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有些惊骇的看着我说道。
我这才想起来,司机是看不到鬼魂的,我刚才和那小男孩游魂玩游戏,估计是被他当成疯子了。
“没啥,提前演练一下,这样直播的时候才能有更好的效果啊。”
我笑着说道:“师傅,你可一定要为我保密啊。”
听我这么一说,司机的脸色这才缓和下来:“原来是这样啊,真是把我吓了一跳,小伙子你自己一定要注意安全啊。”
说完之后,司机便启动油门,开着公交车掉头而去,我向车后座望去,却发现那个小男孩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不见了踪影,不知道是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我并没有在意,转过身来,观察着自己的目的地。
面前是一处破旧的小区,几十栋低矮的楼房鳞次栉比,排列其中,四周的围墙早已坍塌,从外面的马路上,就能看到小区内部的情景。
这小区不知道已经荒废了多久,里面斑驳流离,杂草丛生,小区楼房中一片漆黑,看不出一点活人居住的迹象。
马路另一侧,则是一座废弃的露天煤矿,深坑中散落着许多当年工人使用的工具和机器,看着这荒芜的场景,我感到周围的一切似乎都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自己恍如置身几十年前,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小区建在距离煤矿这么近的地方,不用多说,这座小区中当年居住的,应该都是煤矿工人和他们的家属。
这么说来,金花婆婆要我寻找的甄志刚,也是当年的一位煤矿工人?
牢牢记下这条线索,随即我便跨过敞开的大门,走进了四季小区内部。
这里的民房虽然不高,大多都是五六层,但也有几十栋之多,而且所有的楼层都一片漆黑,要在这么多楼房中寻找一个只知道名字和大概身份的人,其中难度可想而知。
没有办法,朗妮和白泽他们都不在,我又不能使用马家术法,只能使用最笨的办法,一栋一栋的寻找。
打定主意之后,我便穿过小区中间的通道,打算从最后面开始往前进行寻找。
我来到最后一排楼房,抬头扫视一圈,却惊讶的发现,西北角一栋楼房的窗户中,透出了隐隐光亮。
这个房间中有人居住?
我心中一动,算出亮光的房间所谓的位置,随即便走了过去。
推开生锈的单元门,踏着漆黑的楼道走到五楼,左手边的房门上锈迹斑斑,蛛网密布,怎么看也不像是有人居住的样子。
只是按刚才灯光的方位来看,应该就是这个房间,不会有错的。
咚咚咚!
想到此处,我便伸出手来用力的敲在铁门上。
连着敲了十几下,就在我打算破门而入的时候,只听到吱的一声,铁门被徐徐打开,一个人从里面探出头来。
“你找谁啊?”
出现在我面前的,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她穿着一件老式的红毛衣,梳着马尾辫,因为长时间缺少日光照射,脸色显得十分苍白。
“那个,我想问一下,你甄志刚是住在这个小区吗?”
我赶紧展示出一番和善的笑意,笑着向那女孩问道。
“甄志刚是我父亲,你认识他?”
女孩有些狐疑的向我问道。
“额是啊,我姓程,和你父亲是工友,当年一起在煤矿干过活呢。”
我也没想到,这个女孩居然就是甄志刚的家人,便赶紧说道:“煤矿关闭之后,我们就葛各奔东西,已经很多年没联系过了,这次我出差过来路过这里,就打算来看看志刚。”
“原来是程叔叔啊,快请进!”
我刚才只是在情急之下,利用甄志刚可能是煤矿工人的身份编造了一个理由,没想到那女孩却没有丝毫怀疑,直接打开铁门,邀请我进去。
我笑了笑,走了进去,女孩随即反锁上铁门,跟了过来。
刚一进门,我就感到一股阴暗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房间里黑暗而逼仄,一看就是几十年前那种老式家属楼的标准布局。
沙发和茶几上铺了厚厚一层灰尘,完全是那种长年累月无人居住的房间才会出现的状态。
而且奇怪的是,这房间本来就十分阴暗,而且现在还不到晚上,女孩却早早的将窗帘落下来,遮住了仅有的一丝光线。
若不是开着白炽灯,这房间简直如同一片幽深的洞窟一般,暗无天日。
“高叔叔,快坐啊。”
看到我一直站在地上徘徊,女孩便热情的说道。
我点点头坐了下来,随即问道:“对了,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我叫甄丽华,你叫我小华就行了。”
女孩带着一丝腼腆的笑容说道。
“好的,小华啊,这里就你自己住吗,你爸妈呢?”
我接着问道。
“爸爸妈妈都去外地做生意了,现在这里只有我自己居住。”
小华垂下了头,有些忧伤的说道:“煤矿关闭之后,爸爸便和妈妈一起商量着去南方经商了,我当时在上学,便没有一起去。”
我又问道:“我看你们这小区早已荒废了,四周连个菜市场都没有,你平时怎么做饭啊?”
“我平时都是坐车去外面商场,一次买够一个月的粮食,至于其他方面我也没有什么需求,所以自己住在这里感觉还是挺好的。”
小华面色带着一丝潮红,笑着说道。
“那你的生活来源……”
“爸爸每个月都会给我寄一笔钱当生活费,他们还会按时给我写信呢,我这就拿给你看。”
说到父亲,小华忽然兴奋起来,飞快的跑进了卧室里,没一会就拿着一沓厚厚的信纸走了出来。
“高叔叔,你看啊,这是爸爸妈妈写给我的信,他们一直都十分关心我呢,我念给你听好不好?”
小华一脸期待的望着我道。
我不置可否的点点头,没有说话。
小华当即将信纸放在茶几上,坐在我旁边念了起来。
“小华,记得吃早饭,你胃不好,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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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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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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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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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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