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左瞧右看就是感觉这个骨笛不一般,但不知道到底不一般在哪儿。
老太爷见小重孙孙对自己赠送的见面礼爱不释手,知道小家伙这是对礼物非常满意,心里也满足地随之笑起来。
他年轻的时候也是走过南闯过北的人,要说多见多识广倒也算不上,辨别宝物的能力还是有点的,这只骨笛不是普通的笛子。
当年这只骨笛能到自己手中实属意料之外,在一次出远门的半途中遇到两伙人为了这只骨笛争得你死我活,两方人马实力差不多,为了争抢它均使出了杀招,招招毙命。
他也是无意间路过,看两伙人在厮杀吓得赶紧躲在一块巨石后,想等双方打完离开以后再走,不然自己也得受牵连。
从上午等到中午,两方人马损失惨重却还是不肯收手,一直到晚上天几乎全黑下来的时候,终于没了动静。
他以为有一方终于获胜了才没再打下去,没想到悄悄探出头去一看所有的人都倒在了血泊里,竟是都死光了。
老太爷年轻的时候胆子不小,又等了一段时间发现地上的人全都不再动弹以后,悄悄地从巨石后面探出头,走到那两伙人厮杀的地方。
他听见两方人马厮杀的时候说过的话,是为了争抢一个骨笛,那骨笛不是凡品,是从一个古墓里偷出来的。
那两伙人本来是同一伙盗墓贼,盗过很多古墓,后来因为分赃不均渐渐出现隔阂,一分为二。
骨笛的出现让两方人马彻底撕破脸,为了争抢骨笛互相残杀起来。
最后两方人马十几个人谁也没得到那个骨笛,还搭进去了宝贵的生命,被大胆的老太爷去翻看现场的时候捡走了。
那两伙人临到死都不知道他们心心念念的骨笛竟然会被一个陌生人毫不费吹灰之力就给捡走了。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古人诚不欺我。
老太爷得到骨笛以后也不敢露出来让外人知道,怕引来杀身之祸。
为了保险起见,从那以后他就结束了在外面漂泊流浪的日子,回到了出生的小渔村江家屯,老老实实地过起了渔民的生活。
老太爷人勤奋耐劳,为了赚钱去码头扛货,也跟人出过海打过渔,出了不少力。
年轻时候不注意爱惜自己的身体,到老了落下一身的病根,阴天下雨的时候更是疼痛难耐,不得已在七十岁的时候才慢慢清闲下来。
这支骨笛老太爷谁都没告诉,本来想当传家宝传给自己的子孙后代,但没想到妻儿意外去世,他也无心再娶,就珍藏起来。
老太爷心里一直藏着一件事儿,这些年他怀疑妻儿被害的原因可能就是因为这支骨笛。
因为当年他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被翻箱倒柜扒了个底儿朝天,但是钱一分没少,连给老婆买的金饰都一件没丢全在家里。
那些人肯定是在找什么东西却没找到,他这辈子唯一能遭人惦记的东西也就只有这把骨笛。
当年捡到它的时候就知道这东西宝贵但不好暴露,容易遭人惦记。
经过深思熟虑以后,他选了个深夜在自家后院的鸡窝下面挖了个足足有五六米深的洞,将骨笛深埋于地下,除了他谁都不知道这件事,所以没人找到。
这件骨笛他原本是打算就那样深埋于地下,随之消失于这世间。
后来小侄子也就是江家老爷子从京城打电话过来说有个大师算出来江家会有女孩诞生,还是天女投凡胎。
原本江家老爷子是当个笑话讲给老太爷听,为了让他高兴,没想到老太爷记在了心里。
他年轻的时候就听说过了凡大师的大名,知道对方是个得道高僧,但是没人知道他的实际年龄,只知道此人非常厉害。
老太爷拐着弯儿地悄悄打听到江家老爷子口中的了凡大师就是自己听过的那个大师,尤其是后来江家真的有女孩儿降生,老太爷就更加信服了。
老太爷没想到小重孙孙的来历竟然如此不凡,也唯有小重孙孙才能护得住那支骨笛,于是那支他打算深埋于地下的骨笛也被挖了出来重现于世。
现在小重孙孙终于找回来了,他也算完成任务,将骨笛交到小重孙孙手上,他放心。
七七看着太爷爷一脸如释重负的模样,有点不解。
她见过不少宝贝,这支骨笛肯定能算得上宝物,但老太爷的表情怎么像烫手山芋般嫌弃,该不会太爷爷不知道这是个宝物吧。
阎王跟随江辰枫在后面小院子里吸收了一下新鲜空气才回到屋子里,一进屋他就看见老太爷将一支通体白润还散发着五彩之光的笛子递到七七手上。
他突然想到一种可能,漆黑深邃的眼睛里掀起惊涛骇浪。
阎王忘记收敛自己,看向骨笛的目光过于炙热,连老太爷都察觉到了,一脸警惕地看向他,就像看什么十恶不赦企图夺人财宝的大坏人一样。
他有点尴尬的伸手摸了摸鼻子,又恢复原先那副淡漠疏离的高冷模样。
江辰枫将阎王的异样尽收眼底,心里暗暗吐槽阎王大人也会装腔作势啊,不过迫于对方的威压,不敢说出来只是暗暗吐槽几句而已。
七七对阎王是没有任何防备之心的,毕竟地府的好东西比她多太多了,阎王哥哥根本看不上自己这点宝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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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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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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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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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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