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远的,庆太妃就看见前方的君羽墨,扯开嗓子就是大声喊道。
这熟悉的声音,惊得君羽墨差点一个不备,就从树枝上掉落下去!
稳住身形,君羽墨冷峻的容颜,双眸寒霜。
眸光凝聚在狼狈追赶上来的庆太妃脸上,还有她身边的丫鬟和自己的侍卫身上时,犹如寒潭雾气笼罩。
直接一个眼神,越过了庆太妃,落在了墨其脸上。
“主子......”
“别怪人家墨其,你母妃我有什么本事儿,你还不知道?
难道你以为墨其敢动本太妃丝毫?”
墨其嘴角一抖,君羽墨无奈蹙眉,就将视线收回,落在庆太妃的脸上。
“你若真是闲得无聊,可以像之前那般,乔装出去闯荡江湖。
反正你的功夫,还有你身边的能人。
本王倒是放心你得很。”
“哎呀!
原来你什么都知道啊?!”
庆太妃嘿嘿一笑,就凑近了自己儿子几分,一脸的古灵精。
君羽墨冷哼。
“拽什么拽?
为娘还不了解你的性子?
不就是嘴硬心软吗?你怎会不担心为娘呢?
为娘知道,你是故意说那种气话的。
哎,放心好了。
为娘绝不会给你添麻烦,也不打扰你们两口子恩爱甜蜜。
为娘就是心急,想要看看是什么样的女子,能将吾儿勾得神魂颠倒的。”
“为娘?”
听着庆太妃连自称都给改了,君羽墨嘴角微颤,忍不住头疼的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啊!对啊!
出来后,我就是你的娘了,没有什么母妃。
嘿嘿,这点江湖意识,为娘比你还清楚。
放心吧,为娘绝对不给你惹麻烦!”
事已至此,君羽墨还能如何?
他这母妃就是如此性子,一辈子都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罢了,就当尽尽孝道,带她去玩玩好了。
正好,等她看到自己的那些孙子孙女们,大概也没时间来打扰自己和朝歌的。
朝语被掳走的事情,朝歌将所有人瞒着。
毕竟就算跟他们说了,他们也只有干着急,也想不到什么更好的法子来解决。
烈日高照,朝歌想着春季时,让庄子种下的西瓜,大概也是熟了。
这没有空调的古代,实在有些忍受不住这种炎热,她便是打算去庄子上转转,正好看看那西瓜长势如何。
可以的话,摘上几个回来,再让人送几个回村子,大伯二伯他们都能尝尝。
今年的西瓜不多,就大概半亩地的瓜苗。
当时这西瓜种子,还是朝歌从系统中开奖给开出来的。
得知西瓜在这沧澜朝还挺珍贵的,一般也只有王孙贵族才能吃得上,朝歌毫不迟疑,就将这些西瓜全部种在了庄子里。
虽然她空间里也能种,并且种出来的口感肯定会更好。
但种在空间的话,以后就不能名正言顺的拿出来大量变现了。
西瓜属于容易高产的瓜果,一般情况下,一亩地产出四五千金,完全不在话下。
在现代,还有农药化肥和各种高科技的情况下,一亩地产出万斤都是很容易的。
若是在现代的话,这些瓜大概还得提前一个月熟。
而这六七月的天,陆陆续续的西瓜也熟了,长势喜人不说,个头比自己预料中的还是大了不少。
这批西瓜,她打算自家人吃一些,然后就放在两个店铺里售卖。
就算县城有钱人偶尔吃上两三个不心疼,但送人的话,肯定会更舍得。
自然,这西瓜的价格,就不会太低了。
马车行驶在回城的路上,车上还有一些朝歌亲自挑选回去的西瓜。
因为云朝语的事情,她的心情也不太好。
本以为暗三传信给君羽墨后,很快就会收到君羽墨回信的,谁知这五六天过去了,君羽墨的书信还没来一封。
“啊!救命啊!
救命啊!
你们这些登徒浪子,别靠近我!”
就在朝歌靠在马车上,闭目养神之际时。
忽的被外面女人的惊呼声惊醒,蹙眉睁开了眼,马车同时,也在这个时候忽然停了下来。
驾着马车的暗三,看着被几个地痞围在中间的女人,越看越是眼熟,越看越是熟悉。
他没忍住,下意识的抬手,还揉了揉眼睛,以为自己是眼花时,就见那女人忽然转过头,朝着他眨眼睛!
“太妃!”
暗三一个惊悚,急忙一个轻功就冲了上去!
三下五除二,几脚就将几个地痞给解决了。
朝歌一出来,就见不远处,几个地痞模样的男子,落荒而逃。
“嘘,不准叫我太妃。”
庆太妃拉着暗三,就是压低了声音警告道。
看着自家太妃这一身普通妇人的装扮,暗三嘴角一抖!
“老夫人,你,你怎么来了?”
“看儿媳呀!”
“黑老三,怎么回事儿?”
朝歌看着已经打跑的地痞,暗三还没回来,不由一阵疑惑的喊道。
这一声黑老三,差点没让庆太妃绷住,直接狂笑出声!
可一想到自己现在的身份,她把笑意憋了回去。
“黑老三,你怎么在这?!”
忽的,庆太妃拔高了声音,就是装着一副惊讶的样子,看向暗三。
马车上的朝歌,看着这一幕,更是疑惑了?
直接跳下了马车,就朝着两人走去。
“你们认识?”
看着走近的朝歌,庆太妃一双美眸,忍不住的,就将朝歌上下打量了一遍。
越看,越是欢喜。
越看,越是喜欢!
“哎呀,你该不会就是我那素未谋面的儿媳吧?”
朝歌!
本想在朝歌回城的路上,上演一处让儿媳搭救自己的戏码,如此,他们婆媳间就能来一段难忘的邂逅了。
可谁知,暗三出手比自家儿媳还快。
索性,庆太妃也不装了,反正回头立马也是要相认的。
朝歌瞪大了眼睛,看了看一身普通妇人打扮的庆太妃,又是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看暗三。
暗三嘴角一抖,对着朝歌就是点了点头。
朝歌这内心!
“哎呀,孩子你别拘谨。
虽说自古以来,婆媳是天敌。
但就我那傻儿子,能找到媳妇儿,我都觉得已经烧高香了。
我怎敢欺负你呀?
你放心,我定将你当女儿疼的!
走,带我回你家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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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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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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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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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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