仙之方?”
这些年里,猴王学人礼、学人话,风餐露宿,初心不改。
但空耗许多年一无所获,又没遇到一个同道中人,这让猴王难免有些沮丧。
“我在海上漂流不知多久,才到东胜神洲,一路上只见到凡人与山精树怪,还被人蒙骗,抓了耍杂技……如今来到南赡部洲,也这许多年了,看来此处也是没有真正的神仙了……可现在,就算想要回去,我也回不去了!”
猴王心中浮现出伤心之色,他伏在山野一处破庙之中,心中一片灰暗。
城里,他是不敢去的。毕竟也许半夜可能会被人当成妖怪袭击,或者第二天一起来,就发现自己已经被关进笼子里了。
可是时值冬日,在山神庙中,却也瑟瑟发抖。
他叹了口气,怎样也睡不着。但就在此时,忽然眼前浮现出一道道光芒,紧接着那山神庙的神像发出光辉,一瞬猴王还以为自己看到了幻觉。
但见那光芒飞逝而出,朝外散射,一路上繁花似锦,朵朵盛开。猴王这才知道果真是仙缘,连忙追逐了上去:“神仙,神仙!”
一路飞奔,眼看那光芒即将远去,猴王嘶吼着。忽然光芒一顿,紧接着却见一个身穿青衣的少女,手持玉净瓶,捧龙珠,落在天中。
那少女相貌清秀靓丽,美艳绝伦,额头却有两个龙角。猴王大喜,忙上前拜礼:“仙子!仙子!弟子稽首了!求仙子收弟子为徒!”
……
……
南赡部洲,南华山。
山上有一座简单的茅庐。茅庐之前,栽着两棵柳树。
寒雪漫漫,树下却又两个人,身穿单衣道袍。两人对坐,桌前的酒却散发着蒸腾的热气。
“闻名已久,今日终于得见真人。”
敖青面带微笑,看向眼前的这位青年男子。
青年男子头发雪白,脸上带着几分随和,拿起酒杯轻轻喝了一口:“神光帝君客气得很,早在两千年前,我便就想见你一面了。只是,以往我太过懒散,未曾拜见而已。”
是的,眼前之人,便是道教集大成者庄周。
也是,南华真人。
敖青这次来南赡部洲,指点猴子是一方面,但拜见南华真人,也是重要的一方面。
在敖青看来,如今三界之中,除了那些圣境大神通者。还能称得上是“圣人”的,唯有两人。
一人,乃是孔丘。
另一人,便是庄周了。
而且这两个人,某种意义上还是比较像的。
他们都不是真正的大神通者——庄周或许好一些,不像孔子那样,是完完全全的凡人。但也相差不多。
乃是一个,以道入圣的大贤。
面对这样的存在,敖青不敢托大。
哪怕无论从神通法力还是道德境界来说,如今的敖青,都不在庄周之下,但他依然不敢托大。
毕竟,敖青的圣境,乃是得益于杨婵相助。但庄周,却是实实在在的自己领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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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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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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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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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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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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