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重的石门上面雕刻着一朵朵精致的彼岸花,活灵活现的仿若能勾魂摄魄一般。
彼岸花的花瓣颜色呈血红色,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们感觉那花瓣就像有了生命力摇曳生姿,肆意盛开。
妖艳的花朵儿开得热情,让他们不由得深陷其中,险些迷失了自己,大家都震惊地转头看向阎王,从未想过能有贵人相助从鬼门里直接入地府的一天。
他们生活得那个年代对封建迷信打击力度非常严,没有人信神信鬼,但家里的老人长辈却是非常虔诚的,只是大家都悄悄地偷偷祭拜。
以前只是听说过有鬼差在人死后去接魂魄,从未听说过有谁能开鬼门入地府的,他们也算是大开眼界了。
“走吧”
阎王大掌一挥,只见上万个英魂井然有序地朝着鬼门内飘去,速度非常快。
许开河牢牢地牵着一个老太太的手走在最后,张元士尽管猜出了对方的身份,还是有点不适应这对夫妻组合,外貌差距太大了,不知情的人见了还以为是母子俩呢。
“入了地府就好好生活,等着投胎,你们夫妻还要在下面生活不知道多少年,我便把你夫人的模样恢复到年轻的时候,免得下去被那些好事的鬼魂非议。”
不止是张元士看着不适应,阎王这个有洁癖又龟毛的人看着更别扭,为了不让他们夫妻带坏他地府的鬼,帮她恢复年轻时的模样未尝不可。
“多谢大人,我们夫妻对阎王大人的成全之心不胜感激。”
“谢谢大人,谢谢。”
夫妻两个激动地又是一番感谢,阎王没再回应,只是将胳膊轻轻一抬,王春香的模样突然一变,满脸的褶皱消失得无影无踪,看起来年轻了好几十岁。
“嗯,这样看起来就舒服多了,去吧。”
阎王帮王春香恢复年轻时的容貌也是有私心的,他见不得这种辣眼睛的画面,影响心情。
事情全部都处理完了,阎王又转过头看着张元士,“今日之事莫要跟外人提起,现在阳间的人已经不再相信我们的存在了,你说出去也只会给自己招惹口舌是非罢了。”
“是,大人,我保证谁都不告诉,就是我这小徒儿......”
张元士看着睁着机灵的大眼睛窝在阎王怀里不肯下来的小徒儿,心里无奈地叹了口气。
别看这个小玩意儿才两岁,懂得可不少,心智更是甩了同龄人一大截,他是万万不信这小玩意儿什么都不懂的,这个娃儿最擅长扮猪吃老虎。
小小年纪,光长心眼子不长肉,那心眼儿多得都快赶上筛子了。
“无妨,她没关系,等长大点如果还记得今日之事想说便说吧,我不在意的。”
阎王宠溺的看了趴在怀里的七七一眼,心都快偏到咯吱窝里去啦。
张元士:......
“我也要回去了,以后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召唤阴差,也可以让七七开鬼门下去求助。”
阎王把七七送到张元士怀里,临走前又看了她一眼,直接原地消失,半空中的两扇巨大的石门蓦地消失不见。
太阳在东方冉冉升起,一缕缕光束洒落下来,将整个大地笼罩在阳光里,张元士抱着七七捡起地上的宝物朝着山的那头走去。
他的身上笼罩在金色的光柱里,与阳光格外不同的是光束特别闪亮,发着金灿灿的光芒,感觉整个身体都舒服轻松起来。
“师父,你怎么了,发了好长时间的呆啦,没事吧。”
七七本来已经走出去很远,发现师父仍然愣在原地一脸怔愣的模样,不知道又神游到哪里去啦,赶紧返回去把他的魂魄叫回来。
“呃......没什么,就是想到了我们之前在山谷遇到很多战士的事,不知道你可还有印象。”
“是不是阎王哥哥送我小葫芦那次,还有好多发着金光的阴魂。”
“你竟然真记得,我还以为你早就忘记了呢。”
张元士一言难尽地看着小爱徒天真可爱的模样,知道这都是假象,世上比她聪明的没多少。
“当然记得啦,呀!我的小葫芦不知道扔哪儿去啦。”
七七说完突然想到跟阎王第一次见面送给自己的那个葫芦已经很长时间没见过了,真是大意。
“......别找了,在我这儿。”
张元士不舍得从破布兜里把那个小葫芦拿出来,之前说帮小爱徒收着,后来没想到小爱徒忘了,他也就没再提过这茬。
尽管不知道这个小葫芦的用处,但阎王大人给的能有差的东西吗,所以,他就想偷偷闷下,等百年以后再还给小爱徒。
都怪他嘴贱,千不该万不该提那茬事,张元士恨不能扇自己一个耳光。
七七伸手去拿小葫芦发现拽不动,抬头看了一眼师父恋恋不舍的眼神,小手使劲一拽直接给抢了回来。
张元士心疼呀,又不敢多说,只能咬咬牙安慰自己本来就是小爱徒的,几十年后也是她的,自己发现不了小葫芦的作用说不准小徒儿能发现。
于是,在医院人来人往的大厅里,七七笑容灿烂地走在前头,张元士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师徒俩两个极端的表情逗笑了大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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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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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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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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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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