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吾与男主孰病娇>第77章 再见陆丹青
  傅星离和任迟迟两人离开后,这偌大的宫殿竟然显得有几分空旷。

  林雨散卸了一身气势,手肘撑在案几上,揉了揉眉心,

  心情有些复杂。

  半晌,林雨散另一只手朝后挥了挥,道:“莲,你去把承德叫进来。”

  宫殿大门再次被打开。

  承德公公踏入宫殿,弯腰恭敬询问道:“皇上叫奴才,是有什么吩咐?”

  “你是兄长最亲近的人,我想问问,兄长对任迟迟,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林雨散自称是“我”,显然并不把自己放在皇帝的位置上。

  承德迟疑半晌,才回答道:“前皇……对任昭仪确实是喜爱的。”

  在承德略带苦涩的叙述中,原本随着该花重锦一同入土的故事被缓缓打开。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

  他跟着皇上微服出宫,遇到了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并且很明显,那个小乞丐在被其他乞丐追着打。

  承德知道,即使在民间,乞丐们也有自己的团伙和组织,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地盘,

  甚至某些乞丐的组织在江湖上有一席之地。

  但很明显这几个人都是小喽啰,

  如果他们识趣的话,绕着皇上走,或许还能捡回一条命。

  可那小乞丐却突然不怕死的扑向皇上,一把抱住皇上的腿。

  “哥哥!救我!”

  那声音怯生生的,却像是黄莺的啼唱,悦耳动听。

  承德却屏住呼吸,

  小乞丐脏极了,衣裳单薄勉强能蔽体,一双脚却裸露在外,

  满身脏污,也掩盖不了她被冻得红肿的皮肤。

  丑,

  怎么看怎么丑。

  皇上爱干净,承德已经可以想象得到这个小乞丐是怎么被皇上扭断脖子。

  但皇上没有。

  皇上把那个小乞丐带回了宫里。

  这一路上,承德想了许久,也没想明白。

  后来小乞丐被带回了后宫,在众人的反对声中,封任迟迟为昭仪。

  并且特许她叫他“哥哥”。

  后来皇上每个月都会抽空去找任迟迟一两次,

  也只是在她那里坐坐,

  任她唱歌跳舞,弹琴下厨,

  有任迟迟在皇上身边欢闹,承德才觉得皇上身上多了一丝人间的烟火气。

  如果任迟迟不是细作的话,

  等她长大了,说不定就能当后宫之主。

  ……

  说到这里,承德眼眶染了红,清秀的面容多了一丝悲戚。

  他道:“但自从前皇出了事,您接替前皇的位置后,奴才便猜想……”

  承德的唇微微颤抖,

  嗫嚅了半晌,

  却一个字都未吐出。

  林雨散道出他未说完的话:“猜想,他其实是知道我的存在,知道他有一个妹妹。”

  承德低首,轻瞌上双眼,

  晶莹的泪珠随着他闭眼,顺着眼睫落在地面,

  绽出两朵泪花。

  他想起来,皇上确实不在意任昭仪会什么才艺,

  只是喜欢任昭仪喊他“哥哥”,

  每每只有听见这两个字时,皇上似乎都会表现出和平常不同的一面。

  但那时,

  他愣是一点儿都没看出来。

  待承德离开后,林雨散长长的叹息一声。

  她垂眸,长长的眼睫落下一片阴影,敛去她眼中即将溢出来的所有情绪。

  她仿佛在自言自语般,轻声道:

  “他有出生时的记忆,那当年我和他出生那日,他又看见了什么呢?”

  “看见自己被束缚的一生吧。”

  “以前我以为我成为了他,会看见他看到过的风景。”

  “但我现在搞不明白了,他眼里的风景,到底是什么样子?”

  宫殿寂静,能回答她的,只有摇曳的烛火。

  她回想起刚入宫时,她问义父,为什么花重锦脖子上会有疤痕,

  义父只是笑着回答她:“因为他做错了事。”

  前些日子她又问了销骨,才知道他脖子上疤痕的故事。

  她也才知道,

  为世人所唾骂的,花重锦五岁血洗紫宸宫那件事,

  是义父逼的。

  那时他不敢杀人,

  脖子上就被拴着铁链,

  像狗一样的只能趴在地上,

  整整三日。

  从小就是养尊处优、高高在上的皇帝,哪里受过这样的屈辱,

  脖子上难以洗去的疤痕,就是他挣扎过后所留下的痕迹。

  那里是他无力又屈辱的象征。

  所以,义父是对她手下留情了吗?

  “罢了。”林雨散正了正色,道,“莲,去把我昨日看过的书和笔记拿来。”

  莲浅浅的笑笑,道:“皇上稍等。”

  ——————

  夏日的天气说变就变,昨日还是暴雨倾盆,今日便晴空万里。

  地面的雨水尚未干涸,温度尚且算得上舒适。

  京都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两名身穿华贵衣物的男子尤为显眼。

  “诶!我说陆丹青,没有我,就凭你自己那个木讷的脑袋,能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跑了!”

  崔旭一边拉着陆丹青的衣袖,跟着他匆忙的脚步,又道:“为了你,我今天可是推了邀约,抛弃了美人儿,特意来给你帮忙!”

  陆丹青一边匆忙赶路,一边想要甩开崔旭的手:“都说了我不是去谈情说爱的,是有正经事要办!你一个纨绔去真的只会帮倒忙。”

  听到自己被称为“纨绔”,崔旭可就不依了:“好歹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同窗,你就这么称呼我?”

  陆丹青抿唇,无奈道:“你真的别跟着,她和别的女子不一样,你满口胡话,她不喜欢听的!”

  崔旭退让了半步:“我不跟着你,我就坐在隔壁桌不说话如何?你说得这么神神秘秘,我也想亲自见见!”

  陆丹青知道好友像个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开,

  这次让他知道自己是去见她,肯定是躲不过的,便也妥协,再三交代他不准打岔。

  崔旭信誓旦旦的拍拍胸脯,不再扯着陆丹青的袖子,而是跟在他身后,随他进了一家偏僻的茶楼。

  好友把那女子吹得像个下凡来拯救世人的仙女,崔旭早就想见见真人,

  看看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厉害的女子。

  这样想着,崔旭一路跟着好友,来到茶楼二楼。

  茶楼偏僻,但人也不少,

  说书声,谈话声,各种嘈杂的声音在这不大的茶楼里响起,

  可偏偏,崔旭一眼就看见茶楼一角的白色身影,

  那一瞬间,

  茶楼里的嘈杂声好像都在远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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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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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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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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