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阮甜(女)荆野(男)>第110章 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跑不掉
  那个之前通过画像师沈康画出来的男人,找到了。

  荆野眸色微沉,身躯往后一靠,不再看桌上的文件。

  目光阴鸷地盯着桌上的某一点,听着纪羽的报告。

  “王通山,北城本地人,46岁,未婚。”

  王通山是北城郊区人,混迹市井,没什么正经工作,打散工过活,整天最喜欢干的事就是吹牛。

  幻想着自己要是发财了要怎么做生意,钱滚钱。

  去年他户口所在地那一片区域搞拆迁,得了拆迁款,倒是真的一下子让他变得有钱起来。

  而且狗屎运要来,拦都拦不住。

  年底的时候买彩票,又让他中了大奖。

  这回人是真的神气起来,像模像样地开了两家公司,把自己打扮得人模狗样。

  但内里是中空草包,有钱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开了公司之后,手脚依旧不干净,黄和赌都没落下。

  荆野盯着桌上那一沓资料里,大腹便便的中年男人。

  眼底冷若冰霜,“和阮德元的公司有联系吗?”

  纪羽,“有,但是关系不大,最近刚刚搭上线,还没正经做成生意。”

  阮德元的公司是当初他和阮甜母亲白手起家打拼来的,即使是现在,表面上也依旧保持着不错的运转。

  是正经做生意的公司。

  但王通山的公司是皮包公司,项目虚虚假假。

  阮德元见没有油水可榨,原本早就放弃他这条线。

  “不过王通山手里有钱是真的,秦丽华私底下又和他有不少联系。”

  王通山不是做生意的料,但唯利是图是他的本性。

  生意都做不成了,秦丽华和他还能有什么联系?

  无非是将主意打到阮甜头上。

  荆野开口的声音冷得彻骨,“阮德元和王通山的公司,该留的东西留好。”

  “盯紧王通山和秦丽华。”

  纪羽微微颔首,“好。”

  又开口道,“秦才宏前段时间在酒吧喝多了的时候,和狐朋狗友吐槽过,他想碰家里的继妹,但他妈不让。”

  这个继妹是谁,一目了然。

  纪羽偷偷瞄了眼荆野森然狠戾的面色,咽了下口水,继续说道,“他说他妈想留着这个继妹,卖个好价钱。”

  阮甜高二时,秦才宏曾趁着家里没人,偷偷拿了钥匙潜进洗手间。

  当时阮甜正要洗澡,刚脱了外套,一转身就看到秦才宏站在她面前,笑得一脸yin荡下流。

  她吓得脸色苍白浑身发抖,把洗手间里能砸的东西几乎都砸了。

  在她快要绝望的时候,秦丽华正好回来。

  冲进洗手间里一把将精/虫上脑的秦才宏揪出来。

  阮甜这才逃过一劫,也因为这件事,她对秦丽华本人没有那么抵触。

  但她不知道的是,秦丽华把秦才宏拖进房间后,说了什么话。

  她压低了声音怒斥,“这小贱人要留着之后卖个好价钱的,你给我消停点。”

  “想找女人去外边找,别碰她。”

  秦才宏被打断,满脸不爽,但因为来人是他妈,他不敢明着发脾气。

  却仍是不甘心地顶了句嘴,“那现在卖不也行,干嘛还得留着以后。”

  秦丽华瞪了他一眼,“你懂个屁!”

  “等她混了个大学文凭再卖,价钱还能更高。”

  那些脑满肥肠的猥琐有钱人,最喜欢这种没开苞,清纯的大学生。

  秦才宏自己每天泡吧泡妞、混吃等死,钱都从秦丽华和阮德元那里来。

  听到这话,悻悻然住嘴。

  秦丽华太知道这个儿子的鬼德行,在他肩上狠狠拍了下,厉声道,“总之!你不能碰她。”

  “今天这样的事,别再让我发现第二次。”

  秦才宏不爽,却也不敢再说什么。

  这事之后,秦丽华给了他一笔钱。

  他日日混迹于销金窟,好歹算是歇了对阮甜的心思。

  秦丽华要维持自己良善后母的形象,安慰了阮甜几次。

  阮甜当时也才16岁,被哄骗着,压根没想起来这事应该报警。

  而和秦丽华相比,阮德元反而像是个后爹,天天不给她好脸色看。

  荆野听纪羽说完,眸中阴寒得没有半点温度。

  说话的声音犹如地狱来的撒旦,凶戾阴鸷,“给他在酒吧里搭搭线。”

  他没有直说,但纪羽却听得心惊胆战。

  默默给秦才宏点了根蜡。

  北城酒吧里蛇龙混杂,多的是秦才宏不能惹的人。

  平日里清醒着他倒是有点自知之明,但酒精是个好东西。

  喝上头了,勾搭了不该勾搭的人。

  到时自会有其他人迫不及待收拾他。

  荆野想要悄无声息地处理这些人,多的是各种各样的方法,还能避免被溅一身血。

  纪羽深知阮甜是荆野的逆鳞。

  阮家这些人,包括那个王通山,有一个算一个,全都跑不掉。

  *

  因为元旦时请了几天假,回来之后,鹿茶的兼职工作,阮甜不敢懈怠。

  不过冯松时常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阮甜心底疑惑,却也没太在意,只当他是对于她元旦请假的事,心里不太舒服。

  毕竟那几天店里比较忙,估计他和周韵两人很累。

  周六晚上。

  店里只有阮甜和冯松。

  已经快9点,堂食没什么客人。

  阮甜看了下时间,荆野应该差不多也快到了。

  她和冯松打了声招呼,进了里间摘围裙和帽子。

  但她前脚刚进去,外头就响起一阵吵闹声,夹杂着什么东西敲在桌面上的声音。

  阮甜眉心一跳,挨在门边,仔细听外头的动静。

  冯松看到来人时,脸色倏地变得难看,唇色惨白。

  “刘哥,不...不是说好了吗,钱我过几天会还的。”

  被称作刘哥的男人染着一头黄毛,嘴里叼着根烟。

  身后跟了两个小弟,手里拿着钢管,“砰砰砰”敲在桌面上。

  威胁的意味明显。

  刘哥今晚在别的地方吃了瘪,不爽得很,过来纯粹就是想找冯松麻烦。

  二话不说开始打砸。

  阮甜隔着门板也能听到外头的动静,吓得身子微抖。

  躲在里间,颤颤巍巍地报警。

  挂断电话后,她惊魂未定,正要给荆野打电话,外头倏地响起一声惨叫。

  “啊!”

  阮甜脑子混成一片,以为这是冯松的惨叫声,想也没想,直接拉开门冲了出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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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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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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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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