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上眼睛,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些什么。
立马坐起来,她忘了系统,今天去学校它就没跟着了,之后就没见过,这是跑哪去了。
查看一下小面板,距离不远,就在余家。
余珍有些疑惑,既然在余家怎么没见它出来晃荡。
算了,不想了,好晚了,还是睡觉吧,明天再去找它。
第二天,余珍起来刷牙洗脸梳头发,又换了身衣服,不过是居家衣服,没换校服。
都不用去学校,当然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余珍下楼的时候,就看到余妈一个人。
“妈,我爸呢?”
余妈看了眼余珍:“早上接了个电话,说公司有事,饭都没吃就出门了。”
“今天早上就你和我一起吃早餐,来尝尝吧,李婶今天早上做了鲜肉包、油条、豆浆、胡辣汤、还有煎鸡蛋,想吃什么自己拿。”
余珍坐下来,舀了碗胡辣汤,夹了个包子。
包子的馅挺好吃的,包子小小一个,两口吃完。
“妈,李婶哪里找来的,手艺真好。”
余妈回忆了一下:“李婶来的很早,我还没嫁给你爸,她就在了,到现在快三十年了。”
“李婶花了很多时间去学的,哪能不好,就是现在偶尔也会去报名学做菜。”
余珍点头,在余家只要把分内事做好,空余时间做什么都无所谓。
而李婶只管家里吃的,打扫卫生什么的,由其他人去做。
喝一口胡辣汤,味道真好,这手艺可以和御厨相提并论了。
看了看油条和煎鸡蛋,余珍都夹了一些尝尝。
吃完又喝了半杯豆浆,肚子填的满满的。
“妈,你今天出门吗?”
余妈昨天听到女儿要奋发向上的话,决定今天不出门了,就在家看着女儿。
以前定好的邀约,今天起来她都发消息过去说不去了。
“今天不出门,就在家待着,怎么想你妈出门留你一个人在家?”
余珍摇头:“没有,我就问问。”
余妈觉得女儿心虚,今天不想看书了。
“早餐都吃完了,你是不是该去看书了?”
余珍点头:“是该去看书了,那我回自己房间了。”
余妈看着女儿上楼,打个电话让美容院的人下午过来给自己做保养。
余珍回屋以后,找到以前的课本,现在的学业也需要进步。
争取早点掌握自己该学的东西,现在努力了,说不定哪个世界就可以轻松一点。
于是埋头苦读,中途余妈悄悄来看了一眼,女儿好像真的在艰苦奋斗。
也没打扰,送了些水果就离开了。
等快到了饭点,余珍在院子里转转,放松一下眼睛。
想起系统,又按照小面板的指示往前走。
看着眼前的小白狗,她知道这是系统。
这只小白狗是余妈养的,还有个名字叫茉莉,偶尔会带出去溜溜弯,算是比较爱惜吧。
“宿主,我要吃肉,不要吃狗粮,狗粮太难吃了,这个世界怎么会有狗粮这种东西。”
“昨天一天,我都没吃到好吃的,已经饿了一天,你得帮我。”
“我可是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好吃的,不吃到我不甘心。”
余妈来找女儿去吃饭,就看到以前乖巧听话的茉莉冲女儿不停的叫唤,于是走过去抱起地上的茉莉。
“你叫什么,昨天一天不吃东西,现在还冲阿珍乱叫,看来要带你去看兽医。”
“阿珍,李婶做好饭了,快过去吃饭,不用等你爸,他今天中午不回来吃。”
余珍点头:“妈,它既然不吃东西,不如给块骨头给它啃,狗不是爱咬骨头吗。”
余妈看了看茉莉,想到昨天一天没吃狗粮,就同意了。
系统不愿意了:“宿主,你让我吃骨头,我不要,我要吃肉。”
余珍在脑海里回道:“别叫唤了,说不定等会给你吃的就是带肉的排骨。”
系统听到这话,立马停止叫唤,乖乖待在余妈怀里没动。
到了餐厅,余妈放下茉莉去洗了个手回来吃饭。
就看到女儿给茉莉一块红烧排骨,茉莉还吃的精精有味,一点都没有昨天不愿意吃狗粮的样子。
“阿珍,它怎么吃了,不像没胃口的样子,那昨天怎么没吃狗粮。”
“红烧排骨放了好多配料,茉莉吃了没什么问题吗?”
余珍抬头看着余妈:“妈不是说茉莉不愿意吃狗粮,我就试试它吃不吃排骨,你看它吃了,说明它没毛病,就是不想吃狗粮。”
“没事的,茉莉健康的很,妈今天不是都在家吗,它要是有什么事,就带它去看兽医呗。”
余妈点点头,看女儿还没动过的饭。
“你也吃饭吧,不然肚子该饿了。”
余珍低头吃饭,看余妈偶尔给系统扔一块红烧排骨,又伸手给自己夹了一块排骨,味道不错,不能全给系统吃了。
等余妈准备再给茉莉一块红烧排骨的时候,盘子里的排骨已经没有了。
低头看了看茉莉,好像吃了很多红烧排骨了,身体那么小,应该吃饱了吧。
于是没再管茉莉,专心吃自己的饭。
系统等了一会,也不见有吃的,又开始叫唤。
余妈看了一眼茉莉:“你又怎么了?”
余珍抬头:“应该是没吃饱。”
余妈皱眉,吃的不少了,怎么会没吃饱。
“应该是别的原因,茉莉吃很多了,不能再吃了。”
余珍看了一眼系统,表示爱莫能助,然后接着吃自己的饭。
系统立马变得焉哒哒的,自己不应该选择当宿主妈的宠物,应该当宿主的宠物。
昨天就不该眼馋吃的,不然还能让宿主给自己找个威武一些的身体,还能让自己多吃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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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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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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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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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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