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很清楚,只有实力足够强大才能应对未来的挑战。
玉帝和如来可都是准圣级别的强者,以现在剩余的两百年时间,高明无论怎么修炼都不可能赶上他们的修为,这一点高明心知肚明,不过高明还是希望即便他战胜不了玉帝和如来,但最起码也要做到能从玉帝和如来手下逃脱才行。
一旦等高明突破到太乙金仙,再配合八九玄功以及诸多法宝的配合,高明觉得他还是很有希望能从如来和玉帝手上逃脱的。
同时在正式闭关之前,高明发现李元霸他们已经相继突破到玄仙境界,而其余人族强者也有了不同层次的突破。
于是高明立刻花费仙气精华将他们的境界都拉高了一层,达到当前境界的巅峰。
这一次高明花费的仙气精华显然比上一次要多得多,足足花费了将近一百亿仙气精华,消耗了高明仙气精华总量的十分之一左右。
随着人族强者境界的提升,高明能预料到未来所需的仙气精华将会越来越多,他现在剩下的九百多亿仙气精华迟早也会有用完的一天,不过高明对此并不感到着急,至少他现在的仙气精华数量还是充足的。
在抛除所有杂念之后,高明便再一次进入苦修之中。
而另一边,被天庭和灵山贬下凡间的四人也正在经历着种种劫难。
其中最惨的就要数金蝉子了,金蝉子在被贬下凡之后就沦为了一介凡人,根本没有任何修为。
但是他心中向佛的理念并没有丝毫改变,从一出生开始他便表现出了出色的慧根,成为了当地有名的僧人。
不过金蝉子并不满足于现状,在他看来,大明德国各大寺院之中所推行的佛法只能称得上是小乘佛法,真正的大乘佛法只有在西方大雷音寺中才能求得。
在执念的推动下,金蝉子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在大明德国取得的一切成就,毅然决定踏上西行之路。
于是金蝉子便以凡人之躯无怨无悔地踏上了取经之路,途中经历了重重磨难,可最终还是折在了流沙河。
流沙河中的妖怪正是被玉帝贬下凡间的卷帘大将,而现在的他被称为沙和尚。
沙和尚身长丈二,臂阔三停,脸如蓝靛,口似血盆,眼光闪灼,牙齿排钉。青不青,黑不黑,晦气色脸;长不长,短不短,赤脚筋躯。眼光闪烁,好似灶底双灯;口角丫叉,就如屠家火钵。獠牙撑剑刃,红发乱蓬松。一声叱咤如雷吼,两脚奔波似滚风。
金蝉子刚碰上从流沙河底升上来的沙和尚就被沙和尚那凶神恶煞的长相给吓了一跳。
而沙和尚也不啰嗦,一上来就将想要渡河的金蝉子给吞了个干净,只吐出一个骷髅头,被他做成佛珠悬挂在了脖子上。
二十年后,金蝉子转世再次长大成人,这一世的金蝉子依旧是一个佛门中人,同样对佛法有着至高的追求,而他也如上一世的金蝉子一样踏上了取经之路。
可这一世的他却依旧没能过得了流沙河,同样被沙和尚给吃了,只不过与之前不同的是沙和尚脖子上的骷髅多出了一颗。
这样的事一直循环了九次,金蝉子转世每一次都会死在沙和尚手中,被沙和尚给活生生吃了,简直死得不要太惨。
而沙和尚的日子也不好过,在被贬下凡间之后沙和尚就一直在这流沙河之中做起了妖怪,凡是想要渡过流沙河的人绝大多数都进了沙和尚的肚子。
没办法,由于玉帝并没有彻底刚过沙和尚,沙和尚时常会受到万剑穿心之苦,这种痛苦即便是天庭中的一些大神也无法忍受,更何况他这个小仙了。
别看卷帘大将被称作大将,其实他的身份就相当于玉帝身边的侍卫而已,虽然离玉帝很近,但官职却不高。
而沙和尚的实力也不是很强,只有玄仙境界的修为而已,他又如何能忍受万剑穿心的痛苦?
这样的痛苦虽然不能直接要了他的命,可也会时刻折磨着他的肉身和神魂,每一次经受万剑穿心之苦后,沙和尚都会变得虚弱无比。
也只有在这样的状态下他才需要吃人来补充自己的损耗。
同时也正是因为金蝉子每次经过流沙河的时候沙和尚都正处于虚弱状态,所以才会每一次都命丧沙和尚之口。
到最后金蝉子的九次转世都死在了沙和尚手上,而沙和尚脖子上也多出了九颗骷髅头。
天蓬元帅被打落凡间之后就成了一头猪,好在玉帝并没有清除天蓬元帅的记忆。
靠着自身的记忆,天蓬元帅经过一段时间的苦修之后终于有所成就,成为了一个猪妖,自此他便自称猪刚鬣。
后来猪刚鬣更是被一个叫卵二姐的兔子精看中,招他上门做了云栈洞的女婿。
这猪刚鬣明明是个猪胎,结果却艳福不浅,被一只女妖相中,从此过上了一段时间逍遥快活的日子。
而敖烈则是被贬到了鹰愁涧,时常以飞鸟走兽为食,过着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
只因鹰愁涧之中水光清澈,如同明镜,飞鸟从鹰愁涧上飞过看到水中的倒影往往会以为是自己的同类,于是就向水面飞去,结果却溺死在水中,鹰愁涧也正是由此得名。
时间久了,飞禽走兽都得知了鹰愁涧的危险性,从这里经过的飞禽走兽自然也就少了,因此敖烈时常会因为没有食物而挨饿。
至于鹰愁涧之中的鱼虾就更是少得可怜了,这正印证了水至清则无鱼这句话。
妖族的身体不同于人族,人族的体型相对于妖族而言本就小了许多,其消耗的能量自然也就很少,修炼到仙人境界甚至只需要吸收天地仙气就能满足自身的消耗。
而妖族却并非如此,妖族的体型往往比较巨大,因此光靠吸收仙气根本无法满足身体的需要。
也正是因为这样往往妖族都需要通过外界的养分来补充自身的养分,这便是很多妖族喜欢吃人的原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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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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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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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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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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