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吃完,已到了凌晨两点多。
夜很深了,一路上颠簸劳累,大家也都回到各自的房间里休息。
温梨担心小云一个人在陌生的环境里睡不着,所以去客房陪她聊了会天,让她开开心心的,什么也别多想,好好休息,明天带她去医院。
小云是个乖巧懂事的小姑娘,甚至有时候懂事得让温梨很心疼,就像看到了当年在舅舅家寄人篱下的自己一般。
温梨知道想要治好确实很不容易,但只要有一线希望,她就会尽全力让小云能够重新开口说话。
就算最后的最后,结果不随人愿,但只要尽力了,她就无愧于心了。
一开始,本来是她在安慰小云,到了最后,成了小云安慰她,小云用手比划着,让她不要有太大的负担,就算治不好也没什么,这么多年她都不能说话,但是也好好地活了下来,如果能让她一辈子待在江家,过着这么平淡幸福的生活,她愿意一辈子都不开口说话。
眼看着墙上挂着的钟指向了三点半,温梨觉着时间太晚了,和小云告别后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准确来说,是原主的房间。
不得不说,原主的房间很少女心,墙上贴了粉色的墙纸,地毯是粉色的,窗帘是粉色的,床单被套是粉色的,甚至连衣柜梳妆台都刷的是淡粉色的油漆。
江阎尘早已经洗白白躺在了床上,在粉色的被子里显得格外的……娇嫩……
见她回来,江阎尘连忙坐了起来,靠在了床头。
“媳妇儿,你终于回来了。怎么样,和小云聊的?”
“挺好的。”温梨蹬掉鞋子,爬上了床,窝到了江阎尘身边,搂住了他的腰,将头埋在他的胸前,“小云真的太懂事了,真的,她懂事得让我心疼。”
“媳妇儿,怎么变伤感了?”江阎尘的大手抚上她的背,轻轻地拍着她的背,“小云这孩子确实命苦,但她现在不同了,有了我们这么多的亲人,相信以后我们一家人能够开开心心地过上好日子。”
“希望如此,希望明天的检查能够顺顺利利的,希望小云还有恢复的机会。”
温梨突然从江阎尘怀里挣扎出来,坐了起来,双手合十祈求上天。
江阎尘看着她,目光多了无限柔情,他的小媳妇儿,可真是太善良了。
他不禁有些感慨,自从周雨出事住院那天之后,媳妇儿就像是变了一个人,虽然是同一副皮囊,但现在的媳妇儿就比之前那个好上千倍万倍,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心。
江阎尘看向四周,这房间全是粉色,看上去很不爷们,他感觉待着挺难受的,也不知道媳妇儿年轻的时候是怎么忍受得了的?
“对了媳妇儿,原来你小时候这么喜欢粉色。”
温梨心里刚刚还在煽情着,听到这句话,秀眉不禁蹙起。
她也不禁打量起这个房间来,不得不说,这色彩搭配挺降智的,倒不是说粉色不好看,可这全部是粉色,实在是让人住得有些压抑得慌。
原主已经不能单纯地用少女心来概括了,完完全全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小孩。
“还好吧。”
“媳妇儿,既然你这么喜欢粉色,那我们回去的时候,我们在京市买点粉色的布带回去,我们那里还没有这种淡淡的颜色呢。”
“不用了不用了。”温梨连忙摆手,拒绝道,“咱家现在挺好的,不用再装饰了。”
温梨再次倒了下来,躺在江阎尘身上,软绵绵的。
“对了阿尘,有件事情我想问你。”
“怎么啦,你说?”
“我想问问,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我的?”
“怎么突然问这个问题。”
江阎尘的思绪被她的问题牵扯到以前,他想了想,
“媳妇儿,说真的,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你的,但是我第一次对你有改观,是在那天我回家的时候,听到你夸我,看到你维护妈,反击张彩霞的时候。”
“哈哈,那以前呢,我们刚结婚的那三个月,我还没有把周雨推倒进医院之前,你对我有过好感吗?”
有很多时候,温梨都会有一种很深的担忧,担忧阿尘分不清原主和她,担心阿尘本就是对原主有意思的,她只是占了原主的身体,才得了他的爱。
就像温家一家子人,虽然都对她很好,但是她知道,他们对她的好皆是因为原主,他们对她的爱,本该就是不属于她的东西,所以她也不敢奢望,更不敢让自己沉溺其中,怕他们哪天知道了真相,知道她其实不是他们真正的亲人,不仅收回他们的爱,还怪她占了原主的身体,让她把原主给换回来。
江阎尘皱了皱眉,有种深思熟虑的感觉。
温梨看着他的样子,心一下子就坠了下去。
过了半晌,正当温梨心中沉闷之际,江阎尘缓缓开口道:
“媳妇儿,如果我说没有,你会怪我吗?”
温梨猛然坐了起来,转过身,双手撑在江阎尘胸前,好看的眼睛像是在发光一般:“当然不会,你按照自己的心意来。”
“那我实话实说了,你可别怪我。”江阎尘咳嗽了两声,“我对你有好感,也是从你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之后才有的,之前结婚后的那三个月,说实话,我不仅对你没有好感,甚至还有些恨你,恨你给我戴绿帽子,恨你让我颜面扫地,恨你让我娶了一个不爱的人。”
听到这些话,温梨的心突然就变得欢快了起来,像是踩在了一朵朵云朵之上,整个人都变得欢欣舒畅。
“说真的啊,媳妇儿,我再想说一遍,你千万别怪我哈!当时我恨你,恨你毁了我对婚姻所有的期待,因为我从小便没有父亲,我发过誓,以后如果结婚,一定会做一个对妻儿好的男人。可是对着之前的你,我真的没办法做到对你好!”
“那你之前为什么还在我来事的时候熬红糖水,我记得我才转变没多久啊,你那么快就对我好了?我不信你之前对我一点兴趣都没有!哼!”
当时想着,这男人在她大姨妈期间给她端来红糖水还怪贴心的,现在想来,越想越不对劲,她开始吃起原主的醋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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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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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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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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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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