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散卸了一身气势,手肘撑在案几上,揉了揉眉心,
心情有些复杂。
半晌,林雨散另一只手朝后挥了挥,道:“莲,你去把承德叫进来。”
宫殿大门再次被打开。
承德公公踏入宫殿,弯腰恭敬询问道:“皇上叫奴才,是有什么吩咐?”
“你是兄长最亲近的人,我想问问,兄长对任迟迟,到底是个什么态度?”
林雨散自称是“我”,显然并不把自己放在皇帝的位置上。
承德迟疑半晌,才回答道:“前皇……对任昭仪确实是喜爱的。”
在承德略带苦涩的叙述中,原本随着该花重锦一同入土的故事被缓缓打开。
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日子,
他跟着皇上微服出宫,遇到了一个脏兮兮的小乞丐,
并且很明显,那个小乞丐在被其他乞丐追着打。
承德知道,即使在民间,乞丐们也有自己的团伙和组织,每个组织都有自己的地盘,
甚至某些乞丐的组织在江湖上有一席之地。
但很明显这几个人都是小喽啰,
如果他们识趣的话,绕着皇上走,或许还能捡回一条命。
可那小乞丐却突然不怕死的扑向皇上,一把抱住皇上的腿。
“哥哥!救我!”
那声音怯生生的,却像是黄莺的啼唱,悦耳动听。
承德却屏住呼吸,
小乞丐脏极了,衣裳单薄勉强能蔽体,一双脚却裸露在外,
满身脏污,也掩盖不了她被冻得红肿的皮肤。
丑,
怎么看怎么丑。
皇上爱干净,承德已经可以想象得到这个小乞丐是怎么被皇上扭断脖子。
但皇上没有。
皇上把那个小乞丐带回了宫里。
这一路上,承德想了许久,也没想明白。
后来小乞丐被带回了后宫,在众人的反对声中,封任迟迟为昭仪。
并且特许她叫他“哥哥”。
后来皇上每个月都会抽空去找任迟迟一两次,
也只是在她那里坐坐,
任她唱歌跳舞,弹琴下厨,
有任迟迟在皇上身边欢闹,承德才觉得皇上身上多了一丝人间的烟火气。
如果任迟迟不是细作的话,
等她长大了,说不定就能当后宫之主。
……
说到这里,承德眼眶染了红,清秀的面容多了一丝悲戚。
他道:“但自从前皇出了事,您接替前皇的位置后,奴才便猜想……”
承德的唇微微颤抖,
嗫嚅了半晌,
却一个字都未吐出。
林雨散道出他未说完的话:“猜想,他其实是知道我的存在,知道他有一个妹妹。”
承德低首,轻瞌上双眼,
晶莹的泪珠随着他闭眼,顺着眼睫落在地面,
绽出两朵泪花。
他想起来,皇上确实不在意任昭仪会什么才艺,
只是喜欢任昭仪喊他“哥哥”,
每每只有听见这两个字时,皇上似乎都会表现出和平常不同的一面。
但那时,
他愣是一点儿都没看出来。
待承德离开后,林雨散长长的叹息一声。
她垂眸,长长的眼睫落下一片阴影,敛去她眼中即将溢出来的所有情绪。
她仿佛在自言自语般,轻声道:
“他有出生时的记忆,那当年我和他出生那日,他又看见了什么呢?”
“看见自己被束缚的一生吧。”
“以前我以为我成为了他,会看见他看到过的风景。”
“但我现在搞不明白了,他眼里的风景,到底是什么样子?”
宫殿寂静,能回答她的,只有摇曳的烛火。
她回想起刚入宫时,她问义父,为什么花重锦脖子上会有疤痕,
义父只是笑着回答她:“因为他做错了事。”
前些日子她又问了销骨,才知道他脖子上疤痕的故事。
她也才知道,
为世人所唾骂的,花重锦五岁血洗紫宸宫那件事,
是义父逼的。
那时他不敢杀人,
脖子上就被拴着铁链,
像狗一样的只能趴在地上,
整整三日。
从小就是养尊处优、高高在上的皇帝,哪里受过这样的屈辱,
脖子上难以洗去的疤痕,就是他挣扎过后所留下的痕迹。
那里是他无力又屈辱的象征。
所以,义父是对她手下留情了吗?
“罢了。”林雨散正了正色,道,“莲,去把我昨日看过的书和笔记拿来。”
莲浅浅的笑笑,道:“皇上稍等。”
——————
夏日的天气说变就变,昨日还是暴雨倾盆,今日便晴空万里。
地面的雨水尚未干涸,温度尚且算得上舒适。
京都熙熙攘攘的街道上,两名身穿华贵衣物的男子尤为显眼。
“诶!我说陆丹青,没有我,就凭你自己那个木讷的脑袋,能说出什么好听的话来!可别把人家小姑娘吓跑了!”
崔旭一边拉着陆丹青的衣袖,跟着他匆忙的脚步,又道:“为了你,我今天可是推了邀约,抛弃了美人儿,特意来给你帮忙!”
陆丹青一边匆忙赶路,一边想要甩开崔旭的手:“都说了我不是去谈情说爱的,是有正经事要办!你一个纨绔去真的只会帮倒忙。”
听到自己被称为“纨绔”,崔旭可就不依了:“好歹我们是一起长大的同窗,你就这么称呼我?”
陆丹青抿唇,无奈道:“你真的别跟着,她和别的女子不一样,你满口胡话,她不喜欢听的!”
崔旭退让了半步:“我不跟着你,我就坐在隔壁桌不说话如何?你说得这么神神秘秘,我也想亲自见见!”
陆丹青知道好友像个牛皮糖一样甩都甩不开,
这次让他知道自己是去见她,肯定是躲不过的,便也妥协,再三交代他不准打岔。
崔旭信誓旦旦的拍拍胸脯,不再扯着陆丹青的袖子,而是跟在他身后,随他进了一家偏僻的茶楼。
好友把那女子吹得像个下凡来拯救世人的仙女,崔旭早就想见见真人,
看看这世上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厉害的女子。
这样想着,崔旭一路跟着好友,来到茶楼二楼。
茶楼偏僻,但人也不少,
说书声,谈话声,各种嘈杂的声音在这不大的茶楼里响起,
可偏偏,崔旭一眼就看见茶楼一角的白色身影,
那一瞬间,
茶楼里的嘈杂声好像都在远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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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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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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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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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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